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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的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事业编的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事业编制能享受拆迁补偿款吗-找法网(findlaw.cn)

  事业编制与拆迁补偿款是没有什么冲突的,只要属于拆迁的范围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

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后三者经拆迁双方选择后可以适用。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比照物,实践中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房屋以及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申请使用其它估价方法。

  2、成本法

  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抽签选定。

  (3)异议处理:如果拆迁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果经评估机构说明仍有异议的,有异议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事业编制能享受拆迁补偿款吗的内容,事业编制也是可以享受事业编制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只要享有被拆迁房屋的相关产权,就属于被拆迁人是可以依法获得补偿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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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人员拆迁安置,事业编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咨询时间:2020-08-13 21:03:44

河南-郑州

拆迁补偿

位律师回答

地区:河南-郑州

你好,如果你所在的土地上房屋要征收,当然是符合征收对象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也是有的。

解答于:2020-08-14 09:18:57

地区:福建-福州

你们如果有合法房屋被拆迁,当然是应当进行相应的补偿的。

解答于:2020-08-14 10:06:15

拆迁补偿相关法律咨询

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或是劳动局解决您的问题

可以的,

你好,咨询该项主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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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些夫妻离婚后遇上拆迁,自己的户口还没有迁出来,这个时候可以分得补偿吗?户口是否和拆迁补偿有关?这些问题你是否搞清楚了?若想了解更多的详情,欢迎阅读法律快车小编作出的分析。

拆迁补偿

单位解聘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临时工辞退没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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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不能享受拆迁和征地安置吗?

我是老师,正式编制,有住房公积金,

一直在农村,户口上还有一处房产,多处田地,名下无任何其他房产。现在有个企业要搬迁到我的

,政府开始征地,被告知没有拆迁安置费和

,这是否是相关法律规定?

帮助人数:3990305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回复于 2020.03.22 09:28

您咨询的关于外嫁女能否享受补偿安置的问题,要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再结合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来分析,以下给您提供两则在该种情形下可以参考适用的相关规定,您要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到律师到你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XX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胎儿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是一种共识,而在实践中对被征收人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对胎儿是具有拆迁补偿主体资格认定是有争议的,那么胎儿能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关于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尚未出生的胎儿能否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法第47条是有关征地补偿的规定,即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

征地公告发布后出生的孩子能够得到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那么胎儿可以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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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申请书

拆迁安置起诉状

拆迁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回迁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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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要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没法强迫单位按你要求办事

不成立,如果资料没有造假,不算诈骗。不过最好尽快吧钱还了。

积极应诉即可

要给起诉费

你好,需要带的。

可以先协商,如果对方拒不付款,你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

可以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先协商合理安排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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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能否享受拆迁补偿?-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咨询时间:2019-12-04 08:54:31

拆迁

位回答

高级合伙人

单位房屋

问题主要是看是否取得了房屋

。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你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搜索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做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解答于:2019-12-04 09:03:57

高级合伙人

您好:若您对政府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与开发商和政府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在这里,先给您一个参考: (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

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解答于:2019-12-04 09:10:52

高级合伙人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解答于:2019-12-04 09:29:17

位律师在线

拆迁相关法律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

2020-04-06 06:52:00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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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18: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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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王志发布时间:2007-01-04 19:23:44 从200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所有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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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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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迁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职工股权收购能不能有经济补偿?职工股权收购能获得经济补偿吗?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职工股权收购能不能有经济补偿、职工股权收购能获得经济补偿吗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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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事业单位公务员户口不能迁回农村?不能享受拆迁待遇。制定这个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 知乎

不是很明白,是你父母的房子被拆迁了吗?那你父母得到合理的征拆补偿了吗?农村拆迁安置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一安置,如果你父母这一户已经获得安置了就完结了,至于你,已经不是依赖土地的农民了,你户口迁出后要想在农村分一块宅基地盖房也是没有资格的。无房户不是获得征拆补偿的理由,房子需要自己努力去租、去买。当然如果你的父母愿意分给你一些拆迁利益,愿意把他们分到的拆迁房继续给你无偿居住,那是另外一回事,或者你父母亲获得的拆迁房你有继承的利益,这都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了。你有个观点是错误的,你父母的房也是你的房,你已经成年了,没有这种说法的。

户口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归属,证明你是不是这个集体经济体里的一份子。二职业,证明你是需要种地的农民。所以明白为啥不对你补偿了吧。

另外从法律上将你跟房子的关系本质上是你你租住在你爸妈家(没收你房租而已)

农村拆迁行政事业编成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回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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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大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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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山水华庭小区内道路本来就不宽,而且道路两边又划了很多停车位,停了很多汽车,给小区消防带来不便,万一有火情,消防车都开不进去,望有关部门能处理一下。

市高新区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已经向小区物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将小区存在路面双向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反馈至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已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要求小区物业按规定整改,目前小区物业正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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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请问蚌埠新地城市广场二期物业费是按1.05元/㎡标准收取的,还需要额外交电梯电费吗?

市经开区回复

经调查了解,新地城市广场二期物业费1.05元/㎡,电梯电费根据楼层的高低进行分摊收费。按照《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物业费中不包括电梯电费,电梯电费按户(无架空层的一楼住户免收)的原则进行据实分摊。

44

网友反映

延安路瀚林银座小区奥园物业:1.在未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给电梯安装刷卡系统,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多次出现电梯故障。2.未经业主同意在电梯及小区其他地方增设广告牌取得非法收入。3.物业收费标准未按照《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只是单方定价,并未见到市物价局相关文件。4.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未按照《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执行,故意拦停业主车辆。投诉无门,业主多次交涉无果,希望有人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市经开区回复

淮河社区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电梯安装刷卡系统问题

经调查,瀚林银座小区在建设时,电梯自带刷卡系统功能,关于是否影响电梯安全及经常出现故障等技术型的问题,请咨询市场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电梯广告问题

经检查,瀚林银座西区电梯内确实有商业广告,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经查阅瀚林银座西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乙方(业主)同意小区住宅外墙广告及小区内的广告牌的经营权由甲方(物业公司)统一规划及管理,未经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不得在小区公共场地、窗户、阳台任何红线以内的地方挂广告,书写张贴字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小区维修费用的不足和其他开支”(见附件)。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辆停放费、公共经营收益单独列账,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和第六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规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的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将电梯广告的经营收益单独列账,每年公示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公示电梯广告的收支情况,说明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三、物业费收费问题

经调查,瀚林银座目前物业费收费为1元/平方米.月,根据蚌价{2014}37号《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未超过A级住宅类型服务的小区,有电梯住宅收取费用。关于是否有价格备案相关文件,请咨询市物价局相关部门。

四、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

经调查,瀚林银座地下车库租赁车位的收费为150元/月,车位管理费为60元/月,根据蚌价{2014}37号《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章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第七条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还有其他问题,请向淮河社区中心物业办反映,联系电话:3713059。

45

网友反映

鼎元府邸小区物业费标准是1.05元/㎡,但物业服务标准根本不达标,小区内既没有电瓶车停放棚,也没有电瓶车充电柱。地下车库根本没有投入使用,只是安了个闸门收管理费,闸门也没见放下来过。

市高新区回复

1、关于物业服务费定价为1.05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能。2、小区物业已经在1号楼、10号楼、14号楼与15号楼之间安装了非机动车充电棚。3、地下车库已经投入使用,实行门禁车辆识别系统,部分业主已经购买或租用车位停放车辆。如有疑问请拨打区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电话:40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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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我是龙河新城业主,去年8月份拿的房子,自从拿房以后我们小区电梯三天两头坏,现在更可怕,坐上电梯从十几楼一下掉到一楼,请问我们该找谁,小区电梯质量太差了。

龙子湖区回复

网友你好,据了解,电梯厂家按照规定对小区电梯24小时维保(维保人员住在小区内),鉴于目前装修期间违规使用电梯较频繁,维保单位已经加强了日常检修,以确保电梯运行无故障。谢谢你的关注,如有疑问请与龙子湖区物业办3023973联系。

47

网友反映

国富街国富祥庭小区,1、2号楼都有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的问题,有的电瓶车停在电梯间,更有过分的把电瓶车推到楼上在楼道里充电。楼道里还有杂物,堵着消防通道公共空间,安全隐患大。

龙子湖区回复

因该小区刚刚交付使用,装修工人较多,存在楼道里电瓶车乱停现象。东风街道已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联合物业对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和楼道内乱堆杂物进行了清理,并督促物业加强管理。感谢网友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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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治淮街道滨河外滩小区内9#楼2单元东侧一楼小饭店油烟不经处理,直接用排气扇向小区里排放,油污满墙,从早到晚呛人的油烟弥漫,严重损害居民及小区内幼儿园师生的健康,多次反映,仍不见处理。

龙子湖区回复

网友你好,治淮城管中队已前往现场,责令餐饮业主即刻拆除往小区内排放油烟的设备,在队员监督下排气扇当场拆除,店主表示今后不再往小区内排放油烟。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龙子湖区治淮街道联系。

联系人:孙曙光 联系电话:3057632

49

网友反映

光明花园小区10、11、12号楼一楼住户,私自拉院子盖房子,影响交通,是个消防隐患,请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龙子湖区回复

网友你好,经了解,光明花园小区始建于1999年,2000年底居民陆续入住,10、11、12号楼系还原房,一楼的院落系开发公司配备,均在房屋的后面,但因11-12号楼之间的花坛过宽,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社区目前正在推选业委会,待业委会成立后,下一步将组织业委会引进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规范管理。也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自治,共同打造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温馨提示

在网友发来的各类诉求中,不少问题不够具体,无法明确责任部门或者难以精确定位所属辖区。尤其投诉、爆料类问题因没有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导致问题无法处理。

小伙伴们,为了能尽快解决大家问题,蚌小布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写清楚问题或者事件的要素,比如事件、地点、人物等,尤其是一些投诉类问题,请一定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方便精确解决问题。

来源:蚌埠日报社融媒体发布中心“蚌埠发布•新媒问政”团队

编辑:张天春

校检:袁玉柱

监制:成 凯

监审: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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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蚌埠发布”微信推出点亮

原标题:《农村拆迁行政事业编成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回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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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编制。是农村户口。能享受拆迁安置吗-免费法律咨询-华律网(66law.cn)

我是事业单位编制。是农村户口。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我是事业单位编制。是

。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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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回复于 2020.07.30 19:18

具体是在哪个地区?每个地区不一样

如果您的户口是在村里,一切都符合拆迁的条件,是可以享受安置房的。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发起一对一咨询,便于我详细了解后给予更准确的答复,更好的帮到您。

首先确认你是否是征拆区域集体组织成员,户口是否是本地农户,是否享受集体组织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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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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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也就是户籍,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我们经常会遇到户口迁移的问题,包括:结婚迁户口、离婚迁户口、小孩迁户口、买房迁户口等情况,那么,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户口迁移后社保怎么办?户口迁移后身份证要重新办吗?更多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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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亲民律师事务所

专业:债务债权,损害赔偿,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仲裁,行政诉讼,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2011-08-31 11:23

北京市农村

在不同年份,不同

区域,不同地段、不同征地用途的拆迁方案不尽相同,一般是以乡镇区划辖区为一个拆迁方案,对此法律尚无全市统一的拆迁安置方案,据此,您可查询该相关方案,以便维护权益。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律师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债务债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国际贸易

2011-08-31 11:37

各地方

不一样,但是你这

在的,通常能够享有拆迁安置,具体情况要结合拆迁地区公示的政策。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律师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经济纠纷,交通事故

2011-08-31 11:10

您好!您们可以享受拆迁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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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专业:房产纠纷,继承

2011-08-31 12:43

要看当地的政策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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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

专业:金融证券,期货,房产纠纷,股权,债务债权,婚姻家庭,抵押担保,交通事故

2011-08-31 13:12

应当 可以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律师

2019-05-03 04:34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

,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

》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

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2015-03-19 03:41

正常情况下,征收

上的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费、

补偿费及

,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当是各项费用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都是针对具有特定身份的

成员而言的,城市居民不享有获得上述补偿费用的资格。因此,城市居民只能获得“房屋补偿费”。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2012-09-06 18:27

  对被征

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

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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