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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诈基地卧虎山庄里的“生意经” “老领导”畏罪自杀(2)

电诈基地卧虎山庄里的“生意经” “老领导”畏罪自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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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籍男子阿斌和阿诚在缅甸北部地区卧虎山庄组建犯罪集团,以发放贷款为名从事网络诈骗犯罪。他们的犯罪组织受到当地地方武装的保护,并实行严格的公司化运营管理。这个电诈基地每天都会发放工作手机、电脑、电话号码等作案工具给拉手和代办员,以便他们实施诈骗行为。

根据一份名为“邓君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文件显示,福建籍男子阿斌和阿诚在缅甸北部地区卧虎山庄组建了一个庞大的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下设多个部门,包括负责联系被害人的拉手组、实施诈骗行为的代办员组(也称枪手组)、财务组、网络维护组和后勤保障组等。

这个犯罪集团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每个成员都使用外号,并且上下班时间、食宿时间都有统一规定。在上班期间,成员的个人物品如身份证和手机都要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此外,每天管理人员还会给拉手和代办员发放工作手机、电脑、电话号码等作案工具。

据了解,这个犯罪集团的窝点中每个窝点成员约有百人左右,他们实行集团化管理运作。为了保护这座电诈基地,明学昌还雇佣了当地大量武装人员,为他们提供安保服务。而且,诈骗窝点还为诈骗人员提供路费和食宿等福利待遇。

一位参与该案调查的警方表示:“这个犯罪集团的运作非常有组织性和专业性,他们利用发放贷款的名义进行网络诈骗活动,并且在实施诈骗过程中采取了严密的控制措施。”

根据判决书显示,该犯罪集团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有178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共计4384926.45元。

专家表示,这个犯罪集团的运作模式非常复杂,他们利用发放贷款的名义引诱被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并通过修改数据等手段实施诈骗。这种网络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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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表示,他们已经与缅甸执法部门合作,成功将571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回国。这次行动对于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其他类似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

这起涉及福建籍男子阿斌和阿诚的网络诈骗案件揭示了一个庞大的电诈基地在缅甸北部地区的存在。该犯罪集团以发放贷款为名进行网络诈骗活动,并且受到当地地方武装的保护。这种网络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需要加强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请读者们留下您的评论,分享您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看法和经历。让我们共同呼吁加强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