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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_实践合同有哪些、和诺成合同的区别-法律百科|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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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是有很多分类的,其中有一种最常见的分类就是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大家知道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有哪些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实践合同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经济交易越来越正规化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在交易达成时,会签订合同。而在我国的交易大部分还是以实物交换为主,而实物交易涉及到的合同便是实践合同,那

是什么意思呢?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我们常见的

等,那今天小编就针对属于

的是那些特征及常见的类型进行讲解与概括。

1、

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

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

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

合同是当代贸易成功的必要保证,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分为不同的形式,可分为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诺诚合同、实践合同等很多种,其中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尤为常见,但是也最容易混淆,那么诺成合同与

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

。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

,保管合同等。

......

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极为常见,通常在我们借款时需要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款合同的一些属性,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其中借款合同是

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实际支付。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赠与合同公证是怎样的,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范本…

用工合同是法人、组织、公民与法人、组织、公民就用工的相关事项签订的合同。用工合同也是工作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

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交错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出租合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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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高速路上高速路段压实线扣分吗”问题解答如下下高速压实线会被扣分,一般扣三分。除此以外,还会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向律图网专业律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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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问题的解答是这样的:合同内容不真实的,若是该合同内容依然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该合同依然可以有效,对其不真实的地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若是该合同违反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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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告知实情能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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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故意隐瞒事实,可以构成盗窃罪吗”的回复如下 隐瞒事实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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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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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法律知识|华律网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

、保管合同、

。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

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六条 【

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通过对实践合同的了解,我们知道实践合同是出现在现实交易中的,它为交易的成功实现提供了法律文件的载体。合同进行分类形成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两个类别,而这两个类别之间还是存在着上述所说的这些不同。一个是产生的法律后果,生效时间不同,还有成立要件和责任的不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华律网。华律网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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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间人撮合委托人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收入。如果劳务收入大于5000的,,超出部分居间人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有效。合同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的变更相当于合同的转让,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有效,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因此,原合同主体不再受合同约束,由变更后的主体履行合同义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双方行为,即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最显著的性质是一种无偿行为,即受赠人是无偿接受所受赠的财产。关于赠与合同性质的认定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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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以,委托猎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居间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中介合同后,发现报酬过高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中介报酬,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确定合理报酬。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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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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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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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交易越来越正规化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在交易达成时,会签订合同。而在我国的交易大部分还是以实物交换为主,而实物交易涉及到的合同便是实践合同,那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呢,这些问题也引起了交易者们的关注。律图小编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了解。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

。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

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

。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宣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

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4、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5、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出现在现实交易中的,它为交易的成功实现提供了法律文件的载体。合同进行分类形成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两个类别,而这两个类别之间还是存在着上述所说的这些不同。一个是产生的法律后果,生效时间不同,还有成立要件和责任的不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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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找法网

  中国《民法典》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中国民法典未明确规定以赠与财产的移交作为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一般赠与合同指的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常见的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常见的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三)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民法典》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就是实践合同。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至少一方不为自然人的合同,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性质其属于诺成合同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的相关知识,一般赠与合同指的是诺成合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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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是否为单务合同-文库坊生活文库

  实践合同不一定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包括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中的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而银行借款合同又属于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356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以上是文库坊小编整理的“实践合同是否为单务合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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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_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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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两者在合同成立条件上是有差别的,那么,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傅玲霞律师解答: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区分:

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傅玲霞律师解析: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合同法》 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法》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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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是 什么意思,尽量解释一下,还有司法实践包括那些内容呢? - 知乎

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这句话就是概念,只是还不太好理解。

通俗讲,就是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侵权关系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知识产权纠纷等等,需要司法机关介入的案件中,对于法律的适用活动。

比较典型的就是,检察机关的公诉、抗诉,法院审理、诉讼保全和裁判、强制执行,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等。当然还有一些不常规的,劳动人事仲裁、公证、经济仲裁等非典型的司法活动。

上诉这些适用法律,解释法律的工作都统称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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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而言之就是法律被实际应用的状态。

根据公司法,赠与合同和质押合同为什么不是实践合同?-高顿问答

老师,赠与合同和质押合同,也满足意思表示一致,实际交付标的物的条件,为什么不是实践合同?

认真的同学你好~

因为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概念。赠与和质押是诺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即诺成。交付后生效。实践合同是交付后合同才成立,比如定金合同。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

是的,可以这么理解。实践合同一般成立生效是同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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