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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交通事故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调解流程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

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调解开始的时间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伤的情况,调解应当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应当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三、调解的时候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

提起

,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起诉后不能再调解,当事人一旦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的申请了。

四、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叉车上路出事故了的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然后依法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交管部门调解下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通过法院处理。关于叉车上路出事故了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车祸私了后如果在发生车祸后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关于车祸私了后保险理赔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私了后,如果遭受对方讹诈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关于交通事故私了后讹诈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机动车驾驶者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在夜间驾驶机动车时,要按法律的规定使用灯光,远光灯是不能随意开的,否则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夜间开车时开启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哪一方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报警由交警处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特别是车辆高峰期,加上有的人开车不注意交通安全。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话就需要确认责任问题,那么交通事故有人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现实生活中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了,一般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就要协商赔偿事宜,那么如果交通事故签完协议不给钱怎么办?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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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私了的,应当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关于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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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规定吗?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对方停运损失吗?交通事故赔数额如何算,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确定?交通...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交警主持调解,这种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

主持调解的,这种部分保险公司在搞,比如平-安,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找理赔人员协调,看能否达成协议,如可以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都可以。

3、双方协商不了的,只能起诉了,起诉后法院一般对交通事故也先主张调解,能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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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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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怎么走-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该如何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

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

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

》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法院

的法律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

裁决书、

债权文书。而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书。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相信大家此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看完整篇文章,您对这方面的内容是否还有其它疑问?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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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私了的,应当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关于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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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流程-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流程-交通事故私下调解流程-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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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是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那

怎么走?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发生交通事故,能调解还是尽量选择调解的方式,因为其他方式相对于调解还是比较复杂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件较大可能会采取诉讼手段,如果只是简单的小事故可能会双方调解处理。那么

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与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6、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某某某交警大队:

  《调解申请必须由当事人各方一致申请,此处请写好各方当事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男,60岁。※※※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25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47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陈述事故基本情况,事故认定书里面有》

  2019年1月1日9时30分,在西蓝高速入口,我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载人电摩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腿部受伤住院。

  贵大队认定谁谁谁什么责任什么责任,但就具体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修车问题,付款问题,具体操作不切实际,纠纷,无法沟通等问题>

  现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表示感谢!

  申请人:***

  2019.01.1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

”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调解流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以及调解书的书写等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大家在高速公路上肯定遇到过堵车的现象,一般在高速公路上出现堵车都是因为发生了车祸,在交警清理了现场收集好证据以后才能疏通道路,如果是比较轻微的车祸,交警都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让他们达成赔偿协议,但是调解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

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5、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由交警来主持的,在调解的开始就要告诉双方他们各自的权利以及义务,并询问双方对于赔偿有什么样的想法,最后在对案件的责任进行确定,如果双方能将赔偿金额协商一致,那么交警就可以起草协议书让双方签订,整个流程也就结束了。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许多人都不想看到的,因而在许多情况下,就算遇到交通事故,大家还是喜欢私下调解,因而我们需要了解私下调解流程如何?这样做的法律效力如何?如果另外一方反悔该怎么办?这是因为这些疑问,我们才学习很多的知识,接下里就让我们了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交通事故调解的时候是否可以起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调解?从这几个角度出发,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

一定有了自己的见解,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阅读后有自己的收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有伤者,为了减少对他人的伤害,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当伤者冷静下来之后,我们可以进行协商处理问题,接下来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

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如果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要交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告的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不清楚不要紧,但住址需要弄清楚,否则无法送达,后面的程序很难进行下去。即便公告送达了,判决了也无法执行,没有实际意义。

  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通过介绍,我们知道了,

是怎样的?首先我们应该,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最后我们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感谢您的阅读。

  如果我们因为交通事故发生了矛盾,那么我们可以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平息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赔偿,双方理性的协商才能够将问题解决,接下来学习一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通过介绍,我们知道了,

?首先我们应该购置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根据相关法规确定赔偿责任,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然后履行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时民警一般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会进入诉讼程序。那么

是什么呢?还有调解是非常需要讲究技巧的,好的沟通方式会解决一场纠纷,接下来将为您详细讲述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调解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当事人是利用调解来为自己拖延争取时间。比如,在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或者其他欠款纠纷中,被告往往借助调解来延缓支付相关款项的时间。又如,当一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证据准备不充分,或者是为了等待某个对于案件具有重要关系的人出现时、往往也会借助调解来拖延法院审理的时间。

  2、要把握时机

  在诉讼中占据主动地位或者有利地位的一方不要急于提出或者接受调解,而要先从证据等各方面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等对方承受较大压力时,其就可能会做出更大的妥协和让步。

  3、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据理力争,争取为本方谋取最大的利益,在让步时不可不战先败,主动撤退,而要相时而动,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逐步让步,但有时候为了显示自己一方的诚意也可以在本方的承受范围内做出一些较大的让步。

  4、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要想调解成功,在调解之前,必先收集有关信息,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个性,找准问题症结的所在。

  5、把握局势,控制情绪

  很多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心理学研究证明,冲动性情绪直接导致意识范围狭窄甚至理性丧失,极易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若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首先应当控制情绪,回归理性。

  6、做一名优秀的倾听者

  倾听对方当事人的心声,让其倾吐心中的压抑、不满和愤怒,从而以静制动,后发制人,实现本方的诉讼目的。

  以上就是驾驶车辆发生

,首先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听取双方权利需求,根据法律确定赔偿责任,计算赔偿数额,说明履行期限。在调解时注意把握双方情绪,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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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解流程-交通事故调解结案流程是哪些-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权威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频道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是件很倒霉是事情,生活中,有些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并没有带来很严重的后果想调解迅速解决也是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当中是由调解的流程,那么大家是否清楚

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处理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处理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当事双方应在二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小时),驾驶发生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责任。

  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 的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肇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 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一次。当事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调解结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险齐全,在调解时就没必要过多做出让步,相关的赔偿是保障的。

  2、作为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车主,在调解时对各项赔偿要考虑全面。第一,严格按照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签订协议,否则在保险理赔时会有麻烦;第二对赔偿项目不要有漏项,否则即便是签订一次性解决赔偿的调解协议,对方仍可就遗漏的赔偿项目索赔。事实上,作为车主让对方直接诉讼可能更为简捷省事。另外,对于事故责任最好实事求是,不要出于自己有保险过多的承担事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为事故赔偿权利人,一是要保留和搜集交通事故相关凭据;二要全面掌握自身损害的情况,必要时进行伤残鉴定;三是精确计算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四是调解时尽可能从快解决并一次性取得全部赔款,否则就失去调解的意义。若对方过分拖延没有诚意调解,应尽快选择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

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从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在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部分都是因为车主过失的心理状态导致的意外发生,这是许多人都不想看到的事实,可是,一旦真的发生了,大家还是喜欢私下调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1、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交通诉前调解结束后,会产生两个后果:一是调解失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另一种则是调解成功,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前者我们不必细述,而对于后者,则会出现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文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由此可看出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是否会出现因调解协议难以执行而造成当事人放弃这一解决纠纷的途径呢,可以采用以下途径予以解决:即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由调解员明确告知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并提出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的建议和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正式调解文书的建议。

  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

  4、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由此可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应该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该冷静对待,在伤情稳定之后,可以跟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1、交警队的调解是事故双方提出来,要求交警帮助协调,交警就会组织事故双方,机动车有保险公司的,还要约保险公司一起来调解,流程就是参与调解的人都到场,然后交警把事故经过介绍一下,说明双方都有哪些违法行为,要承担哪些赔偿等等,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了,然后双方照协议互相赔偿等,就算完事。交警队的调解不是必须的,事故双方有意愿交警可以调解,双方没有要求的,交警可以不调解。

  2、法院的调解,这个要在起诉后,法院立案了,在开庭前进行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大臣过一只意见的,或者交警调解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要起诉到法院了,起诉后30-60天才能开庭,开庭前法官一般都会进行调解,同样约事故原告、被告和保险公司等有关人员到场,双方说明情况,法官会根据起诉书中的要求进行调解,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还是回到机动车的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然后按照协议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等待法庭开庭审理。然后下达判决。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

  4、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的内容,由此可知,交通事故的调解,有两个机构可以调解。我们一般所说的诉前调解应该是指法院诉讼的调解,也就是法院开庭前的调解。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是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那

怎么走?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的相关知识,发生交通事故,能调解还是尽量选择调解的方式,因为其他方式相对于调解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件较大可能会采取诉讼手段,如果只是简单的小事故可能会双方调解处理。那么

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与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6、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某某某交警大队:

  《调解申请必须由当事人各方一致申请,此处请写好各方当事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男,60岁。※※※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25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男,47岁,某某某号车驾驶人,电话……

  《陈述事故基本情况,事故认定书里面有》

  2019年1月1日9时30分,在西蓝高速入口,我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载人电摩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腿部受伤住院。

  贵大队认定谁谁谁什么责任什么责任,但就具体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修车问题,付款问题,具体操作不切实际,纠纷,无法沟通等问题>

  现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表示感谢!

  申请人:***

  2019.01.1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

”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调解流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以及调解书的书写等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许多人都不想看到的,因而在许多情况下,就算遇到交通事故,大家还是喜欢私下调解,因而我们需要了解私下调解流程如何?这样做的法律效力如何?如果另外一方反悔该怎么办?这是因为这些疑问,我们才学习很多的知识,接下里就让我们了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交通事故调解的时候是否可以起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调解?从这几个角度出发,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

一定有了自己的见解,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阅读后有自己的收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有伤者,为了减少对他人的伤害,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当伤者冷静下来之后,我们可以进行协商处理问题,接下来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

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如果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要交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告的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不清楚不要紧,但住址需要弄清楚,否则无法送达,后面的程序很难进行下去。即便公告送达了,判决了也无法执行,没有实际意义。

  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

是怎样的?首先我们应该,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最后我们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感谢您的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数额不一致。他们可以请求交警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而请求交警调解的程序又是怎么样?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等,下面将为您一一介绍。

  1、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交警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2)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提出。过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调解。

  (3)事故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伤亡的,从规定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交警收到申请书后,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警,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交警将终结调解。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参加人员:

  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由一至两名交警主持,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7、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六)确定赔偿方式。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警转交的,交警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警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交警应当终结调解。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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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法律知识|华律网

交通警察对

的调解

交通律师提示,调解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商,以解决争议的方式.。新的《

》不再把公安机关对

损害赔偿的调解作为人民

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定前置程序。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华律网交通律师提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如何请求调解呢?

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都不能走调解这条路。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

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

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

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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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叉车上路出事故了的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然后依法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交管部门调解下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通过法院处理。关于叉车上路出事故了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车祸私了后如果在发生车祸后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关于车祸私了后保险理赔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私了后,如果遭受对方讹诈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关于交通事故私了后讹诈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机动车驾驶者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在夜间驾驶机动车时,要按法律的规定使用灯光,远光灯是不能随意开的,否则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夜间开车时开启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哪一方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报警由交警处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特别是车辆高峰期,加上有的人开车不注意交通安全。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话就需要确认责任问题,那么交通事故有人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现实生活中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了,一般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就要协商赔偿事宜,那么如果交通事故签完协议不给钱怎么办?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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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私了的,应当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关于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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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调解流程_百度知道

法律分析:交警调解交通事故的流程:(一)现场勘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二)责任认定。(三)处罚。(四)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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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

  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及时限

【导读】 交通事故的调解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才能进行,并且需要交警部门帮忙调解,私下商量属于“私了”行为,不属于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一、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二、调解的参与人员

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三、调解开始时间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四、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五、调解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六、调解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起诉后不能再调解,当事人一旦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的申请了。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1) 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2)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3)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1、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

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有车的,注意安全驾驶;没车的,注意安全行走。现如今,交通事故日益增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驾驶机动车辆,以此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交通事故是调解好还是起诉好?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的方式包括了调解、法院起诉,至少选择哪一方式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发生事故后,交警队一般会主持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告知双方向法院起诉。调解的好处是省时,且要尽快的拿到赔偿,但可能赔不了诉讼那么多;

向法院起诉是交通事故赔偿最后的救济途径,其优点是一般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时间太久。具体还得看案情。

二、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处理。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私下调解,哪怕是有交警方出面,都不会被保险公司认可并理赔!

出现交通事故需要理赔的,一定不要单独与对方沟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面协调调解,当事人完全可以不出面,如果调解没有成功,那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吧,保险公司会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进行理赔。

三、交通事故调解后对方反悔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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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流程怎么走-法律知识|华律网

一、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提起

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

1、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

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1、出险通知书;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

复印件;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

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

》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

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比较种重要的是需要及时报案,这样才有利于保险公司的人及时收取信息,判定相关原因,对您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来为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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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位追偿不会上黑名单,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215条明确的规定,如果盗窃或者是抢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的,盗窃人和使用人是不一样的,发生损害的由其中一方承担,另外一方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对此赔付之后是享有代位追偿权的。关于被代位追偿会上黑名单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被代位追偿会上黑名单吗?被代位追偿不会上黑名单,具体的代位追偿...

发生车祸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医药费。超出责任限额范围的,由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垫付,并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关于发生车祸后谁垫医药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法律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确认,收入水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确认。关于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醉驾追尾事故的赔偿: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是醉驾人的全责,就算醉驾人死亡,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关于醉驾追尾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开车撞到老人的,造成老人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若是造成老人残疾的,出来赔偿上述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关于撞到老人怎么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依据责任人责任比例确定。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一定年限计算。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依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受伤的,责任人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有些事故的责任人可能自己也受伤的,那么,开车全责自己受伤怎么赔偿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等,那么,主次责任次责方医疗费怎么赔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需要做手术的,手术费计算在医疗费中。而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关于交通事故手术费用如何支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完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如果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在赔偿完了之后同样也会承担刑事的责任;而对于判决的标准一般就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部况来进行判决。

只要车在路上开,事故总归是要发生的。部分没素质的电瓶车速度快、爱乱串,马路上任何车主都想躲的越远越好。毕竟,万一和他撞上了,还得是自己花时间走手续、垫钱理赔。那么,电动车车祸对方全责具体该怎样赔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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