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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呢?现在不管是城市的房屋还是农村的房屋都是有很多的要求的,所以我们在买房屋或者是建房屋的时候,都必须要对于一些相关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够更好的买房,买房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下面我们说说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房屋确权与房产证关系?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的法定依据。
农村房屋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以确权: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证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证,而产权证仅局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以后房子要交易的话或者是做贷款没有国土证是不行的。
1、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
2、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这两者就是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本质区别不大,房产证包含产权证,而产权证的实质作用更大些,以后交易等都起到最关键的作用,没有国土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没有产权证就不行,我们常说的产权证为房屋产权证,而房产证则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国土证。
以上介绍的有关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房屋确权与房产证关系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大家看了这篇文章,对于房屋确权有一定的了解了吧,我们在买房或者是自己盖房的时候,对于一些相关的问题要了解清楚,才能够更好的去施工,不然会给自己的利益带来麻烦。
来源: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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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整理出一些房屋确权的相关知识,以供参考:
一、房屋确权是否必须是户主
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了工作细化,在这此政策中都要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政策为基础,所以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登记,一个家庭的户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只是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是共同承包人而已,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二、房屋确权后是否可以买卖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三、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以上房屋确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参考资料来源: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而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是保障以后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有相关证据,未来如果想把自己的农村房屋租出去也是可以收益的,房屋确权证属于一种凭证,就像现在城市的房产证一样。
同时,农村房屋确权也是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一般对你家房屋进行确权的工作人员是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他们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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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的一些小常识和规定是很重要的,对于大家买卖房屋这个问题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小常识,可以避免很多买卖误区等上当受骗的情况出现。那么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关于房屋确权方面的小常识,来了解一下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这样的话可以帮助解决相关的问题。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1、房屋确权是否必须是户主。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了工作细化,在这此政策中都要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政策为基础,所以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登记,一个家庭的户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只是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是共同承包人而已,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2、房屋确权后是否可以买卖。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3、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图纸一式三份,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5、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7、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8、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上述的内容介绍了关于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主要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的权利,而且也有法律的保护,所以说房屋确权是确定房产登记很重要的一个措施。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具体的办理方式和方法可以参考这些相关的内容,对于办理房屋确权方面的问题有很好的帮助作用。
来源:房天下
房屋确权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确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就包括对房屋的使用、收益占有、处分等权利,所以房屋确权还是很重要的,那么,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办理各种
,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
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
申报登记表》。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在进行房屋确权时如果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等进行公正的审理,并依法给予判决,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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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具有以下特征: 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2.当事人提起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谋求法院对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 对于确认之诉来说,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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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房屋确权政策逐渐的得到了落实,房屋确权其实就是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部门的申报、审核等的一些程序,最终确认这个房产的所有权和其他的相关权利,那么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一定要户主才能确权吗?来了解下吧。
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一定要户主才能确权吗?这都不懂怎么办确权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了工作细化,在这此政策中都要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政策为基础,所以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登记,一个家庭的户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只是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是共同承包人而已,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一定要户主才能确权吗?这都不懂怎么办确权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 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房屋确权是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确定房产权利的一个过程,房屋确权后也是为了保障房屋所有人对于自己房屋的使用权和处置权。房屋确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房屋所有者的权益,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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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
》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规定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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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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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有一个疑问,房产证上到底可以写几个名字呢?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就有区别了。那么房屋确权可以登记几个名字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
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在房屋产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如果您想两个人共同用这个房产,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房产证与证券的关联与区别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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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规定的时候,我们是可以到有关的部门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的,这样的话其实也是证明这一房屋是归属于谁的,但是办理房屋产权确权登记,是要经过一定的手续的,因为我们在进行某些事项的时候,是需要符合规范的,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
。
1、申请。由权利人也就是宅基地所有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地国土资源所(所提交申请的资源所或分局)进行土地登记和资料的初审,后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会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过了审批后需要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最后颁发证书。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是否能确权要看是你的房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的,如果符合应该能补办相关证件,如果不符合,就要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当然,无证农房不一定违章建筑。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一个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个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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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我们在购买一套房屋的以后,对这一套房屋的产权其实是拥有所有权的,在办理有关手续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确认,其实也是之后的一种确认行为。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一般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可能发生效力,但生活里往往会发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前,发生房屋产权的争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
?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在审判实践中,尚未登记的房屋在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审理,确权之诉系实体权利之诉,与物权公示原则不存在冲突。因此,在当事人存在相关法律事实且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确认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目前的政策,只有农村土地才能进行确权,农村房屋不涉及确权,但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建议向发包方或者当地房产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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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等等,关于房屋确权的管辖我们也是应当了解的。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土地确权的界定、土地确权的基本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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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内容,当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以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从而实现房屋所有的合法性。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房屋的权属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房产交易当中的重中之重,房屋确权是需要登记的。那么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房屋确权界定、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
等房产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农村的房屋确权即为宅基地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法律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为了给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的。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由权利人也就是宅基地所有人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各地国土资源所(所提交申请的资源所或分局)进行土地登记和资料的初审,后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会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过了审批后需要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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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内容,通过上述对房屋确权定义、登记时间、登记流程等的介绍,想必大家对房产确权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房地产是一个十分稳定的产业,至少现在高昂的房价,令人“望而生畏”,多少人工作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房地产公司确实是一个稳妥发展的公司。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
原告1:刘某某,男,1925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
原告2:沈某某,女,1932年6月18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
被告:刘某某2,男,1960年5月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成山路***弄37号302室
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原告1和原告2享有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弄4号301室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两原告原来的公房是侯家路**号和**号两间房子,承租人为刘某某,两间房产中共有6个人的户口,原告1与被告是在同一单位,当年因被告要求单位调配房子,便将两原告的外孙户口迁出,这时原告1已退休,人不在上海,等原告1回到上海时才知悉公房已调配至浦三路**弄4号301室,此时的承租人已变更为刘某某2,被告之前的行为原告1完全不知情。2000年被告因福利没分过房,单位补贴了一些钱,同时被告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钱,购买了成山路***弄37号302室的房子,被告一家就搬出了浦三路***弄4号301室户口所在地,户口未迁出。2001年5月被告用原告1的工龄把浦三路***弄4号301室的房屋转为产权房,其中原告2也拿出一万元,在房屋使用权转产权过程中,被告没有带两原告去相关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产权证上只有被告一人。2010年7月24日当原告方从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到此系争房产上没有两原告的名字,才恍然大悟,之前被告一直告知两原告房产证上有他们的名字。
原告方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本案系争房屋是根据沪府(1994)19号文《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1999年规定的价格购买,虽然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利人登记为被告刘某某2,但按照有关规定,购房时的同住人、工龄人主张房屋产权,可以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两原告今后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致
**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由此可知未确权就没有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确认。
以宅基地原始台账为权源的变更登记。如果台账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夫妇已死亡,未办理初始登记,其子女以“继承”
为由申请确权登记,应根据子女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分类处理。符合申请条件的,依据台账及相关部门的佐证材料、经司法见证的家庭协产协议书以及基层所(分局)出具的情况调查报告,给予直接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卡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上注明“继承取得”字样。
146号通知规定进行登记,同时要在土地登记卡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记事栏中注明“继承取得,不得私自转让和改、扩建”字样。宅基地台账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已死亡,配偶健在,其子女要求确权登记的。先将该宅基地使用权依规登记到原使用权人配偶名下,然后按程序进行变更登记。申请人因历史原因形成事实上的“一户双宅”(一般为一处是由父母申请,由其子女婚后居住,另一处由父母单独拥有的宅基地)。由基层国土所(分局)实地进行调查,确认两处宅基地均为合法取得并使用的,一处直接登记至父母名下,另一处按程序依审批文件登记给子女,或先登记给父母并在土地证记事栏中标明“仅用于变更登记”。原使用权人夫妇已死亡,生前或经法定继承人同意转让给符合购房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要求确权登记的。以原使用权人的台账为权源,进行流转预审,预审通过后,进行变更登记。申请人台账载明的建筑物于1989年以后进行了拆建,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或虽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但实际用地面积已超出台账面积或审批面积,现申请人要求对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根据建房户的实际情况,原则上能拆除的予以拆除复耕。对大于所在村宅基地标准范围之外的面积,不能或无法拆除的,采取先纳入“笼子”的办法,可由土地所有者(村民委员会)根据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参照邻近地段住宅用地的年租金或有偿使用费标准,收取“宅基地超占费”,直至其退出超占部分为止,同时对合法部分进行登记,超占用地面积必须在登记卡和使用权证书记事栏中载明。私自改变用途的,应视违法用地处置,不予登记。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申请人凭规建局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原房进行了拆翻建,没有办理国土部门的用地审批手续,现申请人申请对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规划控制区内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往往涉及拆迁安置、经济利益分配等诸多复杂矛盾,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应在用地许可之后,程序倒置涉及法律问题。因此,对于这类用地补办,以及确权登记必须慎重处理,原则上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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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提交什么资料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提交什么资料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1、国有农场宅基地、已撤组转户和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宅基地,用途应定为城镇住宅用地(地类为071),初审时应注明按宅基地进行管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并在土地登记簿备注栏和土地证书记事栏加以说明;
2、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
3、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或批准面积,符合政府分户建房条件的,按依法分户后的情况确权和登记发证;符合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村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为共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按照相关各方协议约定进行分摊,没有协议的按户均摊。如分户申请新宅基地,须核减已登记面积;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5、对不予登记发证情况,应在统计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集中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办公室备案,并在宅基地管理数据库中加以记录,对存在问题待依法处理后,再决定是否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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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是保障以后如果遇到
的时候有相关证据。房屋确权证属于一种凭证,就像现在城市的
一样。
法律依据:
《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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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就是明确权利的归属,房屋确权就是明确房屋的权利(产权、使用权、租赁权等)属于谁的。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房屋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有关规定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房屋确权发证工作实行“一条龙”服务的有关规定1999年7月16日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审批制度,实行联合办公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房屋确权发证工作的程序、时限及所需资料作如下规定:发证工作程序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反馈
请详细说明情况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扩展资料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之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按照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并没有“未登记房屋确权”的程序。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房屋初始登记。但是,不管房屋登记机构履行的是什么程序,不影响你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就行
土地确权如果有纠纷的,需要先解决纠纷,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在很多时候,我们的房屋买了之后就需要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才能够证明这个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那么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是否需要进行房屋确权?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有关规定来看,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关于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1、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
恶意套现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有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关于恶意套现是指那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意思实现是什么?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权利的确认。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更多关于“确权”是什么意思?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过去房产证是购买了房子之后的凭证,也是房子产权的代表,人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会非常关注房产证。只是现在房产证改不动产证了,很多人对于这次改正的内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不清楚相关规定。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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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是保障以后如果遇到房屋
的时候有相关
,未来如果想把自己的农村房屋租出去也是可以收益的,房屋确权证属于一种凭证,就像现在城市的
一样。
同时,农村房屋确权也是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
、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一般对你家房屋进行确权的工作人员是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他们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保障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依法享用的权利,比如确定房屋的面积大小等,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
上以及产权证上都是一样的面积,就是确权面积。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一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
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
。一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
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给你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一般银行会根据你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你到底能贷到多少钱。贷到款之后可以用来搞发展,
以上3点就是房屋确权带来的利好。
对于农村中没有证的房屋是否可以确权,先要看一下房子是不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比如说像耕地上建的房屋,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房屋权属不明确、违法多建超建、老旧危房、一户多宅这些就不能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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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房屋对于我们日常起居都是十分重要的,房子与我们的生活紧密关联,取得一套房子,我们都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拥有一套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房子确权证什么时候下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权证一般90日左右办下来。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产权证的办理时间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手续齐全办理产权证的,一般15-30个工作日即可。
先来看一下二者的定义。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产权证,一般来说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证和产权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房产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规定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产权证一般90日左右办下来。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房屋的处分都是要经过所有权人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子确权证什么时候下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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