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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逾期发放工资

公司逾期发放工资

企业没有按时发放工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 知乎

1、

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关于工资支付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例如《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综合这两条看,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且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1个月内结算工资,超过即构成拖欠工资。

2、那么,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但是又没有超过一个支付周期,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所以题主应该先确认下,公司拖欠支付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涉及上述原因,是否有和你沟通并征得你的同意。如果确认不涉及上述原因,那么关于维权,存在一个理论和实际上的分歧:

(1)

理论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结合这两条看,劳动者是有权书面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

但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种情形,部分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四条就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有延期发放工资的情况,但在劳动者离职前已经发放,劳动者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需注意,此处的25%来源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481号文已于2017年废止,目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可见,如果只是延迟几天发放工资,未超过一个支付周期,劳动者很难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题主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在此之前,最好还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了解下延迟发放的原因,毕竟万一公司同意改正了呢。

当然这一切主要取决于你想不想继续在公司待。

法大大电子合同

公司延迟发放工资,员工该怎样维权?_腾讯新闻

东方网通讯员孙洪雷2月23日报道 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单位延迟发放工资,员工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员工李某于2019年4月25日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当月工资以银行转账形式于次月25日发放。入职后,A公司一直按时发放工资。然而,2021年6月25日,李某却未如期收到工资。三天后,A公司通过公司部门微信群发布《工资延期发放通知》,载明“由于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本院工资推迟发放”。后A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发放了李某2021年5月份的工资。

2021年7月21日,员工李某以A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同日,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A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至金山法院。

A公司认为,员工李某主动提出辞职,并非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在受疫情影响,经营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已告知全体员工会推迟发放工资,并非恶意拖欠,所有员工均未提出异议。在此种情况下,李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高额经济补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李某辩称,公司诉请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对于工资延期发放,需要经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公司虽然在微信群发布过《工资延期发放通知》,但没有经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同意,所以其因公司延迟发放工资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员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李某认为公司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虽然双方矛盾激烈,但经过充分的庭前调查和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仍有调解意向。考虑到减少双方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并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自愿支付了员工李某经济补偿金。

法官认为,本案中,用人单位仅通过微信群发布了延发工资的通知,却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延期发放工资已经民主程序(即经与本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一致),也未举证证明其系受疫情影响而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延迟发放工资。因此,其行为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员工李某以A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官在此提醒,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明确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工资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只有与其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告知全体员工延期支付时间,方可延期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二,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不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也可以通过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固定离职原因。员工在依据上述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在离职申请书中明确载明离职原因,将离职原因固定,保障其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益。

公司被“被迫离职”吓得补发工资,还算拖欠工资吗? - 知乎

实践中,不乏有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员工工资,能拖一天拖一天,能扣一百是一百。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

有的企业甚至还“耍小聪明”,员工不发声,企业“稳坐钓鱼台”。员工一旦“逗硬”,企业吓得赶紧发放工资。但这种“小聪明”真的有用吗?

【基本案情】

2009年7月,祝某入职某公司工作。

2019年5月,祝某看到公司还没发放2019年3月份的工资,便于5月9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2019年未付的工资12093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2403元。公司吓得赶紧在2019年5月9日发放了祝某2019年3月份的工资。

2019年6月13日,仲裁委作出裁决:1.确认祝某与公司之间于2019年5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2.公司给付祝某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3.公司支付祝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

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请求如下:1.判令原、被告解除劳动关系;2.判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3.判令公司无需支付2019年5月份工资972.69元。

【审理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5月9日解除;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祝某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祝某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

【案例分析】

一审法院:3月份工资至5月才发放,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认可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认可其存在压1个月发放工资的情况,认可2019年3月份工资于2019年5月进行发放。2019年6月28日,公司给付了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认可祝某工作期间存在压1个月发放工资的情况,而本案中2019年3月份工资至2019年5月才进行发放,该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公司应向祝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

祝某于2019年5月9日后未到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还应当支付拖欠的2019年5月1日至5月9日期间的工资。公司已于2019年6月28日向祝某支付该款,本院予以认定。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5月9日解除;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祝某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祝某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此款已于2019年6月28日给付完毕)。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公司在实际管理中采取的上月工资下月发放且每月发放一次,既保证“足额”又保证“及时”的一种务实的做法,这种工资发放方式被全体职工广泛认可并且由来已久,与“压”着劳动者工资故意拖欠不发的恶意行为,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并且3月遇到特殊情况,5月发工资不能视为故意拖欠。

二审法院:5月才发3月份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审法院认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祝某于2009年7月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清楚。工作中,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于2019年5月9日发放祝某2019年3月份的工资,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祝某劳动报酬,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公司支付祝某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于法有据。公司认为其向祝某发放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付祝某经济补偿金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有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算是一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硬伤。实践中,不少企业喜欢“玩”拖欠工资的把戏,认为只要员工不闹,能拖一天是一天,能扣一百扣一百。甚至有的公司还喜欢“耍小聪明”,一旦员工“逗硬”,启动法律程序了,再补发工资就可以了。如前所述,员工申请仲裁了,企业才“吓得”赶紧发放工资。或者说,员工已经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才补发工资。真的有用吗?

如何理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一是如何考虑时间因素,也就是什么叫“未及时”?是否只要存在未按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就属于“未及时”?二是如何考虑数额因素,也就是什么叫“未足额”?是否用人单位只要未按约定定或法定支付全部金额,就属于“未足额”?三是如何考虑劳动报酬的内容,换言之,劳动报酬是否包含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但未按规定发放福利待遇,劳动者能否依据该项规定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我们需要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也就是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基本原则。因此,我们在理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不宜将该项规定的“未及时足额”作较为苛刻的解释。一方面,劳动报酬虽然是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但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却是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出现暂时不能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这也是客观存在的经营风险之一,劳动者对此应当有预见,并适当宽容,与企业共渡难关。所以,在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的“未及时足额”,应当注重考虑企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单位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劳动者生活的实质影响,而不能仅仅考虑未支付劳动报酬这一客观外在表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从司法解释的规定看,也是要求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需达到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程度。

当然,如果员工已经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者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显而易见,已经属于“迫使”状态,这个时候公司再发放工资,似乎就有点……

逾期不发工资怎么赔偿(逾期没发工资) - 魔都律师网

2023年04月01日 13:23:10

本文目录一览:

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的周期为一个月。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可以以未及时发放为由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赔偿标准为职工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老板总是拖欠工资不发咋办

老板总是拖欠工资不发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当事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超过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赔偿

.工作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都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一、公司拖欠工资多久获得赔偿《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根据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赔偿金计算方式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则要按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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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劳动法新规:拖欠工资多久才能算违法,多久才能立案起诉他呢?_腾讯新闻

如今行业竞争压力大,一些小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紧张,难以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常常一拖就是好几个月才发工资,还有一些公司破产、负责人跑路的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回被拖欠的工资。那么,拖欠工资多久才能算违法呢?被拖欠工资又该如何追回呢?下面我们了解一下。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二、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公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三、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本来有能力 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有地方规定恶意拖欠工资总额达到5万元,即为“数额较大”。

四、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五、遇到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

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并推迟10天以上,辞职后工资是否结清,-找法网

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并推迟10天以上,辞职后工资是否结清,

更新时间:2023-03-31 1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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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发工资多久违反劳动法,延迟发工资如何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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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9-16

09: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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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延迟发工资超过30天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结算工资,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延迟发工资的赔偿是按照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计算的。

  延迟发工资超过30天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结算工资,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延迟发工资的赔偿是按照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计算的。

  一、延迟发工资多久违反劳动法

  延迟发工资超过30天违反劳动法,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二、延迟发工资如何算赔偿

  延迟发工资赔偿的计算是按照应发工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延迟发工资怎么投诉

  单位拖延发工资,协商索要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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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发工资多久属于拖欠工资,属于违法? - 知乎

1、根据现行《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当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日即构成拖欠工资。

比如说我1月份的工资,应当在2月份之内发,如果拖到3月发就是拖欠工资了。

2、题主应该先确认下,公司拖欠支付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如果确认不涉及上述原因,那么理论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结合这两条看,劳动者是有权书面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在实操层面具体如何,还需要看你所在地区是否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