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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见附表)。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6

0.36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1.71

1.91

半 年

1.98

2.20

一 年

2.25

2.50

二 年

2.79

3.25

三 年

3.33

3.85

五 年

3.60

4.20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4.86

5.10

一 年

5.31

5.56

一至三年

5.40

5.60

三至五年

5.76

5.96

五年以上

5.94

6.14

新闻分析:缘何时隔三年首度加息---三问央行加息

图表:时隔三年我国央行首度加息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出乎市场的意料,中国人民银行19日晚间突然宣布,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我国央行时隔3年后的首度加息,央行为何选择此时加息?加息是否意味货币政策突变?加息对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的专家和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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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前三季度广义货币增19.0% 外汇储备增16.5%

    2010年前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着力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总体看,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适度,金融体系平稳运行。

 一、广义货币增长19.0%

    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69.64万亿元,同比增长19.0%,增幅比上月和上年末分别低0.2和8.7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24.38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幅比上月和上年末分别低1.0和11.5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4.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前三季度净投放现金3610亿元,同比多投放10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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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数据:8月份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5452亿元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5452亿元。截至8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9.2%,狭义货币(M1)同比增长21.9%。

    数据显示,8月份本外币贷款共计增加5812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5452亿元,同比多增134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201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9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114亿元;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343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96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530亿元,票据融资减少205亿元。外币贷款余额4093亿美元,同比增长25.7%,当月外币贷款增加3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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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一览(1991-2019)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文章来自于网友投稿,内容仅供参考!

  历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一览(1991-2019)

  央行自2015年10月24日起,降息0.25个百分点,并降准0.5个百分点。央行还宣布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不过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取消对利率浮动的行政限制后,并不意味着央行不再对利率进行管理,利率市场化将进入新的阶段。

  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调整时间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一至三年(含三年)

三至五年(含五年)

五年以上

1991.04.21

8.10

8.64

9.00

9.54

9.72

1993.05.15

8.82

9.36

10.80

12.06

12.24

1993.07.11

9.00

10.98

12.24

13.86

14.04

1995.01.01

9.00

10.98

12.96

14.58

14.76

1995.07.01

10.08

12.06

13.50

15.12

15.30

1996.05.01

9.72

10.98

13.14

14.94

15.12

1996.08.23

9.18

10.08

10.98

11.70

12.42

1997.10.23

7.65

8.64

9.36

9.90

10.53

1998.03.25

7.02

7.92

9.00

9.72

10.35

1998.07.01

6.57

6.93

7.11

7.65

8.01

1998.12.07

6.12

6.39

6.66

7.20

7.56

1999.06.10

5.58

5.85

5.94

6.03

6.21

2002.02.21

5.04

5.31

5.49

5.58

5.76

2004.10.29

5.22

5.58

5.76

5.85

6.12

2006.04.28

5.40

5.85

6.03

6.12

6.39

2006.08.19

5.58

6.12

6.30

6.48

6.84

2007.0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7.05.19

5.85

6.57

6.75

6.93

7.20

2007.0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08.22

6.21

7.02

7.20

7.38

7.56

2007.0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2010.10.20

5.10

5.56

5.60

5.96

6.14

2010.12.26

5.35

5.81

5.85

6.22

6.40

2011.02.09

5.60

6.06

6.10

6.45

6.60

2011.04.06

5.85

6.31

6.40

6.65

6.80

2011.07.07

6.10

6.56

6.65

6.90

7.05

2012.06.08

5.85

6.31

6.40

6.65

6.80

2012.07.06

5.60

6.00

6.15

6.40

6.55

2014.11.22

*

5.60

6.00

6.15

2015.03.01

5.35

5.75

5.90

2015.05.11

5.10

5.50

5.65

2015.06.28

4.85

5.25

5.40

2015.08.26

4.60

5.00

5.15

2015.10.24

4.35

4.75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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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准利率_百度百科

中文名

贷款基准利率

外文名

benchmark interest rate for loan

定    义

商业银行给贷款的指导性利率

作    用

调节社会经济和

金融体系

运转

根据

人民银行

官方网站

显示,从2015年10月24日起,

人民币

现行利率调整为: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

[2]

2015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3]

,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4]

2015年2月28日

中国人民银行

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央行决定,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

存款利率

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

存贷款基准利率

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4年11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下调0.00个百分点,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下调0.40个百分点,一至三年(含三年)下调0.15个百分点,三至五年(含五年)下调0.40个百分点,五年以上下调0.40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

也同步下调0.25个百分点。

2012年6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

2011年7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银行

贷款利息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

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贷款基准利率

2010年12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5]

2008年11月27日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

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

中央银行

再贷款、

再贴现

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从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下调至3.60%,下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利率保持不变。

2008年10月8日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

存贷款基准利率

各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贷款基准利率

2008年9月15日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从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8月22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7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2007年3月18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调0.27%,提高到5.85%。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均上调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

9.18%上调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档次定期存款

年利率

平均提高2.18%,各项贷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调整时间

六个月(含)

一年(含)

一至三年(含)

三至五年(含)

五年以上

2015.10.24

4.35%

4.35%

4.75%

4.75%

4.90%

2015.08.26

4.60%

4.60%

5.00%

5.00%

5.15%

2015.06.28

4.85%

4.85%

5.25%

5.25%

5.40%

2015.05.11

5.10%

5.10%

5.50%

5.50%

5.65%

2015.03.01

5.35%

5.35%

5.75%

5.75%

5.90%

2014.11.22

5.60%

5.60%

6.00%

6.00%

6.15%

2012.07.06

5.60%

6.00%

6.15%

6.40%

6.55%

2012.06.08

5.85%

6.31%

6.40%

6.65%

6.80%

2011.07.07

6.10%

6.56%

6.65%

6.90%

7.05%

2011.04.06

5.85%

6.31%

6.40%

6.65%

6.80%

2011.02.09

5.60%

6.06%

6.10%

6.45%

6.60%

2010.12.26

5.35%

5.81%

5.85%

6.22%

6.40%

2010.10.20

5.10%

5.56%

5.60%

5.96%

6.14%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0.08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9.16

6.21%

7.20%

7.29%

7.56%

7.74%

6.57%

7.47%

7.56%

7.74%

7.83%

2007.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8.22

6.21%

7.02%

7.20%

7.38%

7.56%

2007.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5.19

5.85%

6.57%

6.75%

6.93%

7.20%

2007.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6.8.19

5.58%

6.12%

6.30%

6.48%

6.84%

2006.4.28

5.40%

5.85%

6.03%

6.12%

6.39%

2004.10.29

5.22%

5.58%

5.76%

5.82%

6.12%

2002.2.21

5.04%

5.31%

5.49%

5.58%

5.76%

1999.6.10

5.58%

5.85%

5.94%

6.03%

6.21%

1998.7.1

6.57%

6.93%

7.11%

7.65%

8.01%

1998.3.25

7.02%

7.92%

9.00%

9.72%

10.35%

1998.12.7

6.12%

6.39%

6.66%

7.20%

7.56%

1997.10.23

7.65%

8.64%

9.36%

9.90%

10.53%

1996.8.23

9.18%

10.08%

10.98%

11.70%

12.42%

1996.5.1

9.72%

--

13.14%

14.94%

15.12%

贷款基准利率

参考资料

中国银行贷款基础利率历史数据

服务热线:

95566

信用卡热线:

40066 95566

中国人民银行历年贷款基准利率 - 知乎

经过收集整理,中国人民银行历年贷款基准利率如下表。

调整时间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一至三年(含三年)

三至五年(含五年)

五年以上

1989.02.01

11.34

11.34

12.78

14.4

19.26

1990.08.21

8.64

9.36

10.08

10.8

11.16

1991.03.21

9

10.08

10.8

11.52

11.88

1991.04.21

8.1

8.64

9

9.54

9.72

1993.05.15

8.82

9.36

10.8

12.06

12.24

1993.07.11

9

10.98

12.24

13.86

14.04

1995.01.01

9

10.98

12.96

14.58

14.76

1995.07.01

10.08

12.06

13.5

15.12

15.3

1996.05.01

9.72

10.98

13.14

14.94

15.12

1996.08.23

9.18

10.08

10.98

11.7

12.42

1997.10.23

7.65

8.64

9.36

9.9

10.53

1998.03.25

7.02

7.92

9

9.72

10.35

1998.07.01

6.57

6.93

7.11

7.65

8.01

1998.12.07

6.12

6.39

6.66

7.2

7.56

1999.06.10

5.58

5.85

5.94

6.03

6.21

2002.02.21

5.04

5.31

5.49

5.58

5.76

2004.10.29

5.22

5.58

5.76

5.85

6.12

2006.04.28

5.4

5.85

6.03

6.12

6.39

2006.08.19

5.58

6.12

6.3

6.48

6.84

2007.0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7.05.19

5.85

6.57

6.75

6.93

7.2

2007.07.21

6.03

6.84

7.02

7.2

7.38

2007.08.22

6.21

7.02

7.2

7.38

7.56

2007.0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

5.76

5.94

2010.10.20

5.1

5.56

5.6

5.96

6.14

2010.12.26

5.35

5.81

5.85

6.22

6.4

2011.02.09

5.6

6.06

6.1

6.45

6.6

2011.04.06

5.85

6.31

6.4

6.65

6.8

2011.07.07

6.1

6.56

6.65

6.9

7.05

2012.06.08

5.85

6.31

6.4

6.65

6.8

2012.07.06

5.6

6

6.15

6.4

6.55

2014.11.22*

5.6

5.6

6

6

6.15

2015.03.01

5.35

5.35

5.75

5.75

5.9

2015.05.11

5.1

5.1

5.5

5.5

5.65

2015.06.28

4.85

4.85

5.25

5.25

5.4

2015.08.26

4.6

4.6

5

5

5.15

2015.10.24

4.35

4.35

4.75

4.75

4.9

2019.08.20

4.25

4.25

4.25

4.25

4.85

2019.09.20

4.2

4.2

4.2

4.2

4.85

2019.10.21

4.2

4.2

4.2

4.2

4.85

2019.11.20

4.15

4.15

4.15

4.15

4.8

2020.02.20

4.05

4.05

4.05

4.05

4.75

2020.04.20

3.85

3.85

3.85

3.85

4.65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表-基础知识-金投网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表。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6

0.36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1.71

1.91

半年

1.98

2.20

一年

2.25

2.50

二年

2.79

3.25

三年

3.33

3.85

五年

3.60

4.20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4.86

5.10

一年

5.31

5.56

一至三年

5.40

5.60

三至五年

5.76

5.96

五年以上

5.94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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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央行基准利率是多少(最新)

2023年央行基准利率是多少(最新)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央行基准利率是多少,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央行基准利率是多少

根据中央银行的公告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调整后利率为4.35。

(2)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4.90。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2.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3.25。

《商业银行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2023年公积金房贷利率:

5年期以下(含五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为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房贷利率是怎么确定的?

自2019年10月8日(含)起,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以LPR作为参考基准定价。贷款行首先会确定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规定的加点下限,再综合考虑银行经营情况、借款人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如果您还未申请贷款,贷款利率请参考相应期限的LPR报价,但需要提醒的是,实际贷款利率是根据政策及自身条件、信用状况等综合判定的,具体可咨询网点,如果已申请贷款请考贷款合同相应条款。

最后提醒:从房地产的大环境来看,2023年首套房贷奔三可期,意思就是2023年商业贷款买房,若是贷款人的首套房的话,利率可能会是3%开头的,就是低于4%。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用户申请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的申请条件,其中部分贷款还会有特殊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最高贷款年龄通常是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比如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港澳台或者外籍公民也可以申请)。

3、拥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同时具备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这种情况通常是看用户的工作是否稳定,有没有银行代发工资的银行流水,有无缴纳五险一金等。同时银行还会审核用户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及月薪是多少。用户是企业法人时,银行会查用户是否纳税,以及纳税金额、银行流水等情况。

4、用户已婚需要提交结婚证,而未婚则需要提供未婚证明,银行需要了解用户的婚姻状况。

5、不管申请哪种贷款,用户在银行网点申请贷款,都必须填写好贷款申请表。

6、用户的个人征信必须良好,征信中需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违法、违纪记录。征信中没有逾期记录,或者只有极少的逾期记录,说明用户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而征信中有大量逾期记录,则说明用户的还款能力较弱以及还款意愿较低。

7、用户的负债率必须适中,当负债率过高时,会直接影响用户的还款能力。而用户的负债率适中,那么申请大额贷款,或者其他贷款,通过贷款审核的概率都会增加一些。

8、贷款必须有明确的贷款用途,比如消费贷款用于消费,经营贷款用于生产经营,装修贷款用于装修。不同的贷款类型,对于贷款资金的用途要求不同,用户需要提交真实、有效的贷款用途证明。

9、用户需要有银行流水或者收入证明,最好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车辆、保单等资产)。银行流水通常要求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至于收入证明则由用人单位来开具。

10、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抵押物,比如房贷需要抵押房产,车贷需要抵押车辆或者车辆的绿本。

11、办理经营性抵押贷款,除了需要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还需要企业经营稳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有较好的现金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0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提出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及时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并做好专项监测。

    2月1日至2日,召开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11日,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均衡增长,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该协议是我国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后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新进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白两国经济合作,便利双边贸易投资。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00号),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必须的流动性需求,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21号),及时出台支持灾区抗震救灾的特殊金融服务措施,要求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确保支付清算、国库等系统通畅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投入,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5月10日,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普及在实践中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发和推出一些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创新类金融产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便捷和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多方面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密切跟踪监测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做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6月8日,发布《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签署了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提出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增加国内试点地区,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试点业务范围扩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以进一步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发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积极作用。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3日,为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211号),明确了黄金市场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7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8月5日,发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26号),提出落实好灾前住房重建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政策、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加强贷款管理、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复灾区各项金融服务功能等意见。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使用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9次例会决定,对四川等8个省(区)辖内喜德等2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9.61亿元。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明确境外机构可申请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71号),强调保持对灾区金融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灾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要求商业银行更加严格地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需求,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0]91号)。

    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

    11月2日,发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9日,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9号)。

    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发[2010]316号)发布,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认真履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职责,准确把握监测考核重点,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原则,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场准入政策的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巩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22日,为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贸易,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12月15日,俄罗斯莫斯科货币交易所正式挂牌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分析经济金融和货币信贷形势,引导金融机构保持贷款合理适度增长,加强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1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市时间调整为16:30。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宏观审慎要求,加强自我调整信贷行为,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上调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3.33%上调至3.85%;一年期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利率由2.88%上调至3.35%;再贴现利率由1.80%上调至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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