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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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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法律知识|华律网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

您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您的切身权益。

1、应符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4)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否决申诉的情况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

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3、时限

(1)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提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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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_315投诉电话_12315网上投诉有用吗-华律网

2.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

3.打电话

,全国热线,24小时服务,早上9点到晚上9点人工服务,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录音投诉的。

有用。

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程序

一、接待。

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投诉、申诉、举报。

二、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被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四、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

》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3年 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

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覆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三、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四、经营者应当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五、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七、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八、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九、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十、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consumers'rights)。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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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投诉_消费者权益有哪些保护条例-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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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315电话或当地

电话。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被投诉方;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投诉人应当是

的利害关系人;未超出投诉期限;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另外,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失或人身危害的;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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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宪法。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

  4、

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

  5、消费者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

  6、商品服务标识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 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法院今后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在2015年5月1 日之前的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在实践 中,受制于普通公民对法律程序的认识水平,再加上法院存在的“案多人 少”矛盾,立案审查制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应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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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马歇尔从边际效用价值论演绎出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范里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

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将内在规模经济引进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场考虑最适度边际利润而社会考虑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一般认为,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

  1、

是指消费者愿意为其所购买的商品支付的最高金额(即支付意愿或心理价位)与按市场价格为其所购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之差。比如,你原打算最多花6 000元去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也即你对一部苹果手机的支付意愿是6 000元,或者说你的心理价位是6 000元),但是按照市场价格,用5 888元就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这意味着你节省了 112元,这节省下来的112 元就是你购买一部苹果手机的

,也是你从这次购买行为中获得的一种剩余满足

  2、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生产或销售一定数量的商品所实际得到的收入与生产者生产或销售这些商品所要求得到的最低收入之差。比如,假定你是窗帘的生产者,现有一个客户向你订购一幅窗帘,你生产这幅窗帘的成本是1 000元,所以你要求从这幅窗帘中所得到的最低收入不能少于 1 000元,否则你就不会生产。你的客户按市场价为这幅窗帘向你支付了 1 200元,这意味着你从这幅窗帘中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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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

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

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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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知识。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先到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换或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 安全保障权,是指

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

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

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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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立法之日起,便旗帜鲜明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成为拉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法律杠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工商管理机关受理消费投诉后,应当在六十日终结调解。

  2、对于

,工商机关只能调解,无权强令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赔偿。调解不成的可以提出诉讼解决。

  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1、如果与商家发生了纠纷,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单据或者证据,如果有过电话沟通最好,所有电话都是有记录的。真的到了需要对簿公堂的时候这些都非常重要。

  下面直接说12315的秒用。

  2、现场先拨打12315.

  这个时候一部分商家就会和你协商解决。

  如果碰到商家不买账,那就等12315的工作人员到来解决。

  3、找一台电脑,搜索当地12315官方投诉网站,点击进入。

  4、大家可以看到,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消费者协会、一种是工商部门。建议大家选择由工商部门来处理。

  5、我们可以选择“投诉”或者“举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6、这时会需要我们填写投诉单或者举报单。据实填写就行。一定要记住的是,填写完成后拍照或者截屏。

  7、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个单号,这个一定要记住。可以在步骤5界面中查询。

  8、网上填写的投诉单,相当于派工单,凭借这个可以要求12315部门处理你的请求。如果在有些地方,某些工作人员拒不处理,凭此单可以投诉12315.

  新一届领导人对作风建设非常重视,投诉相关部门,只要证据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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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障我们公民在消费中,能够获得优质的消费服务,花钱买到质量优秀、产品体验舒适、有保证的重要法律,也是监督经营者、企业诚实、守信生产人民喜闻乐见,赞口不绝好产品的保障,提高公民生活质量、提高企业经营者产品竞争力,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18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新《消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释义】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个人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谁都知道是商家"出卖"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却没人管也没地方去投诉。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以法律形式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新《消法》强化了有关商品和服务退货、更换、修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释义】本条主要强调:一是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更换、修理;二是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原三包规定涉及商品仅有23种。新《消法》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并明确了7日之后经营者就承担退货、修理、更换义务的情形,把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的商品;三是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四是明确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里的"当事人约定"不能低于国家规定中有关经营者应当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的义务,只能高于国家规定。也就是说国家规定是底线,不能突破;在底线之上,鼓励经营者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承诺。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释义】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做出了很大调整,一是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增加赔偿一倍的商品、服务价款,提升到现在的增加赔偿三倍的商品、服务价款;二是规定了最低赔偿金,解决了一些商品或者服务价款过低,惩罚性赔偿没有力度,不利于动员消费者维权,使不法经营者得不到应有惩罚的问题。

  

 

  新《消法》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释义】原《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仍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向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新《消法》删除了"严重"这一限制词,明确只要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一要立即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和告知消费者;二是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三是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新《消法》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是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释义】(1)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都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本条文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设计。其举证责任转由经营者承担,经营者要证明商品在出售的时候没有瑕疵。(2)列举的商品,包括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后面这个"等"字是等外,不是等内,也就是说还有其他相类似的商品和服务是可以适用这个规定的。

  

  新《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释义】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做出相应规定:一是强化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从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消费者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的权利;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承担赔偿责任;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规定虚假荐言者的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前款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释义】明确规定了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的经营者,和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都有提供相关必要信息的义务。另外这里还指明了一层意思,即金融消费是受《消法》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释义】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网购逐渐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这种消费方式因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别人评价等选择商品,不易辨别商品的真实性,消费者投诉持续增加。为保证公平公正,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消法》特别在经营者义务一章新增了"冷静期"制度。

 

  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释义】本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第三方,须承担有限责任,即在无法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方式的情况下,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同时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防止承诺不兑现。这一规定有助于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履行审核义务,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网络异地消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找到经营者主体的突出问题,有助于消费者索赔权的实现,对于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在原《消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职责。

  

  【释义】这一职责的目的的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可持续消费理念,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这也是国际消费者运动发展的新方向,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的重要举措。

  

  【释义】赋于消费者协会参与有关立法立标工作,通过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力量帮助消费者反映要求、提出建议,有助于推动相关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释义】针对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赋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力,有助于改变单个消费者势力孤单、维权困难的情况,有利于减轻消费者的诉讼负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集体利益。

  

  新《消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释义】(1)本条明确了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的权力和责任。(2)结合该法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的规定,经工商部门抽查检验认定不合格的,全省流通领域同一标称生产者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认定为总体不合格,消费者可以依据工商部门发布的名单要求退货。(依法经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可要求退货。)(3)结合该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规定,明知商品不合格仍继续销售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要求增加3倍、不低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明知商品不合格仍提供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三倍且不低于五百元的赔偿。)

  

  新《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新《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新《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 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释义】(1)处以违法所得的罚款,由一倍至五倍提高到一倍至十倍;(2)没有违法所得的的罚款,由一万元以下提高到五十万元以下。

  

  新《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释义】新《消法》增加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同时,2012年9月28日修订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也对监督管理部门将违法行为记入监管档案、对多次违法的生产销售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对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实施限制准入的措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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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明确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等角度,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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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原工商12315、原质检12365、原食药12331、原价监12358、原知识产权12330热线整合为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诉人可以通过本平台就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扩展资料: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2)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3)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5)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315平台——投诉须知

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消费者维权热线是12315。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扩展资料:

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的注意事项:

1、应符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4)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否决申诉的情况: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3、时限

(1)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

2020年底前,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将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扩展资料: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建议积极同消费者协商处理。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   ...... 你好,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如下: 315投诉电话大全(具体联系方式以各地方职能部门公布为准) 工商投诉电话:12315; 质监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诈骗报警电话:110; 卫生公益热线:12320 全国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只有一个:12315,请勿相信其他电话,以免上当受骗.(请注意号码前 加你所在的区号,比如02112315).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   ...... 深圳的电话是:0755-82102315,

国家消协投诉部门或电话 -   ...... 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都是:区号+12315.中国消费者协会可到其网站投诉: http://tousu.ccn.com.cn/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多少?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3月15日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之后又上线了12315互联网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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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   ...... 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15.

消协投诉电话是什么 -   ...... 消协的电话是:本地:12315 外地区的消协电话号码是:所在省、市、县区号加上:12315 如;长沙市的消协电话号码是:0731-12315

如果说人的心理问题在于对自己对人的问题,其实根本原因在于远离上帝导致!

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电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话-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12315

拓展资料:

应符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消费者协会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者协会

12315。

受理范围:需要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消费者投诉注意事项: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

消费者权益的电话号码的服务电话:12315。

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

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扩展资料(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

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扩展资料

12315投诉须知:

1、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投诉事项一事一单,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请勿在一个投诉单中对不同被投诉人提出诉求。由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不同,请勿在投诉中含有举报内容。

3、12315平台接收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产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请求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15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12315平台-投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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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消费者维权有哪些方式_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法律百科|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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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都会去购买物品或者服务,无论怎样都会涉及到消费。有些人在消费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遭受到消费侵权的情况,那么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图接下来为你介绍详细内容。

》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

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

,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

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

;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

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

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315打假投诉客服热线是12315。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

为主,

为辅的原则:

(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

已作具体规 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 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 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暇抽身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

起诉:俗称告状,指的是向法院提起

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

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起诉的。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有权起诉呢?简单地讲,有诉权 的人方可起诉。什么叫诉权呢?诉权就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诉权呢?这就要看他是否与案件存在直接厉害关系,或者他是否是案件的权利主体。例如,一起有关商店出售劣质食品致使消费者中毒的案件,有权要求商店赔偿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

、误工费等损失的,是那个中毒的消费者。他与这一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享有诉权,即他有起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

1、买到的东西出了问题,首先,平心静气地和商家说明情况,明确东西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

2、明确责任后,若是商家的责任,则和商家商量补偿的方式和价值。如果谈不拢,则应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和商家抗争到底,不要因为钱不多觉得没必要而算了,千万不可抱有这种想法,这样只会助长那些人的气焰。

……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

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知识,例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那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是什么呢?以及…

在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那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些什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定了那些内容?怎…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话题,大家的维权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那么消费者权益法退款规定是怎样的呢?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有哪些,维…

最近回复:

催收了吗

最近回复:

自己购买的当然属于自己的

最近回复: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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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之前上班多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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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警,可以要求警方追究对方的责任。有关婚外情报警警察一般是不会处理的,因为婚外情出轨这些不属于刑事案件。但骚扰达到严重程度,可能涉嫌诽谤罪、侮辱罪等,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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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受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真的有用吗? - 知乎

以我的个人经历来看,不是很有用。

但是我坚决支持大家维权。在中国,消费者权益时刻在被践踏!

好像我打过几次12315,记不清楚前几次的事由了,好像都没有什么作用。我记得清楚的是去年,我给孩子报了一个舞蹈班,多少次必须在一年内消费完的那种。因为买单之后就是长假,然后他们机构装修,所以实际的开课时间还没有到,我的孩子就得了肺炎住院,然后我就想退卡。当时我想的理由很充分啊,一次课没有上过,我在开卡时间之前退卡,有什么理由不给我退?

结果人家就不给我退,强硬的很,说合同里有说不退。

我直觉上觉得不对,这个合同里的条款老实说我以前没有细看。那凭什么我没有给你造成任何损失也要我付全款?我咨询了律师朋友,说这种定式条款不合理,定金比例超过了30%。

我一开始打了12315,12315说有合同他们就不管。

给晚报热线,记者来问了情况之后也不想管。

气起来我给市长热线、邮箱、消防、税务通通打了电话,直到逼出了机构大老板。大老板倒是很有企业家气度,爽快退款,我说扣个定金税点什么的也没有要,顺利解决!

我准备的后续手段还没有用上呢。我本来想着如果搞不定,我就不管成本去买热搜。

希望看到的同学给个赞,因为我真的希望大家能被我的经历鼓舞,坚决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在中国,我们作为消费者是很弱势的。什么特卖会不能退换,健身房办卡不能退转,商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受到的赔偿低的可笑,种种被默认的··行规··都在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而会争取自己权益的人却会被社会嘲笑或者鄙视为爱闹。像我上次退款的事情,我爸妈从头到尾就是在骂我乱花钱,不通世事,而当我去争取退款的时候又骂我不懂事、闲得慌、不会保护自己等等。直到一个月后我拿回来一万块钱,他们才终于承认,我有能力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对了,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在给某轻奢品牌打电话。昨天晚上在她们家买了4件折扣的衣服,其中一件穿不下。当时被柜姐说服了买下,回家后发现还是不喜欢,早上去退货居然不让。于是我从百货中心打到柜台再打到经销商,本来已经准备上12315、市长热线的,还好终于解决了事情。真是把中国用户当作人傻钱多的暴发户是不是?

今天下午就在我身上发生了维权案例,处理的过程中来知乎看了一眼,主要是想看看大家有没有相关经验和比较好的处理办法。

事发—投诉—处理,历时2.5小时,顺利解决,而且成功的怼了无良商家一脸,所以来强答一下(捂脸)。

分享下今天总结出了的有用的投诉方式吧。

,搜索出来的电话有些就是当地消协或者工商局办公室的投诉电话,如果不是,你也可以向他们要一个正确的电话,或者请他们帮忙转接。

他们越是不在意、不重视,我们越要表达的铿锵有力(大雾)。在介绍完被侵权的过程之后,结尾提问:请问你们今天上/下午能否帮忙解决处理这个问题?

我已经打完投诉电话了,你们现在还能不能解决我提出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的话,我现在要带着相关证件去投诉部门处理了。

当我们再次回到店里要求解决问题时(请注意,我们第一次进店要求处理时,并没有得到有效回应。),商家的副经理第一句话就是:“问题处理就处理嘛,何必打电话投诉我们呢?”

好笑,不投诉你们,你们店里那个谎称在休息的销售人员手机怎么突然不关机了???怎么突然态度转变要协助我们处理问题了???

不过,也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遇到了负责任的工商部门吧orz

但是,还是希望大家都能真正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过这些无良商家。

哼,我才不要被你们欺负!

如果有什么处理的不恰当的地方,恳请大家指正呀!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有用吗-找法网(findlaw.cn)

  

协会主要是一个舆论监督的作用,消费者协会的“

”热线要满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如果无法解决,消费者协会提供给您解决思路,而且消费者协会电话直接打到市里边,然后再分到各个区,您可以继续拨打消费者协会的

,提出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请求消费者协会再次协助处理。消费者在遇到商家商家侵犯

的时候,可以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拨打消费者协会的

热线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就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因为消费者协会主要是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并没有行政执法权,所以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关重要的证据,寻找专业律师让其帮忙起诉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网上直接投诉;

  

、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

  

、打电话

,全国热线,

小时服务,早上

点到晚上

点人工服务,晚上

点到第二天早上

点录音投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有用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消费者协会主要是一个舆论监督的作用,消费者协会的“

”热线要满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如果无法解决,消费者协会提供给您解决思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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