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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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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报告怎么看?3分钟教你看懂征信报告内容 - 知乎

关于征信报告,很多人都遇到过去银行或金融公司贷款被告知征信有问题而拒贷的情况,但自己打印出来征信报告看看,明明没有问题,从来没有逾期过,为什么银行或金融公司会说自己的征信有问题呢?那么,征信报告应该怎么看?小编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下。

征信报告的组成:

征信报告分

简版征信

(互联网查询)和

详版征信

(纸质版本或银行授权查询),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一般如果去银行申请贷款,会要求你授权征信,那么查询出来的就是详版征信,内容更具体和详细,而简版征信一般用于一些小贷公司作为参考作用。

征信报告版面内容分5大板块,分别为

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公共信息明细,查询记录

。(纸质版本为例)

征信报告明细解读:

一、个人基本信息。

这部分一般由

身份信息,配偶信息,居住信息

等组成,那么这个板块一般有什么作用呢?可以看到婚姻状态(稳定性),近期发生的数据机构名称,详细地址,以前的工作单位等等,通过这些基本信息可以判断你的家庭信息,以前的工作信息,从而在电审过程中了解更多其他的情况。

二、信息概要

这部分板块比较简单,相当于是你所有贷款和信用卡负债汇总,以及逾期情况明细,很多审批人员要看你的总负债,就在信息概要分析。

比如贷款总额100万,余额60万,那么在小贷这边还有60万的负债,信用卡也是一样的,张数和总额度,使用额度这些都一目了然。

三、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这个板块分贷款和信用卡信息的明细情况,能看到你分别在哪些金融公司有贷款,什么时候贷的,额度多少,余额还剩多少,有没有逾期等等情况。这是开始分析征信报告是否良好的其中的信息概要之一。

如果逾期次数多了,那么征信报告自然不好看,逾期记录至少会显示两年的记录,近期的会用“N,1,2,3...”以此类推来展示。

“N”表示还款正常;

“1”表示逾期时间在30天内;

“2”表示逾期时间在60天内;

以此类推......

但如果征信报告里面显示有“6”“7”的,说明已经进入征信黑名单系列了。

第二种就是贷款情况,比如多笔网贷显示记录,平均额度在1000-10000元不等,那么你的征信也是不好的,对于去银行申请大额贷款来说是很不利的,针对这种现象,银行审批人员会认为你近期资金比较紧张,从小门槛的网贷去多次申请,风险性较大。

四、公共信息明细

这部分一般是为公司有缴公积金或有担保信息在此板块的,能看到公积金缴纳单位和基数,担保信息的金额,时间等情况。

信用卡如果进行了销户处理的,在征信报告贷记卡信息处会显示销户信息。

五、查询记录

查询记录又分机构查询和个人查询,对于审核人员来看,更注重的是机构查询,机构查询一般看“

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保前审查,担保资格审查

”等情况,其中贷后管理是不算在机构查询里面的。

查询记录一般分半年或一年基准为主,一般银行要求一个月不能超3次,3个月不能超6次,近一年查询不能超过12~15次(视不同银行或金融机构情况而定)

所以很多人征信没有逾期过,但查询次数过多,一样会被认为征信不良,一定要避免多次查询,在一段时间内不要频繁去申请信用卡和贷款。

查询次数多了审批人员就认为他特别缺钱,资金较紧张,从而不断地去申请贷款,在财务状况不佳的状态,银行一般都不敢放款,而查询次数多了,小额贷款公司也要评估风控,自然就被拒了。

六、负债影响贷款审批

同时也存在征信报告里面既没有逾期记录,查询次数也不多情况,那为什么依然会被拒贷或额度下款不高的情况呢?

这其中就跟你的负债情况有关了,一般情况下,负债率不能超过50%,超过这个比例会被视为风险过高,存在还款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考核的是企业资金偿还能力。

征信的重要性

在如今讲信用的时代,征信已经起到一个很重要的信用身份证,它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很多人应该有这样一个体会,经常去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都会要求你提供征信报告,而同时,也有很多资质情况较好的人群,因征信不满足贷款要求而被拒,这时候才知道征信的重要性。

同等,在面对很多失信人员,国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进入黑名单被法院执行人员系列,有明确的限制高消费的行为,比如限制坐高铁,飞机,不能住五星级以上的酒店,以及限制出国旅游等等不良影响。

在情况恶劣的情况下,也会影响到子女入学的行为,近几年有报道很多关于失信家庭子女考上重点大学不被录取的新闻,所以,未来的信用时代,征信将变得更加重要,不断地区完善征信报告内容,披露不良征信失信人员,未来,失信者将寸步难行。

来源于新浪财经报道

在此,也建议大家不要去申请大量的网贷,以免造成征信不良和征信查询次数过多,对于贷款和信用卡,申请和使用都要量力而行,不可盲目消费,合理规划好自己的经济状态。

同时,征信报告只是体现信用情况的方式之一,毕竟还存在很多贷款机构没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那么这部分会通过大数据体现出来,所以,征信和大数据信用是并存的。

今天关于征信的解析就到这里,有不同意见的欢迎在评论区发表。

征信有逾期记录能申请下来贷款吗? - 知乎

  个人征信报告已经越来越和生活密不可分了,在征信体系不断健全的当下,征信报告广泛地应用在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和贷后管理中,甚至未来还会应用于任职资格审查、员工录用等许多活动中。

一、个人征信报告有逾期能贷款吗?

  目前一般的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都以逾期还款6次或以上,来作为个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节点。

  如工商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最近24个月内,当前逾期期数六次或以上的将不给予贷款;建设银行规定分期还款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不给予贷款等。

  对于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每家银行有不同的测评标准,最后根据信用评分区间,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如果信用良好,银行还可能会在贷款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但如果有逾期记录,银行在放贷时会更加慎重,不利于您获得贷款或增加您的贷款成本。

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如何消除

  首先,对于普通的银行信用卡不良记录,如果是信用卡还款等问题产生的银行不良记录,可立即向银行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情节轻微的只需说明并非恶意,一般可以帮助消除记录。

  其次,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是比较难消除的。新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根据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另外,银行一般以近两年的信用记录审查客户,所以出现不良记录时,应持续两年不逾期,按时还款,那新的、良好的信用记录会逐渐替代旧的不良记录。同样,对于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有逾期记录的也不要急着注销信用卡,因不良记录不因注销而消失。而长期不用的信用卡要及时注销,以免产生年费不知道而造成不良记录

你真的会发“催款函”吗?--信函催收的18个要点! - 知乎

信函催收是非诉催收的一种重要方式

,非诉催收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非诉讼(含仲裁)的手段向债务人发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请求。

非诉清收是相对于诉讼(含仲裁)而言的,相对诉讼催收,非诉催收更加简便、高效、便捷,不容易伤和气,运用得当的话,能够取得很好的催收效果。

一般而言,

清收逾期贷款应遵循渐进的原则

,就追讨而言,能通过非诉的手段要回来的钱,尽量不要打官司,但需要启动诉讼程序的时候不要犹豫,不要无原则的等待就可以了。

非诉催收手段主要包括电话、信函、上门三种,信函催收是非常重要的非诉催收手段

,在实践中被信贷机构广泛采用,笔者在给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客户遇到逾期后,帮助客户起草催款通知是我们律师的基础工作。在给客户服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客户对如何起草催款函?何时发送催款函?催款函在起草过程中的要点等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一、信函催收概述

信函催收是指债权人以发送信函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信函催收是常见的一种非诉讼催收的手段,信函催收比较正式,可以一次性签发给大量客户,比较便宜。设计规范专业的信函会给客户留下良好的信用管理的形象。信函催收运用得当的话能取得非常好的催收效果,但其弊端是信函催收有时容易被客户忽略,威慑力相对不够,一般情况下信函催收过程中需配合电话跟进和上门催收等方式,这样才更能引起客户的重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信函催收概述信函的种类

信函大体上可分为到期前的还款提醒函、逾期催收函、律师函、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几种,本文对于律师函、短信、电子邮件等就不讨论了,重点集中在提醒函和催款函上。

01到期前提醒函

要想有效减少逾期,信贷机构应当有规范的提醒客户还款的机制,一般来说,信贷机构应在每次还款日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提醒客户准时还款,必要的时候可以给客户发送书面的还款提醒函,在提醒函中,应写明还款的金额、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等内容。

02逾期催款函

逾期催款函为客户逾期后发送的信函,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逾期催款通知,在逾期催款通知中应包括借款的基本情况、欠款数额、给客户造成的不良结果、我们的目的(要求还款)等内容,在发送逾期催款函时,在措辞上应当根据不同的债务主体,进行一定的调整。

03催款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有特定的写作格式,通过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律师函是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名义发出的,虽然从法律上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及形象,债务人收到律师函相对于收到一般催款函一般都会比较重视,律师站在法律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使债务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并且给人感觉,律师一旦介入那就离打官司不远了,这样客户会更加重视,一定会进行综合分析考虑,这样就会有利于义务的履行。

三、发送逾期催款函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逾期催款函应当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送达,有些信贷机构让借款客户在借款时提前签署催款函,这种做法容易引发纠纷,实际上借款到期后有两年的诉讼时效,两年时间足够用了,信贷机构需要及时维权,提前让客户签收催款函的做法不建议采用,没有什么必要。(民法总则实施后普通诉讼时效已经改为3年)

2、逾期催款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便于留存证据。

3、逾期催款函应当以适当方式送达。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如果直接送达,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一般应坚持让其本人签收为主,实践中门卫、收发室、财务室、邻居、未成年子女签收普遍存在,容易发生争议。

4、如果采用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的方式送达,应当在合同中的通知和送达条款中对送达地址和邮箱等提前约定好。邮寄送达最好选择EMS(毕竟给人感觉邮政系统相对于别的快递公司更权威一些),邮寄送达时在快递单上一定要注明发送的是某一借款合同的催款通知,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把封存催款函的过程保存下来,及时查询送达情况,如对方签收,及时电话跟进。

5、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这也属于信函催收。

6、符合法律要求的催收通知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借款合同有第三方担保的,必须注意向担保方催收。

8、从审慎角度分析,如果借款人是分期还款,债权人应当尽量做到每笔到期债务到期前都进行催收。

9、逾期催款函的接收人尽量具体到某一具体职位的某一人员。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给不同的人发送多封。

10、逾期催款函中要写明发送方的名称或姓名,并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上要写明联系人的职位与职权、回电号码,以便对方和我们联系。

11、催款函的语言要确切、简明、直接,没有多余的套话。

12、催款函的长度一般不要多于一页,一页就足够了,但一定要说明贷款的来龙去脉。

13、要求支付的金额要写在催款通知的突出位置,可通过字体、颜色与其他文字区别开来,避免埋没在正文中,文中涉及到金额一定要有中文大写,可以小写大写都有,在计算的基础上注意核对清楚,金额不要写错。

14、措辞应当坚定,必须明确的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号,我们需要其按照我们的要求及双方约定及时付款,不用过多的使用谦恭性的语言,信函结束处一定要给对方确定的付款或回复信函的时间,最后告诉对方未履行付款会有什么后果。

15、避免“时间段”的写法,例如,“收到本函之日起七天之内”,这样容易产生争议,要写具体的日期,如“2016年12月25日之前付款”。

16、在催款函中告知客户你已发出多少提醒函或催款函,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有一封最后通知函,催款函的数量不要发送过多,一般控制在三封以内比较合适。

17、随着拖欠时间的延长,催款函的态度、语气也应随之加大力度,实践中很多机构的催款函千篇一律,那样的话效果就会变差了。

18、关于回执的问题,我们目前的做法是制作专门的回执,在回执上中对催款函内容进行一定重复,为稳妥起见,我们还会让客户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在催款通知复印件上让客户签字和盖章,并将送达回执及催款通知复印件合在一起让客户加盖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或摁手印。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信贷风险管理

征询意见函

征询意见函

区人民法院、区

公安局、

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

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

2019〕128号)要求,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登记工作,为避免撤销公司登记对贵单位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现向贵单位征询撤销冒名登记的意见。请自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撤销冒名登记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

侯健

联系电话:

69571916

邮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张家湾市场所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09

06

撤销冒名登记名单

帮帮征信|征信逾期1天、90天、180天后有很什么后果? - 知乎

大家好,我是玉峰,又来分享干货了

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征信的话题,提到个人征信,最让人担心的就是逾期,这会影响到各种贷款的审批。但如果个人行为的逾期,千万不要破罐子破摔。

因为,逾期是有等级之分,逾期1天、90天和180天的后果天差地别!

首先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属于逾期:

1、在最后还款日后的一两天(容时)仍不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仍未还清;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对于逾期,银行是什么态度呢?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态度

人行征信不会关心你逾期的原因,只要你逾期,就会立刻记录在系统内。个人信用报告是一个客观记录,不管是逾期1天还是逾期90天,都会如实记录。信用卡逾期1-30天标为1,31-60天为2,以此类推,180天是6;数字越大,逾期越严重。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会出现“良或不良”的批注,也不会区分“善意或恶意”欠款,征信系统也没有“黑名单”一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

商业银行的态度

如果你的信用报告上超过银行规定的最低容忍信用,就会判定为信用恶劣,进入银行的黑名单。 但是,如果欠款金额非常小,比如一、两块,几十块,逾期次数较少,银行一般不会认为你是恶意欠款,他们会理解成是持卡人还款时的疏漏,即非恶意、马虎大意造成的欠款,一般银行也有容时容差。

对于银行可容忍的限度,一般我们讲是“

连三累六

”,即一年内连续3个月,累计6次逾期。在此范围之内,仍可以正常提交贷款申请。

逾期1天与90天到底区别在哪?

先来看三个概念: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最高逾期期数

假设A君在2018年1月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个月需要还款2000元,但是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开,3月至5月连续3个月都没有还款。那么他5月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则分别是:

当前逾期期数丨指的是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从3月到5月,已经连续3个月没有还款,那么当前逾期期数就是3期。

累计逾期次数丨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所以也是3次。

最高逾期期数丨是指“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在3月至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中取最大的一个数字。不难理解,这也是3期。

都是3,有什么区别?

再假设,到了2018年6月超过每月还款期限时,他筹到钱把前3个月应该归还的贷款额6000元,全都还上了。这时候,这三个数据项会发生了变化:

当前逾期期数丨虽然,他已经将6月之前的逾期款都还了,但6月的还款期限已过,这2000元钱却还没还上。也就是说,6月他又逾期1次。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1期。

累计逾期次数丨由于前3个月累计逾期次数是3次,第4个月再逾期1 次,累计逾期次数增加到4次。

最高逾期期数丨取3月至5月“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所以是3次。 所以,不管是逾期1天,还是90 天,都会如实地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假设某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且在此之前从没有过逾期记录。那么,当逾期1天时,信用报告中相应的当前逾期期数体现为1,而逾期180 天时,当前逾期期数为6。 对商业银行等借贷机构判断信用风险而言,信用报告里1和6这两个数字,差别可是180天!

另外,逾期记录是由银行等借贷机构上报给人民银行后,人行才有记录这一环节,所以它们才是你信用的终极裁判。如果是非人为逾期,可以去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通常1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拿到答复。

逾期180天将被起诉,或被判刑

逾期时间太久,尤其已经过去6个月的时间了,经借款公司人员多次提醒仍未还款,那么这类人将被起诉,一旦经过核实,将被法院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一人失信,将被处处受限!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对于失信人限制如下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6、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贷款也不例外。用的好可以积累信用,提高个人在社会的信誉度。用的不好,可以毁了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贷款始终是工具,关键看使用者如何去运用!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如您有疑问,评论或留言,峰哥免费解答疑问,峰哥聊支付,明天见!!

个人征信逾期情况说明范文 - 百度文库

个人征信逾期情况说明

****

银行:

本人

****

(身份证号

***)

在贵行申请

****

贷款审核过程中,

发现个人征信报告中有逾期记录,对此特向贵处做以下说明。

****

年,我在创办经营

**

公司期间,因公司成立初期开支较

大,加之个人正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经营资金紧张,导致个人信

用卡消费后未能按时足额还款,

****

简要逾期情况说明,但逾期

绝非个人的恶意透支行为。逾期后,及时与发卡行联系,说明了

困难和情况,承诺了还款方式和期限,并于

****

足额偿还了相关

逾期消费的本息和罚金,逾期行为得到了发卡行的理解。此后,

本人严格遵守信用卡消费规定,注重个人征信的改善和维护,再

未发生过任何影响个人征信的事项和行为。

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以前个人信用卡逾期行为所造成的

严重影响,但在

****

过程中急需资金支持,在此次贷款申请审核

中,希望得到贵行的理解和大力支持。我承诺,今后将更加注重

个人征信的维护和提升,

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贵行规定,

在此笔创业贷款到期后,足额及时还款。

说明人:

                              **

**

**

【学代会】医学院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改意见征询工作的通知

各位医学院的同学们: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会的章程修改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医学院将广泛征求全体学生意见,开展学生会章程修改意见征询工作。

一、医学院章程修改意见征询提交时间

2023

4

1

—2023

4

12

二、章程修改参考方向

1. 

加强党对学生会的领导作用;

2. 

结合校园实际情况与发展方向,强调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学生更好参与到校园民主建设中;

3. 

完善规范校、院、学园学生代表大会权利义务;

4. 

规范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大会程序;

5. 

强化工作人员考核评价;

6. 

加强对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的联系和服务作用。

三、章程修改意见征询递交方式

填写章程修改意见征询表(附件

2

),于

4

12

17:00

前发送至邮箱

zjumssu@163.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为

姓名

+

学号

+

章程修改意见

附件2: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章程修改意见征询表.docx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docx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王喆

 13575782044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企业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详细解读)|法客帝国_腾讯新闻

相反案例,企业询证函为什么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阅读提示

《企业询证函》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为了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而寄送往来单位的一种核对函件,往往由企业的财务部门向交易对手发出。因《企业询证函》常载明欠款金额、交易合同等事项,往往成为交易对手主张中断诉讼时效的有力武器。到底《企业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实务中的裁判观点可谓五花八门。为此,云亭律师结合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以《企业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为核心,展开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同业内朋友分享。

裁判要旨

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向债务人发出《企业询证函》,债务人在《企业询证函》盖章确认,不视为推定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视为债务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一、2013年12月5日,借款人金桥公司因经营周转向贷款人顺易小贷公司贷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4日止。张某以同鑫公司的名义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

二、2013年12月6日,顺易小贷公司向金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卓某转账200万元,金桥公司、卓某、张某在借款凭证上盖章、签字。

三、2014年12月4日,在借款期限届满后,金桥公司只偿还了顺易小贷公司利息20万元,未再履行付款义务。

四、2017年1月23日,顺易小贷公司向卓某发出《企业询证函》,确认金桥公司欠200万元。2017年2月22日,金桥公司股东在《企业询证函》签字确认、卓某在“信息证明无误”加盖卓某印章。

五、2019年4月1日,顺易小贷公司以金桥公司、同鑫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金桥公司缺席,未参加庭审。

六、西秀区法院一审认为,金桥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在顺易小贷公司向其发出的《企业询证函》盖章确认,系其对债权的再次确认,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同鑫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七、安顺中院二审认为,《企业询证函》不等同于《催款通知单》,债务人收到《企业询证函》不能推定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视为债务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故该函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裁判要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顺易小贷公司《企业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安顺的两级法院的裁判意见完全相反,安顺中院的裁判要点如下:

第一,案涉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经查,案涉借款期限至2014年12月4日届满,诉讼时效至2016年12月4日届满。顺易小贷公司向金桥公司发出《企业询证函》的时间是2017年1月23日,发函时间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关于《企业询证函》中“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的理解。

该函名称和内容无催收贷款的明确表示,不能把企业询证函简单理解为“催款通知单”。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函,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发出和签收征改为证的行为不视为对原债权的履行重新达成协议。

第三,债务人在《企业询证函》盖章确认不能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因《企业询证函》的名称和内容均无催收货款的明确表示,金桥公司虽已收到该函,也不能推定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实务经验总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债务人在《企业询证函》盖章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主要取决于《企业询证函》的名称和内容是否有催收的意思表示,对此,在发出和收到《企业询证函》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如何应对:

第一,对于债务人而言,

一是不要轻易接收债权人发出的《企业询证函》,二是要特别注意收到《企业询证函》的时间是否在诉讼时效期间,三是要注意审查《企业询证函》的内容是否涉及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四是咨询律师或者法务《企业询证函》可能潜在的风险。

第二,对于债权人而言,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企业询证函》的目的在于确认债权和中断时效,注意:一是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出《企业询证函》,二是在《企业询证函》中写明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债务人欠款的事实,三是应当向债务人有效的联系地址发出《企业询证函》,确保债务人能够收到,必要时采取公证送达。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施行、2021年1月1日失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2号)【失效】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银祥支行与哈尔滨金事达实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法民二〔2001〕016号)

该案所涉询证函虽然是采用哈尔滨审计事务所函稿纸,且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其他方面用途无效,但基于该询证函是由贷款人哈尔滨商业银行银祥支行(原哈尔滨银祥城市信用合作社)发出,且该贷款人和借款人哈尔滨豪华家具大世界都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事实,可以表明该询证函既有贷款人追索欠款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借款人对所欠债务的确认。由于该询证函是在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限内发出的,因此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新确认问题的复函》(〔2006〕民立他字第106号)

我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所称“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要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你院请示所涉的案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公司)2003年3月向债务人临泉县供电局发出的“贷款对账签证单”,其名称和内容均无催收贷款的明确表示。临泉县供电局局长张修法在“贷款对账签证单”上签署“通知收到”,表明债务人已经收到了“贷款对账签证单”,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

因此,既不能把本案所涉“贷款对账签证单”简单理解为就是《批复》中的“催款通知单”,也不能把双方当事人发出和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视为对原债权债务的履行重新达成了协议。我院同意你院请示报告中的少数人意见。

法院判决

以下为法院在裁定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对该问题的论述:

一审法院认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本案借款期限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4日止。这就意味着原告在2014年12月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原告最迟应于2016年12月之前主张权利,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原告于2017年1月23日向案外人卓波发出《企业询证函》,复核案涉借款信息,金桥公司股东汪朝秀于2017年2月22日在该询证函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有金桥公司印章,卓波在结论1、“信息证明无误”上加盖卓波印章。

虽然该《企业往来询证函》明确载明“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但被告金桥公司对该份函件的回复并签章的行为,系其对双方之间债权的再次确认,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诉讼时效从2017年2月22日发生中断,重新开始计算,

而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原告于2019年4月1日向提起诉讼,其权利主张并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二审法院认为:

2013年12月5日,被上诉人金桥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作为借款人与作为贷款人的被上诉人顺易公司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合同号:2013-12-02),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4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被上诉人顺易公司与金桥公司、同鑫公司签订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为2016年12月4日。被上诉人金桥公司在2017年1月23日向卓波发送《企业征询函》,金桥公司在该函上加盖印章。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要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

但本案中的《企业征询函》明确载明“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其名称和内容均无催收贷款的明确表示,债务人已经收到该征询函,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因此不能把企业征询函简单理解为“催款通知单”,也不能把双方当事人发出和签收企业征询函的行为视为对原债权的履行重新达成协议。因此该函不能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原审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之规定,因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法院不予保护,故上诉人主张诉讼时效已过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另外,本案借款诉讼时效已过,但鉴于被上诉人金桥公司未对此提出抗辩,对其不予处理。

案件来源

贵州省安顺市同鑫种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易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金桥广告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黔0402民初1702号】、二审民事判决书【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4民终1359号】

征信查询记录多久消除? - 知乎

现代生活中,房贷与车贷是家庭的常见贷款项,加之目前各种互联网小额贷款十分方便;保不齐就有一时钱紧,使用小额贷的情况发生,也就造成了个人征信被查询的情况发生。

在征信报告中,“正面信息”是你拥有贷款或信用卡且正常还款的信息;“不良信息”指的是违约信息、欠税信息以及法院和行政处罚信息 。

不良征信保留时间为5年,征信查询记录保留时间为2年。一般在征信报告上,在记录被查询一栏,会有一行字显示“信用报告最近2年内被查询的记录”。

也就是说,从查询记录的当天开始计算,征信记录上显示的是倒推两年之内的所有查询信息。

而征询报告上的贷款逾期等记录,是会被保留5年时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5年后记录消失,指的是从欠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的五年。

查询次数过多真的会影响贷款审批。

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

① 有贷款需要查询,并放款:比如借款人在一段时间同时去几家金融机构借款,最后再去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通过征信查询,发现借款记录过多,银行会以借款人负债过高,而拒绝放款。

这是银行规避坏账风险的常规做法。

② 仅查询,没有贷款:比如申请了小额贷款额度时造成的征信记录查询,申请信用卡却未获批的征信查询,银行在看到征信报告的查询次数时,即使没有放款显示。

银行也认为申请人可能急需用钱,或资金周转有问题而拒绝放款。

每家银行对个人征信查询次数的要求不一样,但毋庸置疑,征信次数被查询过多是会对申请银行贷款产生影响;

一般每年征信记录被查询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所有查询记录都会影响征信吗?

现在很多网站以及手机APP可以对个人征信进行部分查询,很多网友觉得新奇会自己查询征信,很怕以后会影响贷款。

其实银行所关注的征信记录查询也是有所区分的。

如果是机构查询,申请贷款时会显示“贷款审批”和“保前审批”,申请信用卡则会显示“信用卡审批”;

放款后机构会对个人征信进行定期查询,这个时候显示的就是“贷后管理”。

这其中最受银行关注的就是“保前审批”和“贷款审批”。

而个人查询一般对贷款审批影响较小,不必过于担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因为影响不大,就过多查询征信报告,以免因政策收紧而导致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不消除,不代表办不了什么业务,去办理贷款可能因为查询过多而被拒,这是很常遇见的问题;

怎么样才不会因为这个查询原因而被拒之门外呢?

首先,你要了解你去办理贷款的公司,他们查询是看近三个月还是一个月,或者是其他时间;

一般都是看近三个月的,如果超出查询,那就不要去申请了,或者接近他的查询要求也会容易被拒;

如果查询没有达到它的要求,那只能等,在等待过程,不能去查询,不然就白等了,了解自己的查询,可在征信中心注册查询,比较麻烦,也可以去可以打征信的银行去打一份即可看到。

征信记录是指,你和金融机构发生借贷业务,包含信用卡、准贷记卡和贷款的贷款信息以及每期的还款情况。

它反映的是你还款有没有逾期及逾期次数和时间,保存时间是5年,状态栏只显示最近两年的还款记录。

银行也一般只参考最近两年,当然了两年前你有不良贷款的话除外。

不建议大家频繁查询征信记录和申请贷款信用卡,如果频率太高,放贷机构会认为你迫切需要金融贷款,反而放贷的机会会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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