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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 滞纳金

信用卡逾期 滞纳金

负债人的春天来了:2021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_腾讯新闻

2020年我们经历了一场巨大的浩劫——新冠病毒的爆发。因疫情影响,失业、公司破产倒闭、投资失败、家庭变故等比例上升,进入了全民逾期时代。

面临这场浩劫,大部分人是被迫逾期,暂时失去了还款能力,银监会催收肆意妄为,逾期后的催收、征信、诉讼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持卡人的正常生活。对此,银监会推出了一系列信用卡逾期新规,负债人终于迎来了春天。

 2021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有哪些?

1、

免息期

:新规定里,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持卡人的实际情况来调节信用卡免息期,并不像以前一样,最短25天,最长60天。从2021年起,信用卡的免息期可不固定。

2、

罚息

:在之前,持卡人有逾期之后,就会在逾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滞纳金。新规定中,银行对于逾期用户不得再收滞纳金,而是收取违约金,在收取违约金的时候,不得再继续计算利息。

3、

最低还款

:根据新规定,用户在无力偿还账单时,可选择的最低还款不再固定,而是可以跟银行商议决定。银行也可以根据用户的具体情况来灵活设定。

4、

透支利率

:如果用户在使用信用卡时出现透支情况,利率区间改为0.035%-0.05%。

信用卡逾期新规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信用卡逾期的量刑标准由之前的1W改为5W。

二、将之前的滞纳金更改为违约金,收取方式是最低还款的百分之五,综合年化为128%。

三、受去年疫情影响出现逾期,导致无能力还款,且愿意还款的持卡人,开通特殊渠道,支持协商个性化分期还款,因特殊情况导致逾期,可与银行协商最长5年60期停息分期的方案进行偿还。

 逾期1天会上征信吗?

信用卡逾期随之带来的就是征信问题。如果你

连续逾期91天或以上,银行会认为你是恶意贷款

,还很有可能被法院拉进失信人黑名单。自己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资等各方面受到影响,比如限制出入境;限制某些驾驶行为;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限制高消费行为等各项处罚措施。

如果你办理了一张没有

容时容差功能的信用卡

,一定要记得及时还款,如若不然

逾期1天银行就会对你进行罚息处罚,并会上传逾期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

。但别担心,仅仅逾期1天,大部分银行会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在还款宽限天数内及时补救,银行还是会视作你是正常还款。一旦逾期超过还款宽限天数,你将被收取逾期产生所有的息费(如果还款宽限天数为3,你在3天内还款视作正常还款,不产生息费,但是你在第4天还款将从银行记账日起收取息费)。所以在办卡之前需要了解所办信用卡的权益,是否享有容时容差功能。

知识卡片:容时指在信用卡还款日到期当天,持卡人没有按时还款,银行会再给持卡人一个宽限期,一般为3天;容差指到期还款后,持卡人未足额还款,未还款金额小于或者等于银行规定的一定金额时,应该视同全额还款,这部分未还款金额自动记入下期账单。当期应还宽限差额一般为10元。

Ps.部分卡片才会有容时融差权益,办卡前一定要找银行工作人员确认好。

信用卡逾期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立案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民事立案,另一种是涉及刑事的,不同的情况所面对的标准也不一样。

一、民事起诉

民事起诉的标准比较低,所以如果您的信用卡已经处于逾期的状态,且不符合恶意透支信用的刑事标准,欠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那么银行作为债权方,就有权利起诉逾期用户。

二、刑事立案

在信用卡逾期后,经过银行的两次有效催收仍未归还,且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会被视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经法院判决成立,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不良记录是终生的吗?

信用卡逾期确实会影响客户的信用记录,但不会对客户造成终生影响且无法消除。《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并不是说不良记录存在五年,时间一到就会自动消除。

这个自动消除是有条件的

,如果你再次出现逾期,不良记录在个人征信中保留五年,5年之内不再出现逾期才自动消除,其实这个消除是此“消除”,并非彼“消除”。

如何避免逾期?

一、看清还款日期

首先第一时间要看清的还款日期,一定要记住自己还款的日期,其次也要看清楚罚款资料适当了解,才可能有效避免逾期,按期还款。

二、绑定常用银行卡,开通自动还款

大部分人都是忘记还款而不是没有能力还款,所以可以选择关联自己的银行卡,让系统自动扣款。提前准备资金,提前还款,因为有时候通过第三方平台还款是有延时的,很多平台不能实时到账,一般都要等几分钟甚至几小时才能到账,所以尽量避免在还款日当天还款,应至少提前一天还款

三、办理分期还款

如不能及时还款,应该在还款日之前对本期账单做分期,因为大部分银行还款日是不能再做分期的。分期虽然收取手续费,但总比逾期要好得多,逾期后不仅有不良记录,还会被罚息。

如自己不能协商办理,可咨询专业机构,提供专业的个人债务咨询、债务规划重组、协商谈判、反暴力催收等相关法律服务,为你规划债务,降低负债压力,摆脱负债困境。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抓住这个机会,成功上岸!

信用卡“滞纳金”更名为“违约金”的法律定义_腾讯新闻

很多的朋友信用卡都逾期,为什么现在很多法院在判决上并不认可银行提出的信用卡合约?(前提是你到庭并且提出合理的法律法条进行反驳)

2016年10月16日,宋某某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领用合同,合同约定信用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上限为日万分之五。另约定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向持卡人收取透支利息及年费,相关交易或服务手续费、滞纳金等费用。滞纳金收费标准为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宋某申领信用卡并开始消费后,期初尚能按时归还借款,自2021年3月开始逾期还款,截至2021年7月10日,银行系统显示宋某逾期本金17228.13元、利息1281.18元、违约金3902.73元。宋某对逾期本金17228.13元、利息1281.18元均无异议,但认为银行收取违约金不合理。

本案争议焦点为银行单独发布公告将滞纳金转为违约金的行为对持卡人是否具有约束力?分析:一种观点认为,滞纳金和违约金的性质一样,对持卡人逾期还款具有惩戒作用,既然双方之前对滞纳金已有约定,在人民银行取消滞纳金且利润被摊薄之后,商业银行在不改变5%收费标准、没有加重持卡人负担的情况下,将滞纳金更名为违约金并予以公告公示,对持卡人应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一种观点认为,信用卡领用合约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对合同内容的约定要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既然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取消滞纳金,那么对于持卡人逾期还款的行为,发卡行应与持卡人再行协商,对是否收取违约金、收取违约金的标准和方式重新约定,如果不能达成约定,在信用卡有效期内银行收取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在此类的案件答辩中,你必须拿出合理的理由来反驳,其反驳理由以下几点:

1、信用卡利息大家都知道,万五每天,综合年利率18%,而违约金是当期未还最低的5%,逾期三个月后全额罚息,月5%,按年计算,那就是60%;如果利息+罚息,综合可达到78%,还不计算复利……

此种现象明显超过了国家法律所规定年息24%,从此条件介入法院都会按年利息24%进行宣判。

2、2016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但是各大银行紧跟其后便陆续发布公告,对信用卡新增了“违约金”收费项目或直接公告将之前的“滞纳金”更名为“违约金”,收费标准不变。银行这种单方面发布公告的行为对持卡人不具有约束力。

为什么说对当持卡人不具备约束?

因为当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同时还指出,须与持卡人达成协议该违约金怎么收取,收取多少?以方便持卡人是否决定注销信用卡或者选择接受该协议继续使用?

哪个行的信用卡用户不是过亿?这过亿的信用卡用户需要重新约定,签署协议。

(如果说我们按工作量来计算,平均签一个用户的成本涉及到20元,那银行面临20亿的成本开支,这还是最低的。况且当很多信用卡客户遇到这种银行讲述完所有的风险存在的时候,估计30%的客户选择注销,这笔成本又如何计算?)

于是很多的银行选择公开,公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擅自在APP上把滞纳金改为了违约金,而逾期客户也可以从此方面进行反驳。

信用卡面临的法律诉讼,一般正确的答辩无非是三个结果:

1、不理不闻不问,于是法院按照你未出庭答辩,直接按银行的诉状进行判决。

2、法院按照当初逾期金额以年利息24%计算至清偿为止。

(此时有很多的朋友就会说,不是刚说的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15.4%嘛?为什么24%又是合法的。这里涉及的问题是民间借贷是指不具备金融牌照的民间借贷,虽然信用卡逾期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但银行是具备金融牌照,所以不受限15.4%约束。)

3、法院不支持银行的违约金,以利息18%计算至清偿为止。

三个不同的结果,三个不同的处理方式。从法律上来讲,三种判法都合法。

但三种不同的判法对于负债人承担的结果完全不一样,所以负债的人并不是一味的蛮干与强制上岸。

我现在没钱还,我于是不理不闻不问,爱咋地咋地?这是一种借误的认为。

银行在法院对其诉讼,并不是说诉讼了就立即马上要你还钱,他们是会要求你一次性偿还,但你目前没有能怎么办?不可能因为你欠点钱被起诉了然后就让你去坐牢?

如果都是这样,那目前需要坐牢的人有多少?小强的公众号粉丝6000多人,恐怕4000人都要去坐牢了。可又有谁因此而坐牢?

截至2020年末,我国居民负债总额已经超过了200万亿元,按人口来算,相当于人均负债14万元。

法院的判决无非是从法律上认可你欠某某的钱而已,从此纳入法律依据,然后债主可以向你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而已……

而很多的人都认为,我都已经负债累累了,反正没钱还,那我就所有事情爱理不理,催收不理,仲裁不理,连诉讼也不理?

其实这个过程就像生病一样,你负债累累就说明你的人生生病了,你没有更快的新鲜经济血液注入,那这个病就会越来越严重。此时你蛮横不闻不问,那这个病就会恶化,随着病情的恶化你上岸的脚步会越来越慢。

就算此时的你没能力注入新经济血液来让身体复原,但你至少应该懂得用最少的代价来让病情稳定,不再恶化?这就是所谓的止损……

欢迎关注公众号:干不死的小强

我是小强,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工作居然成了一个负债人的医生,用最少的代价帮你盘活这个千穿百孔的负债人生。

信用卡逾期违约金这么多?不用怕,用这1条规定和银行谈减免! - 知乎

相信用过信用卡的朋友都知道,一旦逾期银行就会向持卡人收取滞纳金和违约金,只要账单没有还清就会一直增长,而且还是全额计息。

全额计息一年算下来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那如果能和银行成功协了商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违约金、滞纳金、罚息不就可以减免了吗?

虽然有这么一个条例规定,但是很多负债发朋友

逾期时间可能比较长

了,这中间的各种费用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所以就有粉丝问我;

那这个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利息等等,有什么依据可以谈减免吗?

其实在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项通知。

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原文件。

这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信用是在2017年前办理的,但是在这个通知发布正式实施以后,银行也没有跟你重新签订逾期滞纳金的合约。

但是同样收取着你的滞纳金,这就有违背111号文件的明确通知。银行还想收取你的滞纳金的话就需要再跟你签订协议。

如果银行客服说有在官网通知过了,或者发了什么公告。那也不能算数。我办卡时留了电话地址,你们银行为什么用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

难不用做事上班,就天天研究你们的官网?研究你们官网可以还清欠款了吗?

而且通知里说了,是银行和持卡人协商,那你跟我协商了吗?协商方式和收取标准是什么?17年1月1号以后重新签订过协议吗?

所以这些都是问题。

还有一点,很多负债的朋友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就会选择最低点还款,防止征信逾期。但是银行计算违约金的方式你知道吗?

那大部分的银行呢,只要当月账单没有做到全额还款,那就会从你的账单日开始全额计息。

就比如5号出账单,你要还1万元。次月24号是还款日。你只还了9999 就差1块钱没有还。一旦逾期,从5号开始就会按账单金额1万元计算你的利息违约金。

但是相关条例有明文规定《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是按照没偿还的那部分金额计算而不是全额计息。

那对于一些算不明白自己利息的朋友,可以要求银行给出账单明细以及计息方式,算一下自己的利息违约金多了多少。

要是发现了其他不明费用那就更加有利于谈减免了。你学会了吗?

信用卡不小心逾期,违约金和利息都是怎么算的? - 知乎

最近,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自己持有的一张广发银行信用卡,因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无奈逾期,账单金额20000元。大约一周之后银行打来电话,提醒还款,并由此产生约600元的逾期费。小伙伴询问了银行客服之后仍不太明白,这600多元的逾期费是怎么算的?

如今,信用卡的申请变得越来越容易,年轻人几乎人手一张,但当我们享受信用卡无息透支消费的同时,是否对万一逾期之后所产生的费用也心中有数呢?今天,小金就跟大家聊聊“逾期费用”这个话题。

逾期费用分两方面:违约金和罚息

大体来说,信用卡不慎逾期之后,会产生

违约金

+

罚息

两方面的费用。其中违约金按账单的周期计算,罚息则按日计息,还款时一并收取。

逾期产生的违约金,以前叫做“滞纳金”。滞纳金的利息是很高的,以前很多银行是按照账单未还金额的5%,按月计息,而且是利滚利,如此算来的年息至少高达60%,远超最高法规定的民间借贷24%的法律红线。

2016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将滞纳金统一改为“违约金”,并沿用至今。改为“违约金”的好处,一是逾期费用利率不会超过24%的法律红线,二是不存在利滚利的现象。

违约金的收取标准

目前,各大银行的违约金基本是按照

“持卡人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

进行收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信用卡、不同类型持卡人,一般还会有一个

“最低起步价”

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广发银行,会按照持卡人在信用卡系统的“靠谱值”进行违约金的阶梯收费,如果靠谱值≥750,最低起步收取10元;750>靠谱值≥620;最低收取20元,靠谱值<620,最低收取30元。

另外,广发银行还规定,如果客户连续两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最低的还款额,违约金收取标准将提高到6%。

以下是部分主要银行违约金收取概况:

这里额外说一下“最低还款额”。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是账单当期总金额的10%,但也有部分银行,比如中信、光大的个别信用卡,这一比例可以降到5%。

最低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大家觉得复杂的话直接忽略即可:

最低还款额 = 预借现金交易本金及利息 + 服务杂费 + 账单剩余金额的10%(或其他比例) + 未偿还的上期最低还款额。

“预借现金”就是用信用卡从ATM里取现金。

罚息的收取标准

目前信用卡逾期的罚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额罚息”,另一种是“未清偿罚息”。目前大多数银行,包括广发银行,采取的都是“全额罚息”,这也是总被市场诟病的一种方式。

所谓

全额罚息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你没有在最后还款日全额还款,那么你当期账单的所有消费,都将从刷卡第二天开始,每天按照万5计收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比如我当期账单内刷了一笔10000元,还款9900元,虽然只差100元没还,但依然要按照10000元计算利息,这就相当于之前的免息期统统作废,转而按照每天万5计息。

未清偿罚息

,就显得相对合理,这种计息只对当期未还款部分,每天按万5计收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去年,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就遭遇了“全额罚息”,他持有的建行信用卡有69元未还清,逾期10天之后却产生了300多元的利息,他一怒之下把建行告上法庭,最后胜诉。

以下是截止2017年,各大主要银行的逾期计息规则:

举个例子算一算

看完上面的表述,可能有的小伙伴仍是一知半解,尤其是罚息部分。接下来小金就举个例子算一算,让大家有个更为直观的理解。

就用文章开头那位朋友的例子吧。他的信用卡账单日是每月17日,最后还款日每月7日。

为了计算简便,假设他7月18日消费了8000元,7月22日消费了5000元,8月14日消费了7000元,到8月17日的账单日时,总共透支20000元,最后还款日9月7日,最低还款额2000元。

到9月7日最后还款日,他一分没还,拖到9月20号才还款。

1、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 = 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 5% = 2000 × 5% = 100元

2、计算罚息:

如果是全额罚息,罚息金额 = 20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630元

不过,为了响今年最高法行出台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很多银行正在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全额计息,按照未清偿部分“分段计算”。

分段计算下的罚息总额 = 8000 × 63天(7月18日~9月20日)×0.05% + 5000 × 59天(7月22日~9月20日)× 0.05% + 7000 × 34天(7月17日~9月20日)×0.05%= 252 + 147.5 + 119 = 518.5元。

违约金与罚息之和,就是逾期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当期违约金和罚息未能付清,则会滚到下一期账单中当做本金,继续计息,这就是所谓的利滚利。

容时容差:小额逾期不用愁

简单来说,容时与容差是银行为了避免用户“非恶意”逾期,所给的一个宽限期及宽限金额。

只不过,这个宽限期(容时)很短,一般也就最多3天,而且大多数银行都需要你提前打电话申请才行。

宽限金额(容差)也很少,大多数银行为不超过10元,部分可以宽限到100元,中行最大方,容差设定在了账单金额的1%。

在不超过容时、容差规定的天数与金额的情况下,逾期不会产生违约金和罚息,也不会产生征信污点。

总的来说,信用卡是我们日常消费购物的好工具,但前提一定要合理用卡、理智消费,尽量避免逾期,否则,产生高额的逾期费用不说,还会影响自己宝贵的征信记录,这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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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有什么后果? - 知乎

一些人拿到信用卡之后首先想到的是:透支和预期不还,甚至一直赖账。其实|这个后果,真的是要多严重有多严重的。

1、信用卡滞纳金;

所谓的信用卡滞纳金就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是每个银行关于滞纳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信用卡滞纳金的计算基准是最低还款额。运用公式表示是:最低还款额=(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100%提现金额+100%前期最低还款额应还未还部分+100%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100%费用和利息+分期还款本期应还部分(分为有息及无息两种)。

2、逾期利息;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逾期利息。,目前信用卡逾期的利息是按日计算的,利率为0.05%,而且利息计算的日期是从使用信用卡消费的第2天进行计算的。比如在10号用信用卡消费了2万元,还款日期为28号,那么11号开始就开始计算利息了,假如到下个月的5号才把钱还上,要交的逾期利息就为20000X0.0005X26=260元。这只是逾期利息,其实还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3、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还会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一般是1)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2)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3)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良信用记录一般5年后才可消除,严重的10年后才能消除甚至永远进入黑名单。关键是在征信不良期间,不仅不可贷款,出国会受到限制,甚至买火车票和飞机票也会受到限制。

4、诉讼费用

现在房价这么高,你不贷款怎么买房子,你的征信不好怎么从银行贷款?所以欠银行的钱还是趁早乖乖地还了吧!要不然,银行会把你告上法庭,在这个期间产生的诉讼费用,也是要信用卡持卡人承担的。

5、恶意透支者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人说,索性恶意透支完之后就拿着钱移民到国外,让自己变成外国人,这样自己就可以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别做梦了,豁免权,仅是对外交人员或联合国国际组织人员的,而且即使对以上这些人一般也仅是民事豁免,刑事轻易不会被豁免。对于恶意透支,刑法给出的处罚规定是非常严重的,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感受一下:

《刑法》第196条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滞纳金_百度百科

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

持卡人

信用卡

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

滞纳金

。根据了解,滞纳金的比例由

中国人民银行

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中文名

信用卡滞纳金

适用范围

信用卡

比    例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比例规定者

中国人民银行

例如:持卡人小刘刷卡消费2000元,如果在

到期还款日

小刘只向银行还款500元,假如该银行规定最低还款额为1500,那么该银行将对低于最低还款额的部分即:1500元-500元=1000元收取滞纳金,收取滞纳金的金额为:1000元*5%=50元。

第一,滞纳金的产生基础是公法之债的不履行。“如果债权的观念可以理解为特定主体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的话,那么这种观念决非私法所独有,而应为公法、私法所共通。”84一般而言,公法之债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公法之债是一种法定之债,遵从公法强制原则,故其从产生到消灭的全过程,均由法律明确规定,不由当事人任意选择而定,不承认以和解方式解除其债务关系;而私法上的合同之债为约定之债,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而成立的,来源于

私法自治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其二,公法之债具有一方主体的特定性,主要表现为国家或者政府;而私法之债的主体并无限制,民事主体皆可成为私法之债的主体。

其三,公法之债具有金钱给付性和关系内容的不均等性;私法之债不以金钱给付为限,而且其给付内容一般具有价值的对等性。

此外,公法之债的债权人往往享有私法之债的债权人所没有的种种特权,例如公法之债产生争议或得不到履行时无需借助司法机关而自行实现其债权的强制执行权(自力救济),以及相对于私法之债的

优先受偿权

。发端于1919年德国《租税通则》第81条“税收债务关系说”的税收之债是公法之债的典型,世界各国在税法上规定滞纳金的理论根据也正基于此。

信用卡

第二,滞纳金是督促公法之债履行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由于滞纳金是以

罚款

的方式作出,因而有学者从行政处罚与

行政强制执行

的起因、当事人所承受的最终法律效果、行为模式和行为性质的同一性指出两者属于同一范畴,在作用于行政事态时有某种从属性或补充作用。而行政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罚不是行政处罚。虽然执行罚具有罚的外形与功能,两者都是使违法人承担新的义务;在执行罚不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时,最终仍需与行政处罚一样,采取直接强制执行手段。但它与行政处罚显然不同:

其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和执行罚虽然都是针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但行政处罚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仅限于设定新的义务;执行罚属于强制性法律责任,是以设定新的义务的办法来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其二,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裁,通过制裁使当事人以后不再违法,着眼点在于过去的

违法行为

;执行罚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其着眼点在于将来义务的实现。

其三,原则不同。制裁性法律责任一般都以“一事不再罚”为原则,一次违法行为只惩罚一次;强制性法律责任的最终目的在于义务的履行,因而执行罚可以多次适用,直至义务人履行义务为止。学界对于执行罚与行政处罚关系的分歧对于滞纳金性质的认定并无多大影响,关键在于滞纳金仅仅是确保公法之债得以履行的一种手段,当这种间接强制的手段失效之后应该是直接强制的及时介入,而不是“钓鱼执法”模式下行政机关对公法之债债务人财富的觊觎。

因而,现实中屡屡出现的巨额滞纳金案例无疑是将手段作为目的,从而异化了滞纳金制度设置的初衷。可是,“在与刑事罚的关系上,执行罚的过错罚款数额必须与之均衡,这样的话,与刑事罚相比较,被认为抑制效果甚微”。170.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日本《行政执行法》被废止后执行罚制度的式微,仅在《防沙法》第36条中规定了执行罚制度,作为确保不履行作为义务的替代方法是刑事罚的广泛导入。

信用卡

第三,滞纳金的课征主体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执行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两大法系本来有重大区别。其根源在于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的认识,普通法系国家从来都将行政强制执行权看成是司法权的一部分。在美国行政法上,将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执行罚)称为“简易权力( summary power),属于简易行动(summary action)的一种形式”而行政机关的简易行动,是一种例外的行政执行程序。……这种执行方式由行政机关以实力直接实现执行目标,不需要法院的支持。然而不能认为这种执行方式和法院完全无关。因为行政机关的简易执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超过必要的范围,仍然处在法院的监督下。” 但在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则历来将行政强制执行权看成是行政权的一部分,由行政机关自行执行。在法国行政法上,“

行政处理

的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在必要时可依职权强制执行,毋须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行政处理的一种特权。”

在德国行政法上,“行政执行法的核心是行政行为。在国家和公民之间的请求权和其他义务的执行方面,行政行为如同

民事裁判

那样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功能。可以认为,行政执行就是行政行为的执行。在这里,行政机关享有相对于债务人的特权,即可以自己设定执行的根据并且自己执行,无须申请法院。” 但是在二战以后,随着各国

民主政治体制

的重建,对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也进行了改革,行政权当然包括强制执行权的观念受到冲击,行政强制执行权须有法律特别授权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并不自然地享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仍应视法律的具体规定判断自己能否实施强制执行。并且,从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制执行制度可以十分明确地看出,行政强制执行是国家机关对不履行行政义务者所采取的强制手段,因而,行政强制执行权不是由行政机关所独享,事实上,司法机关享有绝大部分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二字,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权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实现行政权的手段。”由此衍生出滞纳金的法定原则,即滞纳金的设定必须有法律(狭义上的法律)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执行。

(一)信用卡滞纳金的增殖机制

根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22条的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可见,信用卡滞纳金的计算基准是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是指发卡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取现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运用公式表示就是:最低还款额=(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100%提现金额+100%前期最低还款额应还未还部分+100%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100%费用和利息+分期还款本期应还部分(分为有息及无息两种)。其中“费用”包括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

信用卡超限费

是指当持卡人累计未还用款金额超过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另外,由于信用卡的记账日和还款日均是以月为单位,所以信用卡滞纳金也是按月计收。从信用卡滞纳金的计收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其具有自我增殖的功能,即其计算基准逐月提高。对于这一点,前述三个案例无疑是其最好的脚注。

其实,对于信用卡的违约金并不应该如此无限制的计收,而是有期次或数额限制的。例如,我国台湾地区

中国国际商业银行

信用卡的违约金限三期收取,即“延滞第一个月当月计收违约金150元(新台币),延滞第二个月当月计收违约金300元,延滞第三个月(含)以上者每月计收逾期手续费600元”;

汇丰银行

信用卡的违约金也是最多收取三期,即“以当期账单累积金额中之消费金额及预借现金金额扣除持卡人于当期缴款截止日止已偿付之账款后之金额,按2.5%计算。惟持卡人违反前开付清当期最低应缴金额之约定连续三期(含)以上者,其应付之违约金,以三期为限”。美国对于信用卡延迟费的收取没有期次限制,而是定额的,即大多数主要的发卡行收取的延迟费从15美元到39美元,在2005年,信用卡延迟费平均收取37美元实际上,这也是合同法理论中违约责任的可预见性规则的运用。

对于大陆地区发卡行之所以不将滞纳金改为违约金的原因,笔者将“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固然,目前中国的信用状况不尽如人意,而“无论在法的基本原则上还是在法的实际运用中,均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即,与基于国家机关主导权的刑罚或行政手段相比,基于私人主导的可利用的其他强制性手段被严重忽视”。因而,对于信用不彰的持卡人运用行政法上滞纳金的“督促履行”功能实现债务的履行,而试图摆脱合同法私人实施不力的状况,似乎是值得宽宥的。但是,即便是行政法上滞纳金的运用也是要考虑必要性原则,而不是仅仅采用其“驴打滚”式的自我增殖功能,对持卡人的财富进行明火执仗的抢掠。所以,信用卡滞纳金存在的唯一解释就是:发卡行试图利用行政法上滞纳金的“督促履行”功能牟取暴利,而不愿意在违约金的名义下去践行最基本的商业道德—诚信。

(二)治理信用卡滞纳金的常规思路

1.《贷款通则》的治理

找出病灶的目的是为了对症下药。既然信用卡滞纳金的性质是违约金,那么就可以运用合同法理论对高额的信用卡滞纳金进行治理。尽管

《合同法》

没有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作明文的限制,但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限制

违约损害赔偿

责任方面主要有第113条第1款的可预见性规则、第119条第1款的减轻损失规则、第120条的与有过失规则;在规制由于合同自由的异化而导致过高的违约金方面有第114条第2款的违约金数额调整规则。然而,发卡行却认为其收取高额滞纳金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22条规定的结果,这样才符合银行业的合规性监管,因而该违约金是

法定违约金

而非

约定违约金

,所以不能适用上述《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数额限制的规定。

当持卡人透支信用卡时,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产生的不仅仅是《合同法》上的借款合同关系,更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上的贷款合同关系。由于颁布于199年的《贷款通则》没有对近几年才兴起的信用卡滞纳金的计收比例作出相应的规制,因而,作为《合同法》上借款合同特别法的《贷款通则》,完全可以参照台湾地区或美国商业银行计收信用卡违约金的期次或数额限制,在将来的修订中对逾期贷款罚息的上限作出规定。

其实,尽管美国发卡行所收取的信用卡延迟费是定额的,仍然有学者认为其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因为即便是延迟一个小时至少也要收取1美元,远远超过了发卡行所遭受的损失。所以对于信用卡延迟费的收取应该按照2003年农业机动车互助保险公司诉坎贝尔(Farm Mutual Automobile InsuranceCo. v. Campbell)案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最高限额,即不得超过所受损失的9倍。而且,我国已有行政机关对征收行政法上的滞纳金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0],作为违约金的信用卡滞纳金,似乎更没有理由不作出相应的限制。

2.《反垄断法》的治理

对于信用卡滞纳金的治理,除了合同法之外,还有反垄断法。

中国人民银行

规定“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的行为是其履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职责的体现,即是制定货币利率的行为。利率是货币的价格,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手段主要就是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收取滞纳金的法定利率,排除了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而各商业银行也乐意在统一的利率下享受着高额的利润回报。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37条的规定,即“行政机关不得

滥用行政权力

,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由于行政机关凭借的是其掌握的行政权力,而这种权力在市场上使其具有支配性的地位,行政垄断行为就是滥用这种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因而,应适用反垄断法上禁止支配力量滥用的规定。

具体而言,中国人民银行的垄断行为是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的垄断定价行为,又称剥削性的滥用行为。由于我国目前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和国家发改委三个部门分享反垄断执法权,而行政垄断及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权由国家发改委行使,所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正式受理国内商业银行乱收费的反垄断调查申请就属于情理之中了。

信用卡滞纳金条款的法律依据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第22条, 即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 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收取滞纳金。从逻辑上说, 每一法律规范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可见, 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是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 法律后果是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 显然, 该法律后果就是违反发卡行和持卡人间信用卡领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案例1: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诉吴思湛信用卡透支纠纷案。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诉称,被告吴思谌于2004年12月1日向原告申请办理

牡丹贷记卡

,原告经审查同意后于2004年12月24日为被告办理了牡丹贷记卡,实际授予被告4万元的消费额度。

此后,被告在2004年12月29日至2005年1月22日期间内陆续使用该牡丹贷记卡消费,共计透支28232.11元。由于被告长期拖欠上述透支款项不还,发生了下列利息及费用:滞纳金从2005年1月25日起至2005年7月25日止累计3252.74元,贷款利息从2005年2月1日起至2005年8月1日止累计3182.81元,超限费从2005年6月25至2005年7月25日止累计311.1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领用合约》,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为有效合同。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清楚,证据确凿。作为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吴思谌,负有返还所借款项本息及费用的义务

案例2: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诉林光弼信用卡透支纠纷案。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诉称,被告林光弼于2003年6月26日向原告申请办理牡丹贷记卡,原告经审查同意后于2003年7月9日为被告办理了牡丹贷记卡,实际授予被告1万元的消费额度。此后,被告陆续使用该牡丹贷记卡消费,截至2006年11月8日,共计透支9927.29元。

由于被告长期拖欠上述透支款项不还,截至2007年7月1日,被告使用的该牡丹贷记卡项下还发生了滞纳金、贷款利息、超限费等累计5774.99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签仃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为有效合同。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清楚,证据确凿。作为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林光弼,负有返还所借款项本息及费用的义务

案例3: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与

严立东

信用卡纠纷上诉案。

2005年6月22日,被上诉人严立东向上诉人

中国工商银行

珠海分行申请办理牡丹贷记卡,上诉人经审查同意为被上诉人办理了牡丹贷记卡,批准的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被上诉人分别在2005年7月25日和2005年7月28日各取款透支500元,2005年9月9日因重置密码发生手续费人民币10元,之后工行珠海分行每月向严立东发出对账单催收,但严立东从未偿还欠款,至2007年2月7日,严立东因透支产生的本金、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累计2931.65元。关于信用卡透支产生的滞纳金,一审法院认为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计算的滞纳金所依据的最低还款额度超过了严立东的透支本金,是不合理的。为此应当按照严立东的透支本金数额为最低还款额计算滞纳金。二审法院认为:由于双方约定计收复利,并按月计收滞纳金、超限费,因此严立东计算滞纳金所依据的最低还款额超过了其透支本金是正确的

当信用卡发卡行一次次将信用不彰的持卡人告上法庭的时候,信用卡透支收费这一潘多拉魔盒也逐渐向世人打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的规定,信用卡透支收费包括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等费用。在这只潘多拉魔盒中,最为人们所诟病的是被喻为“合法抢劫”的滞纳金。其之所以“合法”,是因为生活中的滞纳金几乎都有法律依据,信用卡滞纳金当然也不例外;而之所以是“抢劫”,是因为在“合法”的背后是惊人的利益再分配。在案例1中,

牡丹信用卡

持卡人透支本金28232.11元,其透支5个月的滞纳金是3252.74元;由于上述三个案例都是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卡透支案例,其滞纳金的计收方法应该相同,所以在案例2中,持卡人透支本金9927.29元,其透支7个月的滞纳金大约在2500元左右;同理,案例3中,持卡人透支本金1010元,其支付19个月的滞纳金大约在1000元左右。由于信用卡滞纳金具有累进的自我增殖功能,上述三个案例中计收滞纳金的年利率根据透支时间的长短大约为28%、43%和63%,信用卡滞纳金独特的利益分配功能由此可见一斑!

事实上,上述案例中除了第3个案例对于信用卡滞纳金的计收标准产生一定争议之外,都支持了发卡行收取滞纳金的诉讼请求。由此产生的问题是:面对巨额的滞纳金罚款,是普通民众误读了滞纳金,还是滞纳金已经异化为

既得利益集团

剥削普通民众的制度装置?本文将从法律责任的角度予以研究,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信用卡滞纳金的性质是什么?其相应的治理机制又是什么?

如持卡人没有及时还款,将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按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收,

太平洋双币信用卡

滞纳金为最低10元或1美元,人民币信用卡滞纳金为最低5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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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息与滞纳金怎么算?|收入证明_网易订阅

对许多人来说,信用卡已经成为了生活消费的首选方式。信用卡确实能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逾期,就需要面对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那,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到底该怎样计算呢?

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

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息是银行赚取利润的一种方式,银行会根据逾期时间段和逾期额度进行计算逾期利息。以一年为计算周期,一般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率在25%左右,但是各个银行的实际计算方式可能会有不同。

例如,如果一位信用卡用卡人逾期1个月,欠款金额为10000元,信用卡年利率为25%,那这位用卡人需要支付的逾期利息就是:

10000元×25%×1/12=200.83元

如果用卡人逾期时间更长,欠款额度更多,那所需要支付的逾期利息也会随之的提高。因而,在信用卡逾期时,必须要准时还款,避免欠款越来越多,并且逾期也对个人信用分产生影响。

银行信用卡滞纳金如何计算?

除了逾期利息之外,还有一项与之相关的费用,那就是滞纳金。滞纳金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规定的还款时间内没有还清全部或部分欠款,银行因而按照一定比例对未还清的欠款进行的罚款。滞纳金的费用是根据每张信用卡账单而定,滞纳金的费率一般在4%到5%之间。

例如,一位信用卡持卡人在截至还款日之前没有还清全部或部分欠款,所欠款项为1000元,滞纳金为4%,那这位用卡人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就是:

1000元×4%=40元

当然,如果用卡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全部欠款,还要继续支付逾期利息和滞纳金。

总的来说,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的费用包括逾期利息和滞纳金两部分,这也是银行在信用卡逾期中赚取利润的一种方式。因而,在信用卡逾期时,用卡人一定应遵守信用卡还款要求,准时还款,尽量避免逾期,避免造成更大的债务总额。

如果你面临信用卡逾期还不上的窘境,每天面临催收的烦恼,甚至面临银行起诉的风险,抓紧时间申请停息挂账(个性化分期还款),可以帮你停掉逾期后利息与滞纳金,同时可以减免掉部分或者全部已经产生的利息与滞纳金,相当于你只需要偿还逾期的本金即可,极大降低逾期持卡人的还款金额,并且根据你的欠款金额,最长可以到申请5年60期的还款周期,缓解你的还款压力。当然,烦人的催收也会马上停止,也避免了银行的起诉风险!

信用卡透支导致逾期利息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并不复杂,但是每一分钱都需要付出代价,所以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银行的要求,准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造成更大的债务压力,逾期后无力还款,也要抓紧时间及时处理,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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