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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申报社保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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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申报怎么办,教你怎样网络申报补救和防范风险_税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

  9月份的申报期到前天已截止,如果您由于种种原因,未申报成功,那该肿么办呢?

  去大厅吗???-------可是如果大厅离你路途非常遥远。。。。。到了还要排队等待。。。。。少则半天,多则一天的时间都耗费在路途和等待中,你是不是非常的怨念咧。。。。

  在这里小编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这样的方法已是过去式,现在逾期申报在我们网上申报软件中就可以实现操作啦!你还不知道吗???---

  那让我来给你隆重介绍介绍:

  一、首先我们讲讲【填写】中的【资料与信息】和【事项】报表:

  其实很多纳税小伙伴之前两月就已经获知,【资料与信息】中的报表不在申报期也可报送。如果您发现逾期未报,可直接选择要报送的所属期,填写发送。并且可补报之前所属期的报表。

  若您发现在申报期内报送成功的报表数据不正确,需要重新申报的话,可直接填报发送,无需作废。

  【事项】中的报表不在申报期也可正常填写和报送。

  注意:重复报送必须要收到上一次发送出去的这张报表对应的回执后,才能再次填写这张报表重新发送。

  二、接着我们讲讲【填写】中的【税费申报】中的报表:

  1、过了申报截止日期,报表未申报的话,现在可以直接在软件中补申报哦~~

  具体操作步骤:【填写】

  在填写或待完成等界面,选择要补报的报表,单击“新增”,但会弹窗提示“已超过申报期限,申报如有税款会产生滞纳金,要继续吗?”,默认选择“是”。

  但注意:

如果申报的报表有税款,您还能在网上把在缴款时,税款和滞纳金可以网上一起缴纳。

  2、若您发现申报期内,报表报错了,该怎么办?

  您可以在【菜单】--【文件】--【作废】报表,前提条件是:您的报表零申报或者未缴款的。

  “作废”时,弹窗提示“已过申报期限,作废后再申报,如有税款会产生滞纳金,要继续吗?”,默认“是”。

  也就是说:即使申报期结束,申报错误的报表还能作废且重新申报。如果重新申报的报表有税款,那么会产生滞纳金。缴款时,当月税金和滞纳金一起缴款。

  But:

已经缴款成功的申报表,不允许网上作废报表和重新申报,必须还是去大厅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呢?逾期了能在网上补报不?

  答:个人所得税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申报,过了申报期,不允许网上申报,只能选择介质申报方式,把申报数据拷到U盘,带至税务大厅补申报。

  如何从网络申报更改为介质申报呢?请按照以下图示操作:

  补报完成后,提醒您,别忘记把此设置改回网络申报,否则下月您就无法正常网上报送了啊。

  今天还有纳税小伙伴弱弱的来问我们一个问题:小编,既然申报期结束也能在网上申报,那么像我们这种零申报的企业,申报期的设定不是毫无意义了吗?

  小编要严肃的告诉您,千万不要这么认为哦!!!

  如果于当月未按期申报纳税,将面临以下

税务风险:

  1.罚款风险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滞纳金风险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3.纳税信用风险

  “按照规定申报纳税”是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指标。如果您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时将予以扣分,这会直接影响您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如何计算未缴纳社保要求赔偿的金额?-找法网

【法律分析】:单位不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首先公司需要对所欠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

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社保费逾期缴款后果真的很严重?

文章摘要: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昨天刚好专程前往劳动、社保、医保等行政管理部门证询学习,将社保逾期缴费的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社保费日常申报的目的 社保费根据缴费单位提供的职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昨天刚好专程前往劳动、社保、医保等行政管理部门证询学习,将社保逾期缴费的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社保费日常申报的目的

社保费根据缴费单位提供的职工人数和法定的缴费基数,以及现行缴费率确定缴费金额。系统自带数据,自动计算缴费金额。缴费单位申报与否,缴费义务定期产生!通俗的讲,您申不申报,无伤大雅,缴费单位的义务就在那,且一直在那!

现实工作中,社保费的申报每月定期进行。即使不申报,系统自动计算的缴费金额已然形成。正常申报的目的有二:

1、申报人员根据本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费率及具体的金额,与系统提供的数据核对。如果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及时向主管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异议,并及时纠错。

2、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和相关数据,在现实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概率相对较低。申报的目的除了核对,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通知按期缴费!缴费,对!申报非常直接的目的,就是缴费!且缴费才是申报本质上的目的。

   二、已申报未缴费和未申报未缴费的区别

已申报未缴费和未申报未缴费,本质上没有区别!从缴费单位的角度看,已申报未缴费和未申报未缴费都没有缴费,缴费是单位确实履行缴费义务的唯一标准,与申报与非没有直接的关系;从职工的角度看,职工享受社保待遇的唯一标准,是按期且连续缴费。

无论单位还是职工缴费是享受社保待遇的唯一途径。没有申报一定没有缴费,已经申报但没有缴费多因为账上无钱或者金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因此,已申报未缴费和未申报未缴费的结果都一样——没有交款!

   三、没有缴费的后果很严重

不缴费或者逾期缴费,对于单位和个人影响都比较大!唯一的正确的处理办法,就是按期足额缴纳或者及时补缴社保费!笔者专程到社保局找专人畅谈社保费逾期对单位和个人分别有什么影响。归纳总结为以下2点:

   1、逾期对单位的影响

既然是畅谈,自然少了许多官话。社保局郭姓老师回答的比较直率:“对公司来说没什么影响,只要不是欠费好几年的哪种,税局不会罚款的。”

大家对社保费逾期,对单位的影响是相较职工的影响做出的比较。虽说影响相对较小,但是逾期的社保费必然致使单位额外缴纳滞纳金。特别是逾期以年为单位计算的滞纳金,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不可为不大。更甚者,主管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罚款的决议,对中小微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2、逾期对职工的影响

由于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或者不缴社保费,给职工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是累计缴费年限,逾期补缴对养老保险的影响相对最小;工伤保险只要没有发生工伤事件,且发生的概率很低,影响相对较小;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后,超过2个月的逾期,对职工的影响最大。生育保险逾期两个月或者两个月以上,缴费时间得重新算起,对于正孕育孩子的准爸和准妈影响是最直接的。

   四、综述

社保费逾期大概率和断缴关联,有的险种可以累积缴费年限,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来看影响也是很突出的;对于如生育保险,逾期意味着断缴的危险,职工的保障将面临消失,伤害特别大。公司一方面因逾期将蒙受损失,另一方给职工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伤害,真是得不偿失。

报个税忘记扣除社保怎么办-会计学堂

个人企业逾期未申报社保而缴纳的社保滞纳金,能否在缴纳个税时扣除?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社保预期缴纳的滞纳金,是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小编也为大家进行了说明,那报个税忘记扣除社保怎么办?

报个税忘记扣除社保怎么办

在下个月份申报时合计上去就好的,现在是按照累计数据计算个税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个人企业逾期未申报社保而缴纳的社保滞纳金,能否在缴纳个税时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因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逾期未申报社保而缴纳的社保滞纳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社保逾期缴纳滞纳金怎么算?

计算方法:

各险种缴纳总数*滞纳天数*万分之五,天数是从次次月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补缴申请条件:

①、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②、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③、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致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发工资时忘记扣除个税怎么做分录?

发放工资时未扣个人社保,个税,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待下次发工资时扣回来.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一)其他应收款的定义: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三)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1)计提职工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代职工个人缴纳社保及个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贷:银行存款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4)下月发放工资,扣回本月未扣代付的社保及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报个税忘记扣除社保怎么办?简言之,在下个月份申报时合计上去就好的,现在是按照累计数据计算个税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同时会计学堂小编还为大家讲解了社保逾期缴纳滞纳金怎么算等相关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网站在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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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0

 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2013年9月26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月将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提供给负责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

第三十三条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拖欠两个月工资不给-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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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逾期纳税申报有什么处罚? - 知乎

很多公司成立了之后,不重视记账报税这件事,直到税局找上门来,才后悔莫及。甚至也有老板要问了,没有收入也要申报吗?是的!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可以采取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但不能不报!

逾期纳税申报有哪些影2响

1、影响信用等级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的,按每税种每次扣5分计算。

假如你当期忘记向税务部门申报且过了申报期,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一次扣5分,如若忘记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要扣5分,如果运气不好被税务机关处罚,1次扣1分,这样一个行为就有可能被扣11分,如果你现在的评价起评分为100分,扣11分就变成B级啦,以此类推!

2、被列为非正常户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并查无下落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对非正常户开展定期公告并实施对非正常户的追踪管理,税务、抵税、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和相关股权转移。

非正常户承担后果:

暂停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失效、出口企业被列入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本年度直接评定为D级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受到行政处罚

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逾期90日以下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20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元罚款;

逾期91日至180日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25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罚款;

逾期181日至270日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30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元罚款;

逾期271日至365日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35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400元罚款;

逾期366日至455日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40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600元罚款;

逾期456日以上的,可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纳税人)处45元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800元罚款;

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仍未改正的: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零申报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组织不适用严重档次的处罚。

4、缴纳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老板们一定要记得按时报税!在税局面前,千万别任性!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如何缴纳社保滞纳金-找法网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如何缴纳社保滞纳金

更新时间:2021-01-15 07: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司需要依法给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保,社保需要按时的进行缴纳,若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的或者漏交的就需要公司及时的进行补交,若是没有及时补交的就会需要缴纳社保滞纳金。那么社保滞纳金怎么算,如何缴纳社保滞纳金?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

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如何缴纳社保滞纳金

  先说单位的。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单位断交社保,不过要补交必须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从欠缴费之日起算,一直到正常状态下的日期,乘以每个月缴纳社保的钱数,再乘以万分之五。如果欠缴费5个月,按150天算,假设每个月缴费1000元,那滞纳金=1000*150*0.0005=75元,当然滞纳金产生的利息也是要补交的,在这里就不讨论了。当然,如果在限定期限内,单位依然没有补交社保,那就要按千分之二的比例缴纳滞纳金,而且要被罚款。

  先说单位的。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单位断交社保,不过要补交必须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从欠缴费之日起算,一直到正常状态下的日期,乘以每个月缴纳社保的钱数,再乘以万分之五。如果欠缴费5个月,按150天算,假设每个月缴费1000元,那滞纳金=1000*150*0.0005=75元,当然滞纳金产生的利息也是要补交的,在这里就不讨论了。当然,如果在限定期限内,单位依然没有补交社保,那就要按千分之二的比例缴纳滞纳金,而且要被罚款。

  法律咨询:

  网友:社保滞纳金能否免掉?

  律师:可以免除,但要符合相关的条件。

  社保滞纳金免除的条件:

  1、参军服兵役期间;

  2、不带薪上学期间;

  3、下岗失业领取困难生活补助或失业金期间;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期间;

  5、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免缴的其他情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社保滞纳金怎么算,如何缴纳社保滞纳金的相关内容。社保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纳的话就需要公司去当地的社保局或者在网上进行缴纳。在此小编提醒公司负责人一定要及时的给员工缴纳社保。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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