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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退保流程图

逾期退保流程图

退保流程与制度.docx-原创力文档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分公司《分公司关于前台客户劝阻退保流程的管理办法》分公司各部门、各中支、部门、各支公司服务部:续期客户缴费及十三个月继续率是公司的生命指标,关系到公司的核心价值,同时又是可以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现针对客户至前台退保流程,与劝阻退保工作做一细化,将分公司客户来前台退保的业务相关细则明确如下:一、总则本办法适用于自保险合同首期保费交纳后,合同有效并过犹豫期的保单。在之后的任何一年(包括首年)前来办理客服前台退保的所有保单。总体可以分为前台客服人员进行第一层劝阻退保(后附退保劝阻实务-操作手册),客户的营销员(专职单收费员)进行第二层劝阻退保,由服务部经理(收展处经理)进行第三层的劝阻退保,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最终签字确认。备注:2?万以上大单还需由中支总经理签字,5?万以上大单或重要保单需由中支或分管总签字,10?万以上大单需有分公司总经理公司领导签批。二、?细则(一)、客户亲临四级机构柜面的劝退流程及要求:1、四级机构前台客户服务人员在接收到客户的退保申请时,须首先进行劝阻退保(所附话术),不得直接进行退保操作;【前台定义为分公司柜面还是四级机构?】1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分公司2、在劝阻无效,客户仍坚持要退的情况下。须先联系客户的营销员(专职单收费员)并告知客户的情况,由业务伙伴与客户再次沟通;【假设客户在分公司柜面呢?是要让客户等业务员来嘛?】3、业务伙伴与客户沟通无效,由业务伙伴拿着保单等相关退保资料,与客户共同前往服务部经理(处经理)办公室,由服务部经理对与客户进行再次劝退分析利益,如果仍未沟通成功【客户再回原支公司?】。由服务部经理与业务伙伴共同在保单上签字,交方可由四级机构前台人员人员,四级机构前台服务人员受理并审查客户提交退保资料是否齐全,并与可与做资料交接手续,之后将退保全部资料在?2?个工作日提交至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备注:分公司所辖各四级机构受理的退保资料全部提交至分公司保全岗,中支保全岗无退保操作权限?操作退保;5、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在收到机构退保资料时,当日与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续期室联系,由续期督导进行与退保客户的回访,经回访后,客户仍坚持退保的,5000?以下的由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室主任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000?以上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4、0.5?万以上保单须加支公司经理、中支客服部经理、【中支无客服经理】中支续期督导签字;5、1?万以上保单除上述签字外,还须加中支总经理与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6、对于业务员自保件的退保、套取利益保单,必须依据《泰康人寿保险股份2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分公司分公司个险代理人自保件投保协议书》规定,追回因该单产生的一切利益,包括佣金、激励方案、管理津贴。。不退回相关利益的予签字,不予可退保;7、对于前台服务人员,针对未经各层级签字保单,就给予退保操作的,处于每单?500?元的处罚;8、对于四级机构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对于?0.5?万以下保单,给予每单?100?元奖励,对于?1?万以上保单,给予每单?200?元奖励,该奖励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每月进行统一兑现;8、对于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奖励小礼品一件;【奖品谁来提供】(二)客户亲临中支柜面的劝退流程及要求:1、中支前台客户服务人员在接收到客户的退保申请时,须首先进行劝阻退保(所附话术),不得直接进行退保操作;2、在劝阻无效,客户仍坚持要退的情况下。须先联系中支的续期督导,并告知客户的情况,由中支续期督导与客户再次沟通;3、中支续期督导与客户沟通无效,由中支续期督导拿着保单等相关退保资料,与客户共同前往中支营销部经理办公室,由中支营销部经理对客户进行再次劝退,如果仍未沟通成功。由中支营销部经理在保单上签字,交由中支前台人员,中支前台服务人员受理并审查客户提交退保资料是否齐全,并与可与做资料交接手续,之后将退保全部资料在?2?个工作日提交至分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分公司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备注:分公司所辖各中支柜面受理的退保资料全部提交至分公司保全岗,中支保全岗无退保操作权限?;4、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在收到机构退保资料时,当日与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续期室联系,由续期督导进行与退保客户的回访,经回访后,客户仍坚持退保的,5000?以下的由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室主任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000?以上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对于中支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对于?0.5?万以下保

保险法 思维导图模板_ProcessOn思维导图、流程图

投保人逾期未交费,超约定60日或经催告30日;

原因

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宽限期内发生的,仍应承担但可以扣减相应欠缴的保险费;

处理

保险合同中止

补交保险费及利息,自补交保险费日复效;

保险中止期间风险显著增加,保险人可拒绝;

保险人30日内未拒绝视为同意;

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复效

期限届满;

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的给付;

法定解除情形;

部分损失赔偿后30日内可终止;

生存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死亡;

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或其代理人未亲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代签的,对投保人不生效→若投保人交保险费视其对代签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投保人真实意思表示;

代签处理

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保单并收取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期间;

符合承保条件,法院予以支持;

不符合承保条件,不赔但应退已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应负举证责任;

在审查期间,被保险人或受益办请求保险人按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保险合同审查期间事故的处理

以投保单为准;

不一致情形是经保险人说明+投保人同意,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其也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投保单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

按常规理解予以解释;

有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人对非保险术语所作的解释符合或虽不符专业意义,但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法院应予以认可;

格式条款争议

保险合同内容冲突处理

保险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代交;

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支付;

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对无法确定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时的通知义务;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义务;

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

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

投保人义务

保险标的受到损害,在承保范围内,保险事故在保险期内发生;

条件

30日内核定,通知;

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

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人寿险5年;其他为3年;

给付期限

给付保险金

收到请求60日内→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支付差额;

保险人的先予支付义务

核定日起3日内发出;

拒绝赔付的通知义务

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已知事故;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损害;

虚报与扩大损失,不承担;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通知发生事故;

自然损耗;

保险人依法不承担保险责任情形

保险人义务

保险合同履行

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人身伤亡应给付保险金,以伤亡为给付条件;

保险期届满符合约定条件应给付保险金,以生存为给付条件;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人寿,伤害,健康)

人寿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

种类

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健康;

保险费不得强制请求,即不适用诉讼方式要求支付;

不适用代位求偿权;

特点

顺序: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义务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后,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有效;

法院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主动审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对象直接由法律规定

概述

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

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受益办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遗产;

受益人不受有无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

可以由被保险人单独指定;

投保人指定+须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只能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产生

被保险人可以单独变更受益人;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

变更受益人,变更行为自变更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

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法院不予支持;

受益人变更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约定从约定;

受益人约定为法定,以民法典继承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依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依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

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约定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受益人争议处理

受益人制度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费或给付时按实付保险金比例支付保险金;

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保险人不可解除合同;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真实年龄符合约定的年龄限制

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收取保险费;

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日起,超过30天不行使解除权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日起超过2年;

总结:知情30日+合同成立2年内+主观善意;

不可解除情形

年龄错误的处理

概述:投保人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不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法院审理时应主动审查该类合同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视为同意金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

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

一般死亡险合同

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险;

无需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不可以为其投保,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父母与不满18岁未成年子女间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日在保险责任期间之外,证据证明下落不明日在保险责任期间,当事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投保规则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性或分期支付保险费;

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宽限期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可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超过宽限期,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日起30日,或约定期限的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

投保人提出恢复并补交保费的,除被保险人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拒绝恢复效力,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收到恢复效力申请后,30日内未明确拒绝,认定为同意恢复效力;

保险合同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日起恢复效力,且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补交相应利息;

中止后的复效

自合同效力中止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解除

处理规则

欠缴保费处理

被保险人因生病治疗产生医疗费用时,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后,再由保险人事后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保险人需证明保险产品设计时,已考虑了公费医疗、基本医保(社保)也会支付的情况,才能主张扣减被保险人从公费或社会医疗保险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陪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支出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合同约定按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医疗费用

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情况紧急须立即就医的除外;

健康险规则

健康险

特殊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伤、病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保险人向其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伤、病,或杀人未遂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主张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应证明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结果与其实施的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

被保险人羁押、服刑期间,因意外或疾病造成伤残或死亡,保险人主张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死亡

人寿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给付,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除外 ;

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

受益人或继承人以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抗辩,受益人或继承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日起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支付责任;

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三者追偿权利;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起诉保险人,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抗辩不承担保险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发生死、伤、病

特殊人身保险事故处理

有合格受益人时,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其比例享有;

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受益人平均享有;

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

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比例享有;

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的,由后一顺序受益人按相应比例享有;

约定受益顺序,并约定受益份额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受益人应得受益份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将与本次保险事故相对应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第三人,当事人主张该转让行为有效的,法院应支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情形

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给付规则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日起5年;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发生日起3年;

其他保险

诉讼时效

理赔规则

原则:自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自愿解除,保险人只能法定解除不能任意解除;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且不退;(交满2年以上保费的,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保险人对其虚报部分不给付保险金,实赔;

分期支付保费,投保人自合同效力中止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年龄错误,申请年龄虚假且真实年龄不可保,保险人可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法定解除情形

投保人可自愿解除;

不需经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自愿解除有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已向投保人支付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款项并通知保险人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日起30日内,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为不同主体,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法院不予支持,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按约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规定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概念

互助性

补偿性

确定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义务,而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则不确定;

射幸性

自愿性

人身保险有储存,以备急需或年老时使用功能;

储蓄性

特征

公序良俗原则;

自愿原则;

投保人订立合同,如实告知,履行合同,信守保险义务;

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告知保险条款,支付保险金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禁止将保险作为赌博工具及防止故意诱发保险事故而牟利的企图;

总结:人身保险利益在订立时,财产保险利益在事故发生时;

保险利益原则

危险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近因属于保险责任才承担保险责任;

近因原则

基本原则

保险法概述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经营原则

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份证券;

投资不动产;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资金营运限制

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可以是机构和个人,受保险人委托,保险人担责;

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行为有效;

追究越权人责任;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但损失可请求保险代理人赔偿;

恶意串通实施,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表见代理的适用原则

保险代理人

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只能是机构,经纪人自行担责;

过错所造成的损失,保险经纪人要承担责任;

保险经纪人

保险业法律制度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要式合同,射幸合同,格式合同,双务、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

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约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

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

当事人

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险的人;

被保险人

保险金受领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

关系人

主体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投保人对保险合同追认时生效;

生效时间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人的名称、住所;

投保人名称、住所及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及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等;

合同基本条款

不得违反法律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协议条款,保证条款,附加条款;

合同附加条款

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以投保单为准)

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形式

体检不免除如实告知义务;

概括性条款,无需告知;(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限于询问的范围和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举证;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释合同;

故意不告知,解约,不赔也不退保险费;

重大过失不告知,解约,不赔但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后果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对注意条款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说明义务

明知+收取保费:不可解除;

明知+超过30日:不可解除;

合同成立超过2年:不可解除;

禁止反言;

未告知“概括性条款”内容:法院不支持,合同不可解除,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保险人明知未行使合同解除权,拒绝赔偿的法院不支持,协商一致的除外;

保险人法定解除权的限制

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全部或部分无效;

欺诈、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等;

超额保险;

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出说明的免责条款等;

保险合同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无效情形

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解除权

重疾险、意外险、寿险等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

保险人对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

保险合同订立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合法性+经济性+确定性;

成立要件

保险事故发生时;

时间要求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通知,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不赔;

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未作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按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通知

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权利义务;

保险人自收到保险标的转让通知日起30日内,按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保险标的转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受损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部分权利;

受损保险标的权利转移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按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保费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

被保险人未通知,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不赔;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保险人应降低保费,按日计算退还相应保费;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减少或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或降低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未约定保险价值,以保险事故发生时标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且退还相应保险费;

一般赔偿规则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不足额保险

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2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的,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其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重复保险

赔偿标准

施救费用;

保险人所承担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外的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数额;

被保险人采取措施未产生实际效果,保险人以此为由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入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由保险人负担的费用

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保险人对其虚报部分不给付保险金,实赔处理;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可按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前,应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应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

第三人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

被保险人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

同时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代位行使,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也不适用人身保险合同;

范围

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之外的人;

不包括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由他们故意行为引起保险事故的除外;

第三者定义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应以自己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日起算;

保险人提起代位求偿权之诉的,以被保险人与第三者间的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

保险人提起代位求偿权之诉时,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提起诉讼的,可以合并审理;

保险人申请变更当事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被保险人同意,法院应予准许;

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提起诉讼

行使规则

获得代位求偿权,表明保险人已赔偿;

第三者在被保险人已从保险人处获赔的范围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不可再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

保险人就相应保险金主张被保险人返还的,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权后,保险人未通知第三者或通知到达第三者前

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可以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三者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后,保险人已通知第三者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

若法院认定放弃行为合法有效,保险人不得就相应部分主张行使代位求偿权;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不能代位行使请求赔偿权,保险人可以请求返还相应保险金;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仍同意承保的,不可请求返还相应保险金,也无代位求偿权;

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已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部分获得赔偿情形

侵权方和被害方达成的协议,只约束协议双方,对保险公司没有直接的约束力;

保险公司对该和解协议认可的,按和解协议赔偿保险金,否则有权对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赔偿数额重新予以核定;

和解协议的处理

代位求偿权

概念: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属于财产保险范围;

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

保险人以该连带责任超出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为由,拒额赔付保险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可超出被保险人责任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请求直接支付的规则

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保险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法

我买了八年保险,现在想退保吗?-找法网

我买了八年保险,现在想退保吗?

更新时间:2023-04-02 16:50:48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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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续缴保费,结果悲催了!错过续保缴费期怎么办? - 知乎

我们购买的长期保单,不管是重疾险还是定期寿险,保费可能一交就要20-30年,每次保费的按时缴纳都非常重要,续期按时缴费可是长期保障的后盾。

不过,有小伙伴问小编:如果没有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单的保障功能会不会失效呢?万一遇到资金暂时周转不灵,保险续期交不起,有没有什么办法缓解一下呢?

这次,我们一起了解下保险的续保缴费。

● 什么是续期保险费?

● 如果没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会受影响吗?

● 保险续期交不起,有什么缓解办法?

● 错过续保缴费期,怎么办?

首先,什么是续期保险费?

这个其实不难理解,大多数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会提供分期交纳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其中,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

一般,保险公司会在“续期保费应缴日”之前,先发送缴费通知给保险的投保人,提醒有缴费事项。

正常情况下,续期保费将采取银行自动扣款的方式收取,只要在收到缴费提醒信息后,将足额保费存入投保时留下的银行账号(保证银行账号状态正常)就好;扣费成功,就能收到保险公司的扣费短信,完美搞定续期任务!

错过续保缴费期,怎么办?

保险合同的效力会受影响吗?

买完了长期险,保费一交就要好多年,如果给家人买的保险多了,也没有做好保单管理,就很容易出现不能按时交纳续期保费的情况了。

万一出现了这种情况,我的保险合同的保障权益会受到影响吗?

这就要看你究竟“忘了”多长时间没有缴纳保费了。有两个“期限”需要格外留意:

宽限期和复效期。

宽限期

宽限期的意思是:保险缴费的缓冲期,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障利益依然有效。一般长期重疾险和寿险都有60天的宽限期。

举个例子:

如果你3月1日是缴纳续期保费的规定时间,那么4月29日前交都算保险有效,在没有交费的这段空白期,出现需要理赔的事项,保险公司还是需要负责的。

小编想说,虽然长期险是有这个60天的缴费缓冲期,但非必要都请按时缴费。尽量使用工资卡或者长期有余额的银行卡避免遗忘超过时间。如果超过了宽限期缴费,保障利益真正受害者可就是投保人自己了!

复效期

复效的意思就是保单超过宽限期未交,就进入复效期,长期险都有2年的复效期。不过,这两年内,保险的保障内容会暂时失效。

大家可千万别以为保单复效是闹着玩的,想让保障重新恢复交钱就可以……

保单复效是有成本的,例如健康险涉及到重新计算等待期、可能要求重新过健康告知或体检、加费等情况,有的公司还可能要交一定的滞纳金。

保单复效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超时复效:

两年后保单“终止”,无力回天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超过了可以复效的时间,超过两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回天乏力,保单只能退保处理!退保可以要求拿回保险的现金价值,但是保障没了,得不偿失。

允许复效:

两年内保单“中止”还有机会复效

如果允许复效,大家可别耽搁保险公司爸爸给的“情面”呐!比如重大疾病保险,终身寿险等,都是有2年的复效期。

复效后是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的,有的90天,有的180天,看你买的保险的要求了。等待期间如果有理赔事项出现是不理赔的。

允许复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改变或者职业类别有变更,都可能涉及到加费或者拒保。因为复效相当于重新投保!!!

那么,保单复效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若经查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是否都能得到理赔呢?

不一定!到底能不能理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情况1、如果复效后有等待期,可能不理赔。

办理复效后相关险种如有等待期,还是等待期后投保才会正式生效。如果投保人在保单复效期间的观察期出险,投保人则根本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理赔。

情况2、重疾险复效后的观察期出险,不赔。

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单复效会影响到理赔的结果,这类险种的条款对保单复效后的理赔条件有所限制,重新设定了重大疾病的保险观察期,即以保单复效日后一般半年内为新的观察期,被保险人在保险观察期内罹患重大疾病照样得不到赔偿。

情况3、复效之日起2年内故意自杀,不理赔。

保险续期交不起,有什么缓解办法?

宽限期和复效期是保险公司针对长期险缴费的两项福利,当然也是两项危险警报。

那么,如果遇到保险续期交不起的问题,比如资金暂时周转不灵便、突如其来的大额交易等等,中途退保保障功能没了肯定不是好的解决办法,这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法。

短期/暂时性资金不足——宽限期缓冲经济压力

宽限期刚才跟大家讲了,是个很好的缓冲保费续缴的办法,这两个月(60天)的宽限期,只要在宽限期内缴费即可。

资金周转需半年以上——保单暂时失效

保单暂时失效时间为两年,虽此期间不再提供保障,但可随时缴清保费与滞纳金复效激活保单,让保障继续。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两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只能退保。

保费不能长期如数缴纳——减额缴清

投保人可按本保单当年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特殊条款约定——保费豁免

如投保人因某些特定原因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可由保险公司获准豁免其未缴纳的后续保费,保单依然有效。但前提是所投保的保险产品条款中包含豁免条款。

如何避免忘记错过保险续期缴费呢?

对于购买定期寿险、长期重疾险的小伙伴,在购买之初就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好需要缴纳多长时间多少金额的保费,自己对于正常缴费是否可以承受。通过对各种综合因素的考虑,让自己尽量避免出现保单失效又需复效的情况。

如果你真的害怕缴费时间忘得太干净,也可以做好保单管理。仔细把每一份保单的缴费期、保障利益和免赔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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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追踪速递:中国人保费逾期未交退保-人保险逾期费怎么收费「30日实时动态」-法律帮助

中国人万能账户追加保费规则

中国人保险中途可以退保吗? 中国人保险中途是可以退保的。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保险,只要是被保人有退保的需要,保。人保险不交了能不能够退保,主要还是得看我我们断交的时间有多久,因为保险想要办理退保,只能够在有效期之内才能够退。 对于人保险来说会有60天的宽限期,也就是说在这60天之内。

中国人我交了一年不交了过期了能退保吗 1.不能,退人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解除合同申请书;保险合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汀?60天,保费逾期60天保单就会效力中止,有钱花逾期多少个月会上门并不是马上作废。对于长期险来说,从交费日起开始计算有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是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可以退保。可以把现金价值退回来一些。最好申请补缴保费。如果执意要退保,可以申请退保。把现金价值退回来。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人保险逾期了退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保障空窗期 一般情下,我建议大家在退保之前可以先购买好下一份产品,你我贷5000逾期会上门并且等到下一份产品过完等待期再把这份旧的保险给退掉,这。在正常情下,中国人不会在未付款的情下自动退保。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保险付款期限已到,但您未支付保费,则通常有60天的付款宽限期。

中国人险种介绍

中国人保险不交费不算退保。如果未支付保险费,

保险合同将在保险规定的60天宽限期后止,保单将暂时失效

。 忘记缴纳保险费后。中国人不交保费也不退保什么后果?退保要怎么退? 盲目投保保险产品保险产品,逾期要求全部还清上海居住证逾期重新办理吗会对我们的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微粒贷逾期可以一次还清吗因为退保损失的比例往往很大。

每一份保险,都有其退保的权利,但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很多在买了保险之后,发现保险不合适,

自己又不想去办理,武汉农业银行网捷贷逾期就这样拖着,当然保险也不交

。这种情,就想问问。1、中国人保险过期了不能退,因为退保仅针对正在保险期间的保单,保单过期,保险责任失效,没有退保一说。2、另外。

中国人到期不交可以退吗

但是只能退剩余的现金价值 刚扣的续期保费一般都是可以退的,宜人贷上逾期不还会怎么样可是不一定可以全额退钱 因为每一个保险公司都是有相关退保要求。人险不交了可以退。人险不交了可以进行退保但是退保也需要看以下相关情:豫期内进行退保,农业银行逾期多少天算黑户保时保险公司会进行全额退保。部分公司会扣除其少额的工本费用。

中国人退保流程

保险到期两个月没有缴费,则保险合同会中止,在两年后未续保的,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现金价值退保。人保险逾期缴费在60天内进行缴纳则没有影响。1、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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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懂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流程 - 知乎

先跑个题,关于保险,广大人民群众有两个隽永执着的疑问:

保险公司能不能倒闭/黄了/跑路/赔不起?

保险公司是不是故意/刻意/成心不想理赔?

这两个问题不了解清楚,都不敢掏钱投保。

第一个问题

中国保险在监管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尤其是偿付能力的监管。保监会可不是吃素的,你说这位爷领活市场可能有点喘,但是你说他监管不行,就是对我泱泱大国体制的蔑视,保险牵扯国计民生,更是容不得半点差错。

除了各种严谨而科学的监管规则(C-ROSS)、偿付能力测算外,保监会和财政部、人民银行还建立了中国保险保障基金,700亿的基金池子,确保极端情况下可以为破产保险公司的保单进行偿付保障。

这真不是哪个国家地区都能做的,香港保险那么能吹,他们可没有如此严格的监管和保障制度。

所以答案是:保险公司有破产的可能性,但是在严格的监管制度之下,这种几率很小,即使万一发生了,还有保险保障基金来保护消费者的保单安全。

第二个问题

大家的担心,来自于各种理赔纠纷的报导,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都是什么呢?

根据江苏保监会的一份资料,52%的拒赔是因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27%属于条款约定的除外责任,12%属于不符合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

数据清晰表明了拒赔发生的最大原因:在保险合同的销售、签署环节,消费者误解产品或存在疏漏、隐瞒行为。

怀疑理赔,不如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流程,明白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在投保时做好准备。

好,进入正题,一张图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流程。

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流程

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大体分成五个环节

1、报案

简单讲,任何人都可以报案,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告知被保人身份证号即可,客服人员会引导进入后续环节。

要注意报案时间的要求,寿险索赔时效一般5年,寿险外的人身险一般是2年。

2、收单

这里复杂一些,除理赔申请书外,不同险种有不同的材料要求,理赔人员会详细说明,分成这么两大块:

申请人证明资料:涉及到被保人、受益人的身份和关系证明文件。

理赔证明资料:寿险、意外险牵扯到的死亡证明(死亡/销户/火化)、残疾程度医学鉴定;重疾险的病理报告、医学报告;医疗险的费用清单、发票、手术记录等。

3、初核

收单人员将申请资料转至审核,审核人员初步核实,有两种可能:

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符合理赔要求的,2-3个工作日内通知付款,超过这个时间的,说明初核没有通过。

有明显的责任免除或疑似责任免除事项的,进入协谈或调查(金额或后续风险较小、责任免除事项明确的转给协谈;反之,转给调查)。

4、协谈

协谈人员会与被保人(申请人)进行沟通,核实情况后,被保人没有异议会转给审核,通知赔不赔,赔多少。被保人若有异议,协谈人员会转给调查,进一步了解情况。

5、调查

调查人员会进行详细的证据采集工作,具体调查内容我们后面讲。调查人员会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协谈,由协谈再与申请人进一步沟通。

完成调查后的协谈沟通,将形成最后结论,申请人接受或者走法律途径申诉。

看看这个流程,并没有电影里渲染的恶意拒保部门,操作人员遵循制度和流程办事,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并不是哪个环节工作人员自己掏,他们没必要刻意拒赔或刁难申请人。这些赔付的概率和额度,也是精算师在产品上线前就充分考虑到的。

整个理赔处理流程中,调查这个环节很重要,知道保险公司都调查什么,有助于我们投保时更准确地理解健康告知,避免理赔发生问题。

保险公司都调查什么?

调查最重要的任务是排除逆选择,或叫恶意投保,当然较大比例是被保人疏漏或理解有误。以健康险为例,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从医学角度判断被保人的病理特征和发病周期,是否存在逆选择可能。

被保人医保记录;被保人居住地附近医院、诊所甚至药房的就诊、消费记录;被保人工作单位体检报告。

与其保险代理人沟通,了解投保时细节,确认投保流程合规。

其它还有被保人身份、工作性质及特点,生活习惯、受益人身份关系等调查,不仅仅局限于健康险。

清楚理赔时调查的内容和细致程度后,各位在投保时切莫抱有侥幸之心,填写健康告知时,问及病史情况,一定如实回答,避免理赔时出现问题。

好了,以上是保险公司理赔处理的流程介绍,在我看来,了解理赔流程、清楚健康告知,已能避免大半的理赔纠纷,再读懂产品,知道哪款产品适合自己,就可以放心购买保险了。

保险逾期多久不缴费算弃保( 二 ) _保险逾期多长时间失效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车主最好不要脱保 。车主需要在车险到期前及时缴纳保费 。

平安人寿保险过期多久算脱保人寿保险过宽限期60天 , 保单就会失效 , 脱保 。在宽限期内续费 , 都不影响保单效力 , 超过宽限期 , 保单进入二年中止期 , 效力暂时中止 , 这期间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 续费付息 。如果是超过了中止期 , 保单永久失效 , 只能退保处理 , 退还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部分 。

保险过期多久算脱保?车的保险过几天算脱保不少车主表示 , 日常加班已经累成狗 , 因此经常忘记其他事情 , 导致车险到期都忘记了 , 那么车险过期多久算脱保 。

只要车险过期 , 哪怕一分钟时间 , 都算是脱保了 。也就是说 , 事故发生在车险过期的后一秒钟 , 责任都应该由车主自行承担 。车主应该到营业网点或者通过网上在线办理的方式提前做好续保工作 , 或是使用电话车险的方式都是挺便捷的 , 以免在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 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车险脱保造成的后果有扣分、扣车、罚双培交强险保费款、甚至会导致下一次的保费上浮 。

但要注意商业险生效时间和交强险不同 , 交强险只要缴纳了保费 , 就立即生效 , 商业险通常在缴纳保费后24小时生效 , 车险过期再缴纳商业险保费 , 开车要注意保险生效时间 。

车辆脱保后 , 需尽快办理续保 。脱保三个月内 , 一般不会影响保费 。

脱保后办理续保会增加核保要求

脱保车辆如需投保车损险 , 需要同步提供验车照片 。这是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 , 主要是避免后期理赔纠纷和道德风险 。如果脱保仅一天 , 有些公司可能不需要提供 , 具体还是看保险公司的核保详细规则 。

【保险逾期多久不缴费算弃保】

脱保三个月以上的 , 保费会调整为标准费用而且不打折 , 交强险和商业险均适用 。这个对上年无出险的车主来说 , 是增加了一些费用 。但是对上年出险次数较多的车主来说 , 也许并不是一个坏消息 。

什么是“保险代偿”,后果比逾期可怕10倍! - 知乎

最近听到一个说法,说的是借了网贷逾期没还,刚打了征信报告,上面却显示“已结清,保险代偿”,这是什么意思呢?

 (图片来源自网络)

什么是保险代偿?

  我们在网上借款的时候,有一些网贷平台会引入保险公司做担保下款,然后由银行来放款。比如说平安普惠,引入的保险公司就是平安财保。

  这样借款人每个月的还款除了银行的本息之外,还包括保险公司的保费。

  但也不是一逾期征信上立刻就会显示代偿信息,一般来说,根据规定,逾期时长超过80天,就会进入理赔代偿流程,由保险公司代为还款给银行,此时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不再有借贷关系了,这笔借款的债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

  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会上传央行征信报告,一般显示的格式为:“累计代偿金额xxx,最近一次还款日期为x年x月x日,余额xxx”,前面的代偿金额,会是贷款本金加80天期间的逾期保费+违约金,其中,理赔金额和逾期保费是固定不变,违约金按天计算为理赔金额的千万之一。后面的余额则是剩余偿还数额,如果偿清会显示余额0。

保险代偿危害大吗?

  针对保险代偿的危害性,网上传说的很邪乎,打开百度一搜,几乎清一色的都在讲“保险代偿,征信一生黑”,是这样吗?

  其实这个说法不能说错,只是不够准确。保险代偿严格来说也只能算是逾期的一种,最多也就是和逾期一样的结果。在偿清的情况下,记录五年后(也有说是八年,待验证)自动消除;但是如果一直没有偿清,那就真的是“一生黑”了。

如何避免或应对?

  我们在网贷平台借钱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贷款合同。

  而如果已经知道借的网贷有保险,最终却无法按时偿清呢?

  1、逾期80天内,在这期间“债主”还是原来的放款机构,此时征信上可能会显示逾期,不会有保险代偿。

  这个时候可以和其进行协商,讲明自己的现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延期或是分期偿还欠款;

  2、逾期超过80天,出借方会向担保方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把剩余欠款、逾期利息一并赔付给出借方,这笔借款的债主变为保险公司,你的个人征信报告会出现“保险代偿”。

  由于债主的更换,所以这个时候协商的对象也就变成了保险公司,方法还是和前面一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要相信那些号称可以花钱清除征信污点的人,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如果有网贷逾期的小伙伴,建议去查询一下自己的征信报告,看是否有保险代偿记录,毕竟征信是一辈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