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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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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法律知识|华律网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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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因为打群架被刑事拘留的话最长时间是37天,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应该在刑拘以后的30天之内提请批捕,检察院收到提请批捕书以后审查的时间是7天。关于群架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群架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1、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且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会面临有期徒刑,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判断。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进行刑事拘留后,下一步是逮捕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关于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当然可以会见嫌疑人,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监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关于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

诈骗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如果在该时间内发现达到了立案标准的,还需要批捕进行起诉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关于诈骗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诈骗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诈骗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不允许家属去探视的,但行政拘留可以允许家属探视,刑事拘留是可以找律师去会见。关于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诈骗罪相关法律知识科普】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涉嫌诈骗罪的,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刑事拘留条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对其刑事拘留的。那么,诈骗罪拘留好多天判刑?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公安机关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强制措施并不是很懂,那么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刑事拘留可以转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关于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转治安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涉嫌故意伤人的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后,人民法院可能对其以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关于涉嫌故意伤人者刑事拘留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有特殊情形的,可以采取不需要羁押的强制措施,那么妊娠期可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监狱服刑人员虽然有一些被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依旧享受基本的人权,他们在监狱里被打或是被欺负、被虐待同样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法律制裁相关人员。接下来,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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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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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管辖

刑法、刑诉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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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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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法律知识|华律网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

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

》和《

》。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

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

,刑事拘留的

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

,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

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是案件的嫌疑分子或者是被指证的嫌疑人,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刑事犯罪,只不过是一种处理案件的方式,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定才可以。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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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刑事拘留后,下一步是逮捕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关于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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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不允许家属去探视的,但行政拘留可以允许家属探视,刑事拘留是可以找律师去会见。关于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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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公安机关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强制措施并不是很懂,那么什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刑事拘留可以转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关于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转治安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涉嫌故意伤人的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后,人民法院可能对其以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关于涉嫌故意伤人者刑事拘留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有特殊情形的,可以采取不需要羁押的强制措施,那么妊娠期可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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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描述的案情不全面,根据你现有案情描述,是请提出你的问题便于帮你解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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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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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 知乎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的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后的后果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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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_百度知道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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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_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法律百科|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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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在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但是我们要知道要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被采取

措施的,意味着其可能涉嫌构成

,采取措施是为了侦查机关能够更好的侦查案件。那么

有哪些呢?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

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我国的拘留分为了很多种,有

、刑事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属于一种

措施,而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以申请暂缓,那么暂缓执行

有哪些呢?

这 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之一。刑事拘留中,满足

的条件后,行为人可以申请保释。关于保释的具体规定,小编为您讲解保释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以上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拘留开始一般都是3天,当案件侦查时候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申请延迟1至4日,当案情调查特殊或者重大嫌疑的还可以延长至30日。那么具体可以延长

有哪些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

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要想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的,都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可能与检察院的条件不太一样,那到底公安机关

是什么呢?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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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的构成条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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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无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以下情形才可以分财产:1、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的。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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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行为行政处罚的标准如下: 1、一般情况下是处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15日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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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1)重婚的;(2)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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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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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 法律快车拘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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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条件是拘留对象为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嫌疑人有逃跑或自杀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调查需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拘留期间不得对嫌疑人刑讯逼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二)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三)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四)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五)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因此,被刑事拘留之后,检察院有可能做出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应当释放,不需要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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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条件为

  刑事拘留的条件其一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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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拘留不是处罚,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处罚,那么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那刑事拘留有那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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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保释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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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保释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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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一)保证人保证保释

  保证人保证又称人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人保证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信誉等来保证,不涉及金钱。一方面,可以通过保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强制,使其不致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保证人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监督、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

  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2、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形。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保证人保证承担上述义务后,应当出具取保候审保证书,并签名盖章。采取保证人方式保证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不愿意继续担保或丧失了担保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实施或者已经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执行机关在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时,应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因而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执行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执行机关作出。出现以上情形,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二)保证金保证保释

  保证金保证又称财产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保证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利益,来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

  以上就是五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拘保释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然而刑事拘留是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取保候审却是可以暂时不被羁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五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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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

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是否将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活动。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

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根据

的规定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即及时揭露、证实犯罪而对

、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暂时限制或者剥夺的措施。刑事拘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之一,其适用条件为: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 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实践中,我们有时会为了解决特殊情况下来不及立案又必须立即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而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但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也就是说,没有立案能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呢?关于这一问题,办案人员产生了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始就不能使用,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实际上是一种

。对任何一个可能被怀疑犯罪的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人身威胁,是滥用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尽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拘留,但这里的“先行”是针对没有办理“拘留手续”而言的,是指情况紧急可以“无证拘留”,而不是指可以先拘留后立案。

第二种观点认为,没有立案的,可以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1、刑事拘留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仅保障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继续,而且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从时间节点上看,立案是一个诉讼阶段,而不是瞬间可以完成的举动。刑事诉讼开始于立案,但立案前的初查、调查等环节是立案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将其从刑事诉讼中分离出去,单纯的以是否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唯一标准是一种机械理解。2、刑诉法明确了先行拘留的对象和适用条件,是为了解决特殊情况下来不及立案但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必须立即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实际需要,这里的先行不仅指办理拘留证前的先行,也指立案前的先行。3、《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办案的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都应当允许侦查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对个案采取先拘留后立案的处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1)因为案件本身情况紧急的特殊需要而不得不采取无证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立即采取补证手续;(2)补证的同时报请批准立案;(3)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更不得在采取强制措施后久拖不予处理。

本文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是从刑事诉讼理论看,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从《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定可以看出,包括拘留在内的强制措施是侦查的一种辅助手段,只能在侦查过程中使用。没有立案就不能侦查,也就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

二是从法律依据看,《

》第128条规定,在立案前的初查中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6条规定,“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高检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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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1.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被告。1、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二、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三、不到庭没有正当理由。

刑事拘留严重吗?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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