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律常识一本全内容

法律常识一本全内容

法律常识一本全 (豆瓣)

豆瓣

扫码直接下载

常用法律大全,全面系统,内容实用,社会陷阱太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律基础知识有关法律常识全知道,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

>

>

  

民法通则篇

婚姻家庭篇

不是很高的样子。

所以出轨可怕,出轨有娃就更可怕

遗产继承篇

小爹的大house没我的份了

合同篇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物权篇

劳动保障篇

损害赔偿篇

诉讼篇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

民法通则篇

婚姻家庭篇

不是很高的样子。

所以出轨可怕,出轨有娃就更可怕

遗产继承篇

小爹的大house没我的份了

合同篇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物权篇

劳动保障篇

损害赔偿篇

诉讼篇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

  

民法通则篇

婚姻家庭篇

不是很高的样子。

所以出轨可怕,出轨有娃就更可怕

遗产继承篇

小爹的大house没我的份了

合同篇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物权篇

劳动保障篇

损害赔偿篇

诉讼篇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

  

>

>

>

订阅关于法律常识一本全的评论:

法律知识_法律常识大全-华律网

知法懂法得以守法用法,我们只有学习了基本的法律常识,深入了解法律条款及应用,才能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老年人年级大了伴侣去世之后,抱着“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态度,许多老人都选...

很多行业都有入门资格考试,证券行业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律师有律师证,律师执业证...

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

在现实生活中因婚姻家庭生活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需...

我们知道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必须以法治、平...

我们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规定该车最大载人的数量,不得超载,超载在我国属于...

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窝藏、包庇罪。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是非常正常的行为,但也要认清帮助的本质。如果对犯罪分...

近日,江苏扬州。外卖员张某在送单时遇到了一位醉酒女房客,送餐后女房客表示,自...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请假是非常普遍的。而近日,上海一男子由于父亲患病重向单位...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都会因为一些家庭中的琐事产生争吵,一般争吵只会动动嘴皮,不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

离婚条件?的规定分为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两种。夫妻双...

很多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

咨询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司法...

近日,中国警方在福建省对涉嫌电信诈骗的35名日本人...

虐待婴儿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虐待被监...

依据《刑法》的规定,大学生通过冒用警察诈骗富婆数额...

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护理费并不一定住院才能主张的,受害人在家疗养,需要护理的,也可以主张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并由原告承...

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某某地方发生交通事故,某某地方两车...

严重超速是犯罪的行为,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并...

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一类安全事故,近日重庆垫江发生了...

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双方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续签租赁合同。提前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双方...

约定明确的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

【导读】:就算不相信有风水,现代人对于“凶宅”都是...

很多在外工作得人都会考虑到租房得问题,那我们在租房...

咨询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在很多时候,因为资金紧张的原因,不得不将自己的房产进行一定的抵押,这也就加快了经济的运行和资金的流动。房产抵押是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调整的。房...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多知悉相关情况,不仅能让自己购...

自己的车位是不是想怎么停就怎么停?想停几辆都行?最...

集资房是由三方面的主体共同合作开发的,包括国家、单...

咨询房产纠纷专业律师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行为,且损...

公司股权激励要不要花钱买?公司股权激励要不要员工掏...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

咨询公司法专业律师

专利管理部门认为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

三方软件支付是我国两大移动支付平台之一,由于三方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使用他人的作品时,要注...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

咨询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导读】:从一开始仅1.8万元的欠款,为何最后会变...

银行如果出现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时,就会出现严重的信用...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也是一种常见...

咨询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医...

现在社会城市化快速发展,其中少不了农民工这个群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

【导读】:绝大多数人都会面临到一种情况,离职了社保...

咨询劳动纠纷专业律师

赔偿标准

交通、工伤、损害赔偿计算

刑法罪名

刑法罪名大全一览

办事指南

政策及便民服务指南

《法律常识一本全》【价格 目录 书评 正版】_中图网(原中国图书网)

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左右的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法律解释)

洞穴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修正版)

法律人进阶译丛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

刑法学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硬壳精装大字版)

常用法律大全,全面系统,内容实用,社会陷阱太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律基础知识有关法律常识全知道,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

法律常识一本全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左右的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三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的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是个人,企业,家庭实用的法律工具书。

这类书老百姓常备实用。

很有意义的一本书

没事翻一翻,也算是知识的补充,增加些法律素养

买来当科普读物看

纸质好,书本无损坏

还可以,2021年5月出版的,比较新,里面是案例+解析+法条,挺容易懂的,一个标题一个案例,个人感觉案例不够全面

很适合爱好者

很实用的书,买来备用

爱丽丝镜中奇遇・羊毛与水

牧笛

浮生六记

和我们的女儿谈话

朱元璋传

李鸿章传

非常道:Ⅱ:1840-2004的中国话语(第二辑)

皋兰异人传

钱谷融

董纯才 著

周汝昌,周丽苓 编

宋瑞祥 著

曾琦云 评注

何延��

读书分享 202207 《法律常识一本全》 - 简书

07 《法律常识一本全》 页数:244

之前度过一本叫《经济常识一本全》的书,看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系列的。当时觉得那本里讲的经济常识,确实太基础了,没有太大的收获,因此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没有太大的期待。不过读完才发现,里面还是有不少,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又容易被忽视的知识点的。比如涉军婚姻,为了稳定军心保障战斗力,如果军人一方没有过错(如婚内出轨等情况),另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又比如老人年纪大了,需要人长期陪伴照顾,如果和保姆或者护工签订过“遗赠协议”的,过世后处理遗产的时候,应当先履行“遗赠协议”约定的内容,然后再按照继承顺序,分割遗产。

而另一些关于法律诉讼有效期的规定,则更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旦由于疏忽错过了诉讼有效期,将会大大影响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书中提到,大部分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都是一年。这就意味着如果你遇到借钱不还,或者是在饰品店买到假货而产生纠纷,一定要在发现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起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了诉讼有效期,而不予受理。同时在我们每个打工人,都可能遇到的劳动纠纷方面,则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劳动纠纷必须在产生纠纷起的60天内,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点的确是比较颠覆我的认知的,通常概念里,仲裁和起诉是解决纠纷的两种途径,在一般合同订立的时候,这两种方式是二选一的。并且通常都会选择起诉,因为仲裁是一次性,结果不可更改的,而起诉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继续申诉。在劳动纠纷处理的流程上,反而是先仲裁,并且可以对仲裁结果进行上诉。

当然啦,由于法律条款也是会修订的,因此在了解了这些常识之后,更重要的,是能够树立尊法守法的意识。真的遇到纠纷的时候,还是要查阅最新的法律条款,或者咨询专业人员,才能在第一时间,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常识一本全_春之霖 著_孔夫子旧书网

成功加入购物车

/

/ 2017-07 / 精装

延迟发货说明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本书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1000 多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 3 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成功运用法律这一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展开全部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法律常识一本全(2021年新版)

|

《法律常识一本全》【价格 目录 书评 正版】_中图网(原中国图书网)

汇集了一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包括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方面,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

相对来说,有一定帮助,但不是太多。

非常的精彩

《法律常识一本全》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成功运用法律这一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的法律工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新修订)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用问题版)

法律出版社法律应用中心

洞穴奇案

彼得·萨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修正版)

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本社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法律解释)

法律出版社

法律常识一本全

春之霖

国富论:“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传世名作

法律常识一本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论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

以疯狂之名-英美精神异常抗辩史

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爱德华兹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4开特种纸 红皮烫金版

法律常识一本全

中国历代司法史话

美国宪法导读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土地权利保障

凶手在路上-人性的另类解读

主观题冲刺一本通·罗翔讲刑法

问题与对策:食品案件中涉案物品检测鉴定

法律的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便携版)

证据-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

破窗效应-失序世界的关键影响力

预估到手价是按参与促销活动、以最优惠的购买方案计算出的价格(不含优惠券部分),仅供参考,未必等同于实际到手价。

法律常识全知道_百度百科

《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大全集 漫画版 法制 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维权参考书 案例分析条文释法 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继承医疗纠纷》【摘要 书评 试读】- 京东图书

关注微店

手机下单

累计评价

暂无

本站商品信息均来自于合作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拥有者(合作方)负责。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印刷版次不同,印刷时间和版次以实物为准。

京东价为商品的销售价,是您最终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依据。

商品展示的划横线价格为参考价,并非原价,该价格可能是品牌专柜标价、商品吊牌价或由品牌供应商提供的正品零售价(如厂商指导价、建议零售价等)或其他真实有依据的价格;由于地区、时间的差异性和市场行情波动,品牌专柜标价、商品吊牌价等可能会与您购物时展示的不一致,该价格仅供您参考。

如无特殊说明,折扣指销售商在原价、或划线价(如品牌专柜标价、商品吊牌价、厂商指导价、厂商建议零售价)等某一价格基础上计算出的优惠比例或优惠金额;如有疑问,您可在购买前联系销售商进行咨询。

商品促销信息以商品详情页“促销”栏中的信息为准;商品的具体售价以订单结算页价格为准;如您发现活动商品售价或促销信息有异常,建议购买前先联系销售商咨询。

普通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 知乎

仅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我给希望比“常识”稍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的朋友推荐一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系列,内容是立法专家给人大常委会委员讲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语言比较浅显易懂,而且讲稿是经过反复审定的,比较权威(我工作以后发现很多教科书其实是法学教授的“一家之言”,法院未必认同)。

比较值得仔细看一看的讲稿包括:

梁慧星 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王保树 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

王胜明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王胜明 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

刘剑文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林嘉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

胡康生 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太多了。

一、民法

物权法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办过户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被人捡到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例外是: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3、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只是拍卖所得价款中,把新增建筑物的价款扣出来,剩下的给抵押权人。

建筑物抵押亦然。

合同法

1、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3、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4、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5、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6、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7、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8、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对方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9、不当得利

参见我前面答过的

担保法

1、定金

虽然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2、保证的方式

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3、保证债务的从属性

保证债务被称为从债,其存在依赖于主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意思是,如果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了,则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自然消灭。

侵权责任法

1、产品责任之加害给付

这里不解释了,同合同法的加害给付。

2、机动车交通事故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这里可以参考一下这个问题。

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好意搭乘的情况下,司机过失造成乘车人受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3、宠物伤人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是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4、高空抛物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5、竞技体育受伤

婚姻法

1、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2、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这种情形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这种在法律上不存在什么假戏,都是真真的。

诉讼和仲裁法

1、诉讼时效

除人身伤害、不合格产品、租金、保管物纠纷为一年外,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新法已改为三年)

很多人(包括法学新生)把诉讼时效理解为,某个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不用还了。这是错误的。

如果债务经过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即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如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仍需归还借款。债权并不以诉讼时效消灭而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

2、除斥期间

一般为1年,也有三个月的。

经过除斥期间,消灭的为原权利,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这个就比较狠了,即权利本身没有了。如合同的撤销权,在得知合同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诉讼或仲裁条款

看过不少合同,在争议条款里面写上“如发生争议,可向XX法院起诉,也可以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条款无效,只能选择其一。

4、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彭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违反举证原则。

其他应该知道的

1、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很多说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的报道,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新法已改为8岁)

2、名誉权

名誉权即公民获得社会正当评价的权利。如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3、隐私权

隐私权即公民对其私人特定的信息有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仍然以小偷为例,公布其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此回答供参考。

4、劝酒侵权

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大学生兼职

6、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为诉讼费担心。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刑法

1、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2、没收财产

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

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以收缴。

如犯罪分子张三经营房地产合法所得100万元,非法经营所得10万元。这里10万在判刑之前就会收缴,100万合法所得,在执行刑罚时罚没。

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义正词严的念出来的时候听起来貌似很严厉,其实,你懂的。

4、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实际上,

。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5、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6、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而且,该罪是行为犯。即你袭击司机即构成,不需要任何损害结果。出现损害结果,法定刑直接升格至

7、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8、高利转贷罪

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如果你获利颇丰,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9、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10、关于熊孩子的父母

曾在豆瓣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熊孩子毁了他表姐2w多元的耳机。细节我忘了,但是假设在这类案件中,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11、关于骗奸

有控制辨识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存在因上当受骗而被强奸的情形。所以被骗着睡了就不要瞎嚷嚷了。

普通人在上下属关系被胁迫“潜规则”的,也不成立强奸。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军嫂。

12、关于间接正犯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报道,说某母亲在商场看中一款首饰,指使孩子将首饰拿走。事后以孩子不懂事为由搪塞过去。严格来说,该母亲利用孩子作为工具盗走首饰,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13、黑吃黑

黑吃黑一样构成犯罪。

可以参考

14、偷自己的东西

如果在小偷手中偷回,是不构成犯罪的。偷回自己的东西属于私力救济。

但是如果小偷偷走之后已经转手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取得并占有,你再去偷,则涉嫌盗窃罪。

15、妨害公务罪

前两天看见一个人在知乎问,他一个澳门的朋友打了警察,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该怎么办。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涉嫌罪与非罪的问题,除非律师去调卷,否则很难了解案件的全貌。所以也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像这个打了警察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警察当时并非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是不构成此罪的。另外,如果警察着便衣且未表明身份,过失也不构成此罪。

16、拾得遗失物

适当参考本问。

一口气写了很久,脑袋有点木了,有空再来补。

——————————分割线——————————————————————

2019年5月14日增补

其他

1、关于贷款买房和全款买房者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

“我们知道在买住宅的时候,现在的政策规定首付款一般就是

,所以大部分买房人都是首付在3~5成之间,剩下的部分贷款。首付不足50%,这就意味着一旦购房人起诉退房,就同时解除了两个合同,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以及和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这时买受人因为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比例不足50%,是有可能不被认定为保护性购房人的。”

以上截取自某专栏文章。这里有一个错误。在通常观念上的贷款买房,你只向开发商付了30%-50%的首付款,就不能得到和全款买房人一样的待遇?不能成为所谓的“保护性购房人”?

其实并不是。在贷款买房法律关系里面,有三个法律关系。一个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抵押贷款合同关系,最后一个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委托支付关系。这三个法律关系合在一处,就是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30%-50%的首付购房款,银行将余下的房款以购房者委托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也就是说,即使在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收到的购房款也是全部的房屋价款。不存在贷款买房者比全款买房者出钱少,二者不能享有同等法律保护的问题。其他按揭贷款的法律关系中同理。

2、再由上面的问题引出另外一个,叫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各方签订的合同只能约束签订合同的各方,不能约束未签订合同的第三方。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由丙给甲乙一笔钱。丙说:滚。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为什么会说是由上面的问题引出的呢?因为上文提到,“这就意味着一旦购房人起诉退房,就同时解除了两个合同”。这句话存在逻辑上的谬误。购房者当然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也可以起诉银行,要求解除抵押贷款合同。但,两个合同的解除并不存在着必然的“同时”。因为合同的主体不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没法在起诉开发商的时候,要求法官审理解除贷款合同的事实,反过来亦然。你只能分别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起诉银行要求解除贷款合同,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诉讼。我们来看看法条是怎么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显然,从法条规定来看,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也不存在“同时”和必然,需要当事人单独提起诉讼。只是,如果两个诉都提起,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